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師父,我看到有僧人在他的朋友圈當中,發出他穿著在家衣服的照片,他這樣做是不是屬於破戒?
答,僧人不穿僧服,穿在家衣服不能說是破戒,因為破戒是破殺盜淫妄等律中的根本重罪,這只是屬於犯戒範圍。作為僧人,當然應該是要穿僧服的。正如《佛說梵網經》中言:「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國土中,國人所著衣服,比丘皆應與其俗服有異。」
古德在《佛說梵網經直解》中說到:「謂凡比丘,身所著衣,一切皆以染色。雖雲不揀,平等與之,內有不當同者,應別之也。何者,如若一切國土之中,國人所著衣服,為比丘者,皆當與其俗服有異,故不同耳。」
《戒本疏》中也說到:「如律文中,佛制比丘,不得服用俗人外道衣服。遂即方便,更作餘相。佛即訶言。汝等痴人,避我所制,更作餘事。自今已後,一切俗人外道衣服,並不得著。著者如法治。」古德還說到:「文雖制比丘,義通五眾。今些出家眾,往返不適處所,做作不法事業,心逸不絕俗習。時著俗人外道衣,自慰欺言此為方便,實屬壞法。律藏中,佛陀訶責為痴人,當依制教治罰。」可見為了做不法的事情,特地不穿僧服,穿在家俗衣服,那肯定是壞法之象。但是在現實當中,如果僧人為了做不法的事情,能夠脫掉僧服,換在家衣服去做,那已經算是不錯的了。現在最可怕的是僧人直接穿著僧服,去一些色情場所,去飯店直接吃肉,那才是真的在破壞佛教的形象。如果他換了一身這家衣服去吃肉,去邪淫。那別人也不知道他是僧人,那這樣只是他自己在造惡業,對佛教還不會造成惡劣的影響。當然這情況也不能一概而論,比如說有些僧人回自己俗家,去看望看望生病的親人。但是親人並不希望他出家,同時也不希望他穿上僧人衣服。如我有一個同學,他的奶奶生病了,並且快要死了,死之前希望看到自己的孫子,但是他奶奶真的很不希望自己的孫子是一個和尚的樣子。當時我的同學就換了在家衣服,去看望自己的奶奶,在奶奶臨死之前,看最後一眼。他這樣做,我覺得也是無可厚非的!
所以,一切還是要看會不會有護眾生念的意義。如果她不穿僧服,能夠升起善法,能夠護眾生的念頭,不讓眾生造惡業,那不穿僧服也無可厚非。比如說僧尼生病了,到醫院去看病,有些人看到甚至僧尼生病,就說觀音菩薩怎麼就不保佑你們了?你們怎麼還會生病呢?每次進出醫院總是會遭人的非議,受人的誹謗。為了護眾生的念頭,選擇不穿僧服,去醫院看病。這樣做在我看來也是無可厚非的。
另外,如果出於不可抗力的情況下,不穿僧服也是無可厚非的。就像文化大革命時期,好多的老和尚,好多的尼師要穿在家衣服,並且要留起頭髮來,還要到田裡去幹活,到工地去幹活,你能說他們是還俗嗎?當然,確確實實有些人還俗了,有了老婆生了孩子。但也有很多的僧人,雖然穿在家衣服,但他就不認為我自己是在還俗,那你就不能說他是還俗。也不能說她是犯戒,因為真的是不可抗力。
如唐朝的溈山靈佑禪師,是溈仰宗的祖師。當時會昌法難的到來,整個佛教遭到了沉重的打擊推殘,儘管當時潭州地區,僧人得到較大的寬容庇護,但大勢所趨,溈山禪師的僧團仍被迫解散。靈佑禪師與弟子們用布裹頭,藏匿於民間。等到唐宣宗即位後,下令恢復佛教。於是,宰相裴休便用自己的車輿迎請靈佑禪師,並親為其徒列,當時靈佑大師就是穿著在家的衣服,留著頭髮為大眾宣講妙法。因為在大師的眼中穿什麼衣服,留不留頭髮都是一樣的,因為大師的心從來沒有隨著衣服的變換,而產生一絲一毫的變化。但宰相裴休懇請靈佑祖師,再次剃髮現出家僧寶相,繼續為人天師,領眾住持溈山道場。所以面對不可抗力,或者處於無奈,或為了護眾生的念頭,不讓眾生造口業,僧人不穿僧服,那我們應當要加以理解,不該妄加誹謗。不要眼睛,總是用放大鏡去盯著別人的缺點看。
2、問:請問師父,我聽說現在出家僧人要得戒是相當困難,那如果沒有得戒的話,是不是犯戒了就不算真正的犯戒?
答,這話不能這樣講。根據弘一大師的判斷,現時的中國比丘,當未得戒。但是既居比丘之名,而犯比丘之戒,雖未得戒,當與得戒犯戒同科。若是僧人已經舍戒,當然就談不上犯戒罪。據明朝蕅益大師及其弟子,雖然舍了比丘戒,但這不是還俗。可知不能持戒應舍戒,舍了比丘戒,不是說就要去還俗。故而不可貪圖名譽好聽去受戒,如果受而不能持,便算犯戒,受戒犯戒則罪加一等!若盡最大努力,仍不能守持淨戒,則不妨舍戒。
弘一法師在《律學要略》中說:「在家如三皈、五戒、八戒等,出家如沙彌、比丘等。實而言之,三皈、五戒、八戒,皆通在家出家。諸位聽著這話,或當懷疑,今我以例證之。如明代靈峰藕益大師,他初亦受比丘戒,後但退作三皈人。如是言之,只有三皈,亦可算出家人。
又若單五戒,亦可算出家人。因剃髮以後,必先受五戒,後再受沙彌戒。未受沙彌戒前,只是五戒之出家人。故五戒通於在家出家,有在家優婆塞出家優婆塞之別。例如明代藕益大師之大弟子成時、性旦二師,皆自稱為出家優婆塞。成時大師為編輯《淨土十要》及《靈峰宗論》者,性旦大師為記錄《彌陀要解》者,皆是明末的高僧。
八戒何為亦通在家出家?《藥師經》中說:比丘亦可受八戒。比丘再受八戒,為欲增上功德故。這樣看起來,八戒亦能於僧俗。
諸位!你們萬不可輕視三皈五戒!我有句老實話對諸位說:菩薩戒不是容易得的,沙彌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無論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唯有三皈五戒。我們倘能得三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來生定可為人。既能持五戒,再說念阿彌陀佛名號求生西方,臨終時,定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豈不甚好。就我自己而論,對於菩薩戒是有名無實。沙彌戒及比丘戒決定未得。即以五戒而言,亦不敢說完全,止可謂為出家多分優婆塞而已——這是實話。所以我盼望諸位要注意三皈五戒。
我們生此未法時代,沙彌戒與比丘戒皆是不可得的,原因甚多甚多,今且舉出一種來說。就是沒有能授沙彌戒比丘戒的人,若受沙彌戒,須二比丘授。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話,不單比丘戒受不成,沙彌戒亦受不成。我有一句很傷心的話要對諸位講:從南宋迄今六七百年來,或可謂僧種斷絕了!
以平常人眼光看起來,以為中國僧眾很多,大有達至幾百萬之概。據實而論,這幾百萬中要找出一個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如此怎樣能受沙彌比丘戒呢?既沒有能授戒的人,如何會得戒呢?
我想諸位聽到這話,心中一定十分掃興。或以為既不得戒,我們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這種極無意味的事情呢?但如此懷疑是大不對的。我勸諸位應好好地鎮靜地在此受沙彌戒比丘戒才是,雖不得戒,亦能種植善根,兼學種種威儀,豈不是好?又若想將來學律,必先掛名受沙彌比丘戒;否則以白衣學律必受他人譏評。所以你們在這兒發心受沙彌比丘戒,是很好的!」
弘一大師在《律學要略》中還說到:「這次本寺諸位長老,喚我來講律學大意,我感到有種種困難之點。這是什麼緣故?比方我在這兒,不依據佛所說的道理講,一味地隨順他人,顧惜情面敷衍了事,豈不是我害了你們嗎?若依實在的話與你們講,又恐怕因此引起你們的懷疑,所以我覺著十分困難。因此不得已,對於諸位分作兩種說法:
(一)老實不客氣地必須要說明受戒真相。恐怕諸位出戒堂後,妄自稱為沙彌或比丘,致招重罪,那是不得了的事情。我有種比方:譬如泉州這地方有司令官等,不識相的老百姓亦自稱'我是司令官』,如司令官等聽到,定遭不良結果,說不定有槍斃之危險。未得沙彌比丘戒者,妄自稱為沙彌或比丘,必定遭惡報,亦就是這個道理,我為著良心的驅使,所以要對諸位說老實話。
(二)以現在人情習慣看起來,我總勸諸位受戒掛個空名,受後俾可學律。不然定招他人誹謗之虞。這樣的話諸位定必明了吧!」
弘一大師說到五戒是通出家在家,可能很多人有些不理解。實際上,在宋朝時就有法師欲廢去五戒,而直受沙彌十戒,如宋元照律師云:「世有欲廢壇下五戒,故此辨之。」
要知道,《優婆塞戒經》云:「若有說言離五戒已,度生死者,無有是處。善男子,若人慾度生死大海,應當至心受持五戒。」 又如《行事鈔資持記》云:「毗尼母雲,剃髮著袈裟已,然後受三歸五戒等」。又「五分、十誦:先與五戒,後受十戒。」
所以,僧人受戒應該要先受五戒,不先受五戒,而直受十戒者,眾僧得罪。故此,沙彌先受五戒後受十戒的作法是不可懷疑、也不必驚奇的。亦如登山,不由下而上者,無有是處。
正如,道宣律祖云:「五戒不爾,先以歸正,心性調柔,堪思我倒,故須簡略,方入道門。以五戒有虧,三乘無託。」 可見,五戒能作一切戒的根本,若不得五戒之體,則三乘聖果無依託之處。
對僧人只是受五戒的情況,在《事鈔記》中云:「問,剃髮披衣已,那名優婆塞耶?答,形同出家,體是婆塞。雖復剃染。尚名白衣,今名婆塞,有何不可。疏雲,以法分俗,方絕彼此,豈以形服而為防乎?」 此處問:形同沙彌受五戒,為何還用『優婆塞』三字呀?答雲,形體雖已剃染,但只受持五戒,那體猶是婆塞,以未受持十戒故。為此,宣戒相時稱『優婆塞』,皆合情合理也。
所以出家的僧人雖然穿著僧服,但他自稱自己是光頭俗人,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他如果覺得自己,不能夠受持沙彌比丘菩薩戒,以免犯戒造業,那就不妨做一個形同沙彌,稱自己為光頭俗人。
在《業疏記》亦云:「又如形同單白中,但云剃髮;法同白中始雲求出家。驗知受十戒者方名出家,已前剃髮,體是俗人,不妨得受在家五戒,方符五分、多論漸深之意。」
現在在很多人的概念當中,覺得舍戒是一個沒功德且丟人的事情。而受戒是一個有功德,且是一個有面子的事情。寧可犯了戒乃至破戒了,也不願意舍戒,還是要說自己是菩薩戒,是比丘,是比丘尼,是沙彌戒等等。這樣做的結果,不過是讓自己下地獄下的更深一些,在地獄當中呆的時間更久一些。死要面子活受罪,那不過是讓自己變得虛偽而已。如果學佛,只是注重表面的虛偽,那終究是得不到真實利益的!(本文作者微信號:1232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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