為消除藥品安全隱患,保障2021年元旦、春節等節日和全國兩會期間藥品安全,2020年12月23日,第六分局正式啟動轄區2021「藥品安全春風行動」,切實壓實監管責任,推出四項監管舉措,力保2021「藥品安全春風行動」取得預期效果。
一是快速響應,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微信渠道,迅速將省局《2021「藥品安全春風行動」工作方案》傳達至企業,深入開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普法宣傳,提高企業參與度和主體責任意識。二是有的放矢,明確檢查目標。明確對節假日期間老百姓使用量較多的滋補類中藥飲片、疫情防控用中藥飲片和醫療器械、特殊藥品、生物製品和血液製品等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深入細緻排查風險隱患,及時消除隱患。三是嚴處重罰,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嚴格落實《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黨中央關於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形成監管高壓態勢,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四是明確專人,加強風險監測。做好日常監測同時,安排專人負責節假日和兩會期間等關鍵時段值守,堅持實行每日監測,認真履行「哨兵」職責。努力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評估、早處置,切實把藥品安全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來源:第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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