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君每天都從後臺收到關於工作的各種問題諮詢,例如:稅要怎麼交,法定假期有哪些,老闆臨時加班怎麼辦……五花八門的問題應有盡有。今天圈君就講講在香港工作大家最關心的三件事:工資、假期、加班。
關於年底獎金,你一定聽過雙糧、13薪、花紅、年終獎等各種版本,但哪種才是我們在香港工作所能享受的呢?
首先,圈君把這些概念跟大家理一理:「13薪」通常指工作期滿一年後,公司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也就是12+1;而「雙薪」一般分為兩種,一是跟13薪一樣,12+1;二是12+2,多發放兩個月工資。
「花紅」就是內地常說的「年終獎」, 是僱主發放給員工的一筆打賞, 任意發放, 金額不定, 可多可少, 但會取決於公司的業績, 財務狀況及員工的工作表現等。
香港各行業花紅
這些員工都可享嗎?香港《僱傭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雙糧/13薪及花紅。 僱員能否享有這些款項視乎僱主及僱員的協議。
而且如果你在合同完結前辭職,就不能享有這些款項。但如果受僱不少於三個月而被解僱(非因犯嚴重過失),則可以按比例獲得這部分款項。
享有年終酬金資格不代表一定有年終酬金
所以說,獎金制度因公司而異,並且不是必須。但大多數公司都有13薪或者雙薪,沒有花紅。如果不想錯過這筆錢,就一定要在籤約前留個心眼,注意合同是否有相關規定!
補貼和津貼其實都是公司給員工提供的補助,但是津貼是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補助,例如疾病津貼;而補貼是保證職工工資不受物價上漲影響而支付的補助,例如住房補助。
很多公司有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等各種補貼,但是真正寫入法律的補助只有疾病津貼。內地的「五險一金」中包括了醫療保險,但是香港沒有把醫療保險劃入公司必擔項目(有的公司會有團體醫療保險),只有疾病津貼。
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
(ps: 上文的薪資福利都是勞工法《僱傭條例》中提及並有明文規定的,其他福利如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團體醫療保險屬具體公司情況,在此未有提及)
我們都知道每個月薪水要扣掉一部分,但是是哪一部分呢?跟一般受僱的港漂族有關係的就兩個:強積金和薪俸稅(工資低的稅都不用考慮)。
強積金是一項退休儲蓄計劃,有點類似於內地的養老保險。在香港工作的職員按月收入定期向強積金基金供款,退休時就可以獲得一筆儲蓄,用於退休生活。
凡年滿18歲至65歲的一般僱員都要參加強積金計劃。一般情況下,你在一個公司工作滿2個月之後,就要開始繳納強積金了。
繳多少呢?一般來說要繳納工資10%的強積金,員工和僱主各付5%,但如果工資低於7,100港幣或者高於30,000港幣,那收取的方式又略有不同。
不同工資強積金計算
什麼,65歲之後取?圈君知道很多港漂在香港工作幾年後可能就會返回內地,所以當你決定永久性的離開香港時,可以提前取走這筆錢。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每個人一生中只限一次以此理由提取強積金。
薪俸稅類似於內地的個人所得稅,一般來說,跟香港的公司籤了僱傭合同,並且主要工作地在香港都要交這個錢,並且香港是一年繳一次稅。
哪些錢要繳稅?看一下需繳稅入息的計算公式:
應繳稅入息 = 入息總額 - 扣除總額 - 免稅額總額
入息總額是指包括工資和上文提及的各種獎金、補貼在內的總薪酬。
扣除總額包括認可慈善捐助、個人進修開支、強積金、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居所貸款利息、虧損、這就免稅額7項,但是現階段與港漂一族相關性最大的就是強積金。
免稅額是政府規定的金額,具體如下:
免稅額金額
所以我們可以做一個計算題,如果月薪12,000港幣應繳稅入息是多少?
假設年末有13薪沒有花紅,那麼
入息總額=12,000港幣*13=156,000港幣;
扣除總額5%強積金=15,600港幣*5%=7,800港幣
免稅額=132,000港幣;
應繳稅入息額=156,000港幣-7,800港幣-132,000港幣=16,200港幣
所以,月薪12,000,一年之後有16,200港幣需要繳稅。
那麼繳多少稅呢?繳稅又有兩種算法,一種是適合土豪收入的標準稅率,一種是適合大多數港漂的累進稅率。
累進稅率計算方法
按照累進稅率,繼續計算:
薪俸稅=16,200港幣*2%=324港幣
按道理月薪12,000港幣要繳稅324港幣,但是政府還給予了退稅!
退稅比例高達75%
本應繳稅324港幣,屬20,000港幣範圍內,可以退75%,
退稅後應繳薪俸稅=324港幣*25%=81港幣
月薪12,000港幣,一年應繳稅81港幣!
除開強積金和薪俸稅,也不能排除有些黑心的香港公司以各種理由苛扣工資,但僱主非法扣除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勞工法僱傭條例第三章規定,能夠扣除工資的情況有且僅有以下9種:
勞動法規定可扣工資項目
除開錢,大家第二關心的一定是假期,長假短假大假小假,一個都不能放過。對於香港的上班族來說,假期主要有三種:休息日、法定假期、有薪年假(所有內容基於香港勞工法例僱傭條例第四章)。
按照香港勞工法規定,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的休息日。「不少於」也就是大於或等於,這是否意味公司如果給你單休,也是合法合理的呢?(圈君留有疑問)
不過休息日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是周六或者周日,像有些公司就是每周日和周一放假,如果你恰巧遇到調整休息日的情況,不要方,那也是合理合法的。
調假能忍,不過不讓休假那就不能忍了。圈君見過不少周末還要上班的案例,作為小員工的我們即便不滿但也只能忍。不過圈君要告訴大家,休息日工作是違法要罰款的(按照法律關於「休息日不少於1天」的規定,應該只有周末2天都加班才算違法,加班1天不違法)!
休息日強迫工作屬違法
至於休息日有沒有工資的問題,很不幸的告訴你們,並沒有強制性規定。
休息日加班未規定有薪
香港除開每個星期日外,每年另外還有17天的「公眾假期」。但在這17個公眾假期中,只有12個是僱主必須要放假的「法定假期」(法定假期指僱主必須提供的假期福利)。
僱主必須要放假的12個法定假期
圈君已經非常貼心的把17年的「公眾假期」日曆送上,可以放假的「法定假期」也鉤出來了哦!
2017年公眾假期日曆
僱主可以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但是必須預先通知僱員另定假日,任何以錢代替法定假日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最高可罰款5萬港幣。
以工資代替法定假期屬於違法行為
其實年假的放法因公司而異,但勞工署也不是沒有規定。基本上,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有薪年假的天數按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高14天。
工作年限與年假之間關係
儘管規定是這麼寫的,但是真正怎麼放到底還是老闆說了算。
圈君還要提醒各位:如果年假期內適逢休息日或者法定假期,那麼應視做年假,並且僱主必須另安排休息日或者法定假日!不過與法定假期不同的是,員工可以選擇以工資代替年假,不過只限於超過10天的部分。
關於年假放法的規定
儘管勞工法例沒有規定,但是圈君思考了一下,是不是還漏了極端天氣假期呢?那就提醒下各位咯,香港只有兩種極端天氣需要放假:一是颱風,二是黑雨。
OT這個詞對香港上班族來說最熟悉不過了,根據瑞銀最新調查發現,香港是全世界工時最長的地方,平均每周工作逾50個小時,每日超過10個小時,比全球平均工時36小時23分還高出39%。
世界周工時長度排名
既然加班已成為香港常態,那上班族最關心的莫過於有沒有「加班工時規定」和「加班費補貼」了。
但圈君非常遺憾的告訴你們,香港至今沒有「標準工時」的相關法律,這意味著在香港,工作時間是可以無限延長的。而關於「加班補貼」就更沒有明文規定是否必須有以及具體數額是多少了。
但今年3月有了「合約工時」的立法。標準工時委員會達成共識,研究立法規管香港所有僱傭合約,合約須列明工時、午飯時間、工作及休息時間、超時補償方式等。
可在「標準工時委員會」查看關於工時的各項立法進展
鑑於香港離「標準工時」立法還有一段比較長的路,圈君建議大家在籤合約時儘量與僱主制定清晰的僱傭合約,這樣有助解決口頭合約模糊不清的問題。
現在有關違反「合約工時」的罰則和相關法例的修訂程序,工時委員會已交由港府決定。一旦港府出臺正式文件,那麼清晰的僱傭合約就會成為必然,即便無法與OT說再見,但至少日後能在僱傭雙方都接受的範圍內加班和給予補貼。
作為在香港工作的港漂一族,我們應該對與切身利益相關的條例和規定有所了解,在有必要時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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