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張亞偉 記者 李承林)榆林男子王某與女子小莉(化名)進行賣淫嫖娼行為後,趁其不備將小莉的手機偷走。他的行為不僅導致自己被行政拘留20天,也讓另外3人被拘留。
8月20日晚,榆陽公安刑警大隊接小莉報警稱,其在榆陽區西沙某建材市場附近被一陌生男子搶奪手機1部,且該男子已被其「控制」。民警第一時間趕往現場了解情況並將「嫌疑人」帶回審查。當民警詳細詢問小莉關於事情的經過等細節問題時,小莉言語支支吾吾,閃爍其詞。
面對民警深入調查取證後的進一步詢問,小莉如實陳述了事情的緣由。8月20日晚,小莉和朋友小娟通過某招待所老闆謝某介紹,與男子李某及其朋友王某在謝某經營的招待所內賣淫嫖娼。
兩人發生賣淫嫖娼行為後,王某趁小莉洗漱時將其口袋內價值1000多元的手機偷走。當小莉發覺後,王某已逃之夭夭。於是小莉找到小娟和李某,通過李某電話聯繫到王某,王某承認是自己偷了手機,並讓小莉帶上200元錢在南門口附近將手機「贖回」。小莉一氣之下,索性向公安機關報警,謊稱自己的手機被王某搶奪。
最終,王某因涉嫌嫖娼、盜竊被依法行政拘留20天,小莉因涉嫌賣淫、謊報案情被依法行政拘留20天,小娟和男子李某也因涉嫌賣淫嫖娼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另外三個人的心情估計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