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在領取了營業執照後,還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補充信息採集,另外還需要稅務機關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稅種核定。
現階段,企業執行的是五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執行的是兩證合一。
2016年10月1日實行「五證合一」「兩證合一」後,企業在領取了營業執照的同時,其相關信息便上傳至稅務機關,也就免去了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的辦理。但是無論是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不是不用去稅務機關報到並補錄信息,而是必須要完成的一項工作內容,並接受稅務機關的納稅管理和監督。
至於個體工商戶沒有到稅務機關報到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不知道還需要到稅務機關報到並補錄信息採集。
不得不說的是個體工商戶的管理能力很是薄弱,如果在辦理工商執照的過程中沒有委託代理機構辦理,而是自行辦理時,便認為兩證合一了就不需要到稅務機關報到。
現實中就有這樣的例子,有一個體工商戶經營了一年多的時間,而且每年有60萬元左右的收入,即沒有到稅務機關辦理補錄信息採集,也沒有按期進行納稅申報,並認為符合了免稅政策的標準。因沒有按規定的時間提報工商年報,該個體工商戶在收到工商部門處罰的同時,也收到了稅務機關的處罰。
二是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營業執照的一段時間內,還沒有開始經營。
一方面還沒有開始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也認為不需要到稅務機關報到;另一方面因為沒有經營也不需要購買發票,同樣認為不需要到稅務機關報備。
三是不排除有的個體工商戶故意不到稅務機關補錄信息,有故意偷逃稅款的嫌疑。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何種原因個體工商戶沒有到稅務機關報到並補錄信息採集,都可能會面臨一定的風險,且不是不到稅務機關補錄信息採集和申請核定稅種的理由,接受稅務機關的納稅監管是每一位納稅人的義務。應該說,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工商和稅務等的相關手續,可以減少經營過程中不必要的麻煩。
正確的做法是,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營業執照後,無論是否開始經營,都應該到稅務機關辦理信息採集和稅種核定的相關手續,業務發生後按照規定的時間辦理納稅申報,並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總之,在五證合一或兩證合一的條件下,個體工商戶在辦理了營業執照後,還是應該按照規定的程序到稅務機關辦理信息採集和稅種核定,並接受稅務機關的徵納管理。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