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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之後是懲教署──是有人想逐個撃破嗎?
原文摘錄:
今集跟大家談香港究竟有沒有黑獄。我其實很好奇,為何「佔中」後策劃者沒事,但警隊、懲教署這類紀律部門反而連連遭秧?
早在2017年5月已經想講懲教署的新聞。那時港產片《同囚》在香港上影。此片以勞教中心為故事題材,講述青年囚犯如何被懲教官針對和虐待。此片由黃國權執導。有趣的是,此片最初標明是「真人真事改編」,但後來卻刪去這句語。有影評說,此片故事不連貫、人物沒說服力──但誠意可嘉,因為戲內的特約演員都是勞教中心的過來人。很明顯,打不打出「真人真事改編」字句,都不影響此片以真人真事做賣點。《同囚》5月上映,口碑反應都不佳,沒有社會影響力。但2017年8月7日,香港數字報接力炒作黑獄話題。香港數字報做了一個專輯,其中一個標題是《50名少年犯 揭懲教迫飲尿食屎 摑破耳膜損聽覺》,另一些跟性侵有關的標題,以及難入耳的標題就不讀出來了。總之,整個專輯號稱訪問了50名少年犯。看《同囚》要買票入場,但數字報在網上免費任讀,有文字有相片,被訪問者全部載面具,效果很有煽動性,對香港懲教署工作及形象的破壞力算是嚴重的。接下去的9月份,由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學生報》繼續燃燒這話題。
而我,就在這時參與了懲教署有份合辦的一個徵文比賽的評判工作,比賽名為「更生微電影觀後反思徵文比賽」。我因而有機會接觸懲教署,以及一位為更生人士(釋囚)以及年青人服務了十多年的義工何偉權博士。親身接觸,我見到跟電影《同囚》、數字報專輯完全相反,很不一樣的一個懲教世界。我想,凡指控都要舉證吧。很簡單,在已經曝光,有傳媒及社會輿論跟進保護下,那50名個案人士為何不集體報警呢?舉例,被打至耳膜裂、聽力損,是驗得出來的傷勢,為何不報警呢?
香港很有趣,只要對象是政府或親建制人士,就可以不提實證地作出指控。
上月,我收到何偉權博士的大作《誰是天生鐵窗囚》。剛才提過何偉權博士為更生人士做了十多年義工。他本身是印刷公司老闆,屬於白手興家、講實力的那種創業者。何博士在深水埗長大,童年的成長經驗令他見過有朋友被人引誘吸毒,最終被迫帶毒及犯毒,有些還橫屍街頭。何偉權博士知道誤入歧途有多慘,亦體會令更新人士被社會接納很重要。於是何偉權博士從2004年開始跟懲教署做義工。九年後的2013年,還出任商界助更生委員會執行主席。主要是為更生工作引入商界力量(先打岔,大家留意,在現實生活內,懲教工作的系統不是封閉的)。回頭說何偉權博士做主席那四、五年間,最大的貢獻之一,是由2014年起令懲教署跟中華廠商聯合會合辦職業招聘會,以視象進行面試,為快將獲釋的在囚人士找工作。第一屆2014年招騁的工作有700份;第二屆有1200份;第三屆有2500份。
指控香港有黑獄的講法之一,是說整個懲教工作沒有外來人士可以介入。真的嗎?何偉權博士的商界助更生委員會不就是外來組織嗎?不只的,海皇集團,即海皇粥店那集團,集團負責人蕭楚基先生做主席的「懲教署社區參與助更生委員會」又是一個民間外來團體。還有,何偉權博士的大作《誰是天生鐵窗囚》內,就描述曾多次帶學生參觀懲教所。何來與世隔絕呢?
海皇集團既蕭楚基先生刊登於2017-06-09的一篇文章,《「黑獄」──寫實還是煽情?》講得更加清楚。文內提到,香港監獄署在1982年改名懲教署,改名是因為香港的監獄系統,在「懲」之外,加入了「教」,尤其是令青少年犯人有被教育的機會,讓他們日後可以從新做人。而何偉權博士的書內,就提到懲教所會提供心理輔導,為一些有重犯可能、未解開某種心結的囚犯做輔導工作。真是由紀律,「教」到去內心世界。
懲教之外,懲教署在1998年成立了更生事務處,務求令在囚人士於出獄前已學會謀生用的一技之長。所以,如果你問港英時期六、七十年代的情況如何,我不敢說;又或者總會有一些很個別的情況。但是將香港管理得很現代化的懲教署說成是黑獄,黑到有普遍性,我想,指控者要舉實證。我不相信會有普遍存在的香港黑獄,這相信有證據的。蕭楚基先生在《「黑獄」─寫實還是煽情?》文內,以閉路電視為例。
他說,懲教署現時總共有6000多部閉路電視;閉路電視不是只對準囚犯,是連懲教人員的工作都監拍。如果懲教人員在院內真的有欺凌行為,根本逃不過閉路電視的法眼。而未來,懲教署還打算加裝3000多部閉路電視,令監察的覆蓋面更加完整。
因為時間關係,不可以就電影《同囚》、香港數字報、中大學生報他們的講法逐一提出疑問。我認為最關鍵的核心,是整個懲教署不是一個封閉系統。香港司法系統才最封閉,可是又不見有人就這一點(封閉問題)批評司法界。懲教系統非但不是封閉、會跟民間組織合作,依蕭楚基先生文章所述,懲教署一直容許外界接觸在囚人士,包括宗教神職人員、社福團體,以及社區人士,通通可以申請約見犯人。我深信,今時今日,監獄已絕對不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地帶,亦不可能與外界斷絕聯絡。所以,蕭楚基先生文內的一個看法跟我的看法很一致──如果長年累月存在欺凌事件,相信早就有傳媒揭露!
節目結束前做總結。如果大家有看過2017年11月初,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獲得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的新聞,就一定知道他們三人如何誇誇其談地大講監獄生活。他們有投訴的,投訴監獄的膳食不好、沒有床單……,總體而言,都是些芝麻綠豆的小事。如果電影《同囚》、香港數字報專輯,以及中大學生報所講的黑獄文化真的普遍存在,黃羅周三人在獄中會搜刮不到材料嗎?三個民主鬥士入獄啊,其他曾被虐待,或者聽過、見過有人被虐待的囚犯,會不向他們報料嗎?
為何社會上沒有人將黃羅周三人,跟所謂50名被虐少年犯所講的情況做對比呢?做對比就知道,當中的落差很大!
所以,我再多問一次,為何「佔中」後策劃者沒事,但警隊、懲教署這類紀律部門反而一步一步、連連遭秧?背後是不是另有文章、大陰謀呢?真的不知道。
作者: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