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奴十三年》這是一部英劇,這個名字聽起來有點奇葩,像是講述戰爭時候的電影一樣,但是卻不是的,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看過2015年被外媒評為最讓人感動的,然後小演員還因此被封影帝的一部電影《房間》。
如果你們喜歡那部電影,相信你們對這部英劇也會感興趣。
這兩部劇前半部分幾乎講了一個相同的故事,年輕的女孩被人綁架,關在了地下室,《房間》裡是七年,然後還生了一個可愛的小寶寶,而《為奴十三年》裡是十三年,女主從一個當時十二三歲的小女孩變成了一個成年人,十三年之後她終於逃出來了。
《房間》主要側重的是女主和她的孩子如何在「房間」裡生活的,如何逃出來的,對逃出來的生活雖然也有描寫,但是畢竟電影有限,寫的比較少,而《為奴十三年》就幾乎都是圍繞著逃出來的生活了。
電視劇 一開始女主就逃出來了,而在接下來的6集中,沒有任何閃回的鏡頭讓觀眾看到她是如何在那個暗無天日的地下室生活的,又是如何在惡魔面前鬥智鬥勇活下來的,而是聚焦於她現在的生活,十三年過去了,所有的事都不同了,她曾經恩愛的父母分居了,還玩著貪吃蛇的姐姐要訂婚了,青梅竹馬結婚了,她原本的生活一切都變了,沒有她似乎日子也照常下去了,她已經找不到自己的地位了。
而這不是她僅僅要面對的問題,更可怕的噩夢是,因為她逃走了,綁架她的惡魔又抓了另一個僅僅十三歲的女孩,兩個束手無策的警察找上門,想從她的口中知道線索。一個男警察和一個女警察,男警察始終對女主是同情的,在問話的過程中都很顧忌女主的感受,但是另一個女警察卻沒有那麼和善,她時刻帶著一雙懷疑的眼睛,無論女主說什麼,她都是半信半疑的,對於女主的經歷她沒多大興趣去感同身受,她更想的是破案,更想的是聽過戳破女主的「謊言」在自己的職業生涯上添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所以每次當她和女主說話的時候,我就特別討厭她,我討厭她那副理所當然。對不起,別的女孩被綁架我很抱歉,但是配合你找到兇手是我的權利,而不是我的義務,我也是受害者,我被關了十三年,你們沒有找到兇手,幫我報仇,卻還要求我一遍遍的回想自己糟糕的經歷,我可以拒絕,沒人說過我不能拒絕,所以當時的我想,如果我是女主角,我就會這樣說,我會告訴那些對我有要求的人,我有權沉浸在我的痛苦中,有權選擇忘記過去繼續前行。
當我第一次看到江歌/劉鑫這件事的時候,我也是這麼想的,誠然江歌是受害者,但是劉鑫又何嘗不是呢,我想在她的內心深處是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所以我想不明白,為什麼媒體要一遍遍的不放過她。吃瓜群眾說的輕巧,好像這只是看到一個人摔了一跤,而不是死在自己的面前,沒有人知道那一刻發生了什麼,沒有人知道當一個人面對重大的災難之後,會選擇什麼。有些人內心足夠強大,勇敢的面對,但是大多數人,在面對重大災難的時候,肯定是寧願當鴕鳥的,這也就是為什麼這麼多人酗酒或者是沉迷其他不好方式的原因。
記得抑鬱症宣傳語裡有一句,我在微笑但是我並不是真的開心,所以並不能憑著劉鑫換了一個新髮型就譴責她不悲傷,譴責她忘恩負義,就憑著她和江歌媽媽那短短的談話,就認定她在帶節奏,她想來個世紀大和解,就值得所有人口誅筆伐的叫她人渣。
我一直認為網友太苛刻了,認為所謂的大V都在煽風點火,但是直到我看過劉鑫的微博,看過她那些針鋒相對的狡辯,我才恍然覺得我的同情心太泛濫了,我的懷疑論用錯了地方。
看過很多美劇的朋友應該都聽過一個心理詞語:創傷後應激障礙,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從百度上直接摘了一段解釋。
指對創傷等嚴重應激因素的一種異常精神反應。又稱延遲性心因性反應,是指由異乎尋常的威脅性或災難心理創傷,導致延遲出現和長期持續的精神障礙。
一個人死在自己一門之隔的地方,被自己的前男友殺死的,而且還大聲呼叫過救命,並且還是自己朝夕相處,或者說在自己落難的時候幫了自己一把的人,就算沒有得創傷後應激障礙,一般人肯定也是輕易緩不過來的。
有一年騎自行車帶我奶奶,那是第一次用自行車帶她,一般我帶的人都是同齡人,一般快到了,放慢速度,大家就有默契自己跳下來了,所以我把我的約定成俗放在了奶奶的身上,我慢下速度,以為她跳了(她很輕,所以我幾乎感覺不到),然後我停車的時候,就沒有用力的扶車,還在後座上的我奶奶就隨著車一起翻到了路邊的溝裡,當時我奶奶已經快70歲了,她翻下去的那一刻,我腦袋是懵的,雖然好在奶奶沒事,但是後來很多次我都做噩夢,而現在的我再也不敢隨便自行車後座帶人了,就算是同齡的,每次騎自行車也總忍不住想起這件事。
這件事已經深深的烙印在我的靈魂深處了,騎了自行車十幾年的我,就算當時被我叔叔們罵我不會騎車,罵我一點也不注意(明明因為有老人我已經騎得很慢了,我一切都考慮到了奶奶,唯一一步大意了·),當時的我儘管委屈但是也沒有頂過一句嘴,因為結果擺在眼前了,奶奶差點出事,相比於幾句罵人的話算的了什麼。
所以看到劉鑫那些刻薄的狡辯,我才徹底的清醒過來這不是一個在反省在害怕中的女孩說的話,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她只想快點和江歌一家撇清關係,她只想要她寧靜的生活。至於江歌的家人之後會怎樣,她一點也不在乎,那句「阿姨我以後經常來看你」,「什麼時候?」,「我不知道。」不是一個仗勢欺人的媽媽在對付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姑娘,而是一個傷心欲絕,失望透頂的媽媽在懇求一個漠視道德,漠視生命的人。
如果說陳世峰奪去的是江歌的生命,那劉鑫就是那個在屍體上再插一刀的人,而且是當著劉鑫家人的面。陳世峰自有法律懲處,而劉鑫這樣的人呢?
所以我忽然有點理解《為奴十三年》裡女警察的咄咄逼人和懷疑了,正是因為有著像劉鑫那樣的「受害者」,所以才沒法讓那些真正的受害者清白的「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