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鐵,依據微信新規則
你不點讚,就收不到更新了
香港的那個「大律師公會」,在英國人戴啟思自2005年開始連續擔任三屆之後,已經退變成一個準港獨組織了。
終於,這個英國人、港獨分子戴啟思走了。可是,換來的另一個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卻仍然是一個英國人,仍然是一個港獨分子,仍然是英國政府給香港埋的雷。
這個新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是夏博義。
現年68歲的夏博義,英國人,於1976年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1993年來港執業,於2006年成為資深大律師。長期打著人權的名義,行反華、港獨之實,在香港有所謂「人權大狀」之稱。
果然,夏博義剛剛就任這個所謂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就迫不及待的叫囂要「修改香港國安法」。
他以為他是誰啊?居然叫囂修改香港國安法?難道在他的腦子裡,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一百多年前的清王朝政府?
為什麼他敢如此囂張?因為這個夏博義,本身就是一名資深的反華分子,一個資深的港獨分子。
首先,夏博義的一大目標就是分裂中國。早在2008年,他就撰寫文章,鼓吹藏獨,煽動將西藏分裂出中國。
其次,夏博義與港獨勢力特別是大大小小的港獨頭上深度勾結,是重要的幕後頭目與操縱人。
特別是他與港獨組織的極端組織攬炒派關係密切,早在90年代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陳文敏成立香港人權監察,出任首任主席,長期撰寫所謂的人權和所謂示威權的文章、書籍,對香港青年洗腦,煽動暴力、煽動港獨。2002年11月,夏博義又與時任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前往歐洲「唱衰香港」,煽動外國勢力阻止特區政府推動23條立法。
第三,夏博義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持續攻擊、質疑香港國安法,挑釁全國人大權威。去年七月他就在毒媒《蘋果日報》上發表評論,攻擊、質疑香港國安法,誣衊香港國安法侵犯個人自由、侵犯人權。
本來這個創於1949年的香港大律師公會,是香港唯一一個法定訴訟律師(或稱大律師)專業團體。可是這個英國人的操控之下,本來應當維護香港法治的香港大律師公會,卻變成了港毒暴徒的保護傘,甚至是變成了港毒組織的一部分。走了一個反華分子、一個港獨分子、一個英國人,結果,又一個反華分子、一個港獨分子、一個英國人,可見這個「香港大律師公會」反華已經病入膏肓了,典型的無藥可救!
再來看看前任主席戴啟思。
戴啟思於1953年生於英國柴郡,1984年從英國來港,第二年5月加入香港政府律政司署出任檢察官。在香港回歸前,是港英政府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英方的一名代表,於1991年任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英方代表成員,突擊讓《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的實施。1997年初,成為香港回歸前最後一批獲委任的御用大律師之一。戴啟思,是港英當局為了控制香港回歸後香港的司法系統所埋設的一顆雷。
戴啟思的一大任務就是保護港獨頭目,比如為「2016年立法會宣誓公然辱華的遊蕙禎、梁頌恆」提供辯護,為亂港頭目羅冠聰「被裁定議員不符合參選資格案」提供辯護,公開宣稱「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和人大釋法幹預香港司法獨立」……
2019年港獨大暴亂期間,香港大律師公會公然保護港獨、鼓吹暴力,同時瘋狂的誣衊、攻擊香港警隊「暴力執法」,強烈要求撤回法案,要求港府成立一個他們主導的針對香港警隊的監警委員會,調查所謂的、根本不存在的「警暴」問題,還搬出德國律師會一同施壓港府。
去年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戴啟思更是赤裸裸地公然美化那些港毒暴徒是「不牽涉暴力或嚴重破壞,都有著良好品格」!
許多港毒頭目,本身就是這個香港大律師公會的重要成員。比如「叛國亂港四人幫」二號人物李柱銘、港毒頭目之一的前公民黨主席餘若薇、公民黨現任主席梁家傑、港毒議員陳淑莊、楊嶽橋等等。
事實上,這個香港大律師公會不僅僅是公然的充當港毒組織、港毒暴徒的保護傘,還數次公然的挑戰、挑釁中央,從事港毒活動。
比如,關於香港法院違反《基本法》規定和精神,裁定《禁蒙面法》違憲之事,當時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聲,明確指出這一行為嚴重削弱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管治權,不符合基本法。
結果,就是這個香港大律師公會第一時間就跳了出來,悍然指責全國人大違反基本法,是限制香港法院享有獨立司法權。
一個小小的香港大律師公會,居然肆無忌憚地給基本法的制訂和修改法定機關、全國最高權力機關扣帽子,港獨本質,就已經徹底暴露了。
今年4月,港澳辦與中聯辦發聲對港府行使監督權後,戴啟思第一時間就急不可耐的跳出來,稱《基本法》沒有任何條文賦予兩辦對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行使監督權,指責港澳辦與中聯辦幹預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
顯然,這是故意的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強詞奪理。如果中央沒有對特區的監督權,哪來的「一國」?
5月25日,對於全國人大將審議「港區國安法」,香港大律師公會公然挑戰全國人大權威,聲稱「港區國安法」理應由香港在自治範圍內自行立法,叫囂全國人大常委會並沒有權力。
6月14日,看到無法阻止全國人大,香港大律師公會居然給全國人大「下達命令」,要求按普通法原則處理「港區國安法」條文,叫囂「港區國安法」應在特區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後終止。
無恥的香港大律師公會,怎麼就忘記了這麼多年以來它們是如何極力的阻止港府就23條國安立法的事了?
6月23日,這個大律師公會又發表聲明,索性撕下偽裝中立的畫皮,赤膊上場,公開反對國安法!
7月31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受新冠疫情影響,決定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原定於9月6日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將押後一年舉行,即在2021年9月5日舉行。8月1日,全國人大力挺。這個大律師公會又跳出來,指責港府押後立法會選舉1年違法。
9月,這個香港大律師公會居然公然叫囂,稱《基本法》明定三權分立,還指責特首林鄭說法無根據,公然挑戰香港行政長官及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政治體制。
11月11日,全國人大決定取消4名立法會議員資格,這個大律師公會立即跳出來叫囂全國人大沒有權力決定。
而且,這個香港大律師公會港獨組織,還公然勾結外部敵對勢力。比如香港大律師公會公然向美國律師協會發信,全力抹黑港區國安法。而美國大律師公會居然也於5月29日迅速發出回信,對其信件觀點表示支持。
還有兩件事值得警惕。一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第一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及涉嫌分裂國家、恐怖活動罪名的港獨黑暴分子唐英傑被拘捕後,戴啟思立即親自出任唐的律師。
因為正常來說,如港獨曱甴唐英傑這種小人物,是根本沒可能請得起香港的大律師的。所謂反常必有妖!
第二件事,是香港沙田裁判法院內由香港大律師公會管理的「當值律師計劃」,在其辦事處告示板貼滿港獨文宣。
沒有這個大律師公會的縱容,這些人敢這樣公然、高調的在香港的法院內大搞港獨活動嗎?
香港國安法已經生效半年多了,如果這個港獨組織「大律師公會」再敢公然挑釁甚至是違反國安法之規定,那麼港府國安委、警隊國安處就應當果斷將之徹底摧毀,捍衛香港法治、捍衛國家安全,不能給港獨勢力任何作祟空間!
一個小小的港獨組織的主席,如果擺不正自己的位置、如果還敢繼續狂妄的挑戰、否定中央,如果還敢繼續肆無忌憚的進行港獨活動,結局只能是滅亡!
英國人的身份,早已不是什麼保護傘!現在,他的面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點讚和在看,你可能就收不到推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