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常會在使用貸款後或信用卡後忘記還款,不小心造成了逾期。還有一部分人以為逾期交點逾期利息、滯納金,就解決了,不會產生什麼影響。從不把逾期放在心上。
但其實,逾期後果很嚴重!信用卡、貸款逾期還會損壞自己的徵信記錄,情況嚴重者,更有牢獄之災!
後臺收到大家的留言:
| 催收的昨天發來了法院的傳票,這是真的嗎?會讓我坐牢嗎?| 我擼了十幾個小貸,現在欠款加起來有30000多元了,他們會不會告我?不還會怎樣?| 受疫情影響,我的水果店經營情況不好,我跟小貸公司借的10萬肯定不可能按時還上了,該怎麼辦?
大家都知道逾期後果嚴重,但是什麼情況下會有牢獄之災呢?有信君帶大家看一下吧。
信用卡逾期不還
使用信用卡後拒不還款或者惡意透支的,將會面對嚴厲的處罰,持卡人除了需要支付高額利息、滯納金、損害個人徵信外,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的限額或者規定的期限透支,並且經過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將會被認定為「惡意透支」。
法律有明確規定:
惡意透支,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惡意透支,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惡意透支,數額在10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信用卡詐騙活動包括:惡意透支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通過虛假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借錢不還」型老賴
除了向銀行和小貸公司借錢外,大多數人的借錢渠道還會是比較傳統——向親戚、朋友、熟人借錢。
借款人認為親友礙於面子不會太深究,拖的時間久了也就不了了之了。債務人像孫子一樣提醒還款時,還以各種理由搪塞、拖欠。
但法律是有明確的規定的: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都屬於借貸式詐騙。《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也有規定:借貸式詐騙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若欠了小貸公司數額較大的債務,並且經過多次催收仍拒不還款的,就很可能被告,法院將會判決借款人償還相關款項。
若債務人依然拒不還錢,並且債權人可以提供被執行人有錢不還的證據,就可以前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不過,一般只要不是故意長期拖欠貸款,並且態度惡劣的,基本上都不會走到坐牢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