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PR=永久居留?你以為的永居可能是個「假」永居

2020-12-23 小李說出國

新加坡PR(Permanent Residence,永久居留)相較於英美等國其實是不難申請的,但其REP(Re-Entry Permit,再入境許可)需要每五年更新一次,因此PR又被一些人戲稱為「五年籤證」。而且,REP是有可能被拒絕的,甚至永久居留權即PR身份也是有可能會失去的。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今天小編就來介紹一下為什麼說新加坡永久居民不永久吧!

01REP被拒

原則上,新加坡PR,即擁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被允許在新加坡長期生活、學習和工作等,沒有時間限制。但PR出於任何原因離開新加坡,都必須遵守REP的要求,REP能夠讓你身處新加坡以外的地方卻仍然保留自己的永久居留權。如果離開新加坡時沒有有效的REP,或沒有持有有效的REP而在國外居住和生活,或永久居留身份證在新加坡境外期間過期失效,則永久居民身份自動終止,僅有極少數情況下可重新恢復。根據過往經驗,即使身為PR,很久沒有在新加坡居留、沒有工作、沒有繳稅記錄和CPF(Central Provident Fund,中央公積金)記錄,REP也會被拒絕。

對於RP和REP的申請,新加坡移民局比較「任性」,一向採取「三不」政策:不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士都有遞交申請的自由);不公開(獲批的具體條件不透明);不解釋(從不說明拒批理由,但歡迎再次申請)。因此,成為PR以後也不能隨心所欲,必須關注自己的REP期限並提前做好更新準備,遵守新加坡法律法規各項要求,防「拒」於未然。

Apply for/Renew/Transfer of REP:https://eservices.ica.gov.sg/esvclandingpage/erep

02PR身份取消

認為拿到PR就可以在新加坡永久居留,還是有點天真了。如果你要做以下這些事情,那就準備好面對罰款、監禁、PR身份取消,甚至被驅逐出境吧

材料造假

新加坡移民局曾經宣稱,平均每年有9萬人申請PR,而其中每年約有32人被發現在申請時提供虛假材料。根據相關規定,提供虛假材料將觸犯移民法令,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監最長一年,或罰款最高4000新幣,甚至兩者兼施。此外,違例者在服刑期滿後,將被遣送出境。這就意味著,材料造假的行為一旦被發現,PR身份就會被取消,連帶配偶和兒女的PR身份都會被重新審查。

頻繁離境

正如前文提到,沒有有效REP情況下的離境或者在國外長期居留,將有可能失去PR身份。有一些人拿到PR後,立馬就回國「放飛自我」尋求更好的機會,沒有與新加坡保持固定的聯繫(如擁有工作和購置房產等),或者頻繁往來中新兩地,但是在中國的時間更多,這樣其實是面臨著PR身份取消的風險的。

缺乏貢獻

在每五年更新REP時,移民局需要檢查PR的繳稅記錄和CPF記錄,如果暫時沒有,將得到「續籤一年」的Last Call,執意不回來給新加坡做貢獻,自然而然就很有可能失去PR身份了。因此當你的REP只得到了一年有效期限,就代表著需要引起注意,認真檢查自己是否達到更新的標準,對症下藥去解決問題。

幹涉內政

正如字面意思,試圖幹涉本地政務活動的人士,是會被取消PR身份,驅逐出境,甚至永久禁止入境的。PR畢竟不是土生土長的新加坡人,簡而言之,不該管的事情不要多管。

拒絕兵役

根據國民服役徵召法令,所有男性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義務服役,只有「一代移民」能夠得到豁免。可以說,只要踏上新加坡PR之路,就必須要同意服兵役,具體要求和是否屬於第一代PR可以結合自身情況向移民局進一步諮詢。被徵召入伍的PR如果拒絕服役,即便他自主放棄PR身份,仍將被判定為牴觸徵召法令,可被判監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10000新幣,或兩者兼施

觸犯法律

眾所周知,新加坡以法律嚴謹著稱,PR一旦在新加坡犯罪並被治罪,移民局將重新審視其PR資格。此人很有可能不僅需要付出法律代價,還將會痛失PR身份。在疫情期間,就有一名45歲男子因違反「居家通知」條例,甚至在應履行相關規定期間執意要從新加坡出境,最終被禁止再次入境並剝奪PR身份。

FAQs of ICA

https://va.ecitizen.gov.sg/cfp/customerpages/ICA/explorefaq.aspx

03他國PR大對比

可能有些人覺得,新加坡PR要求也太多了,動不動還有可能面臨著拒籤和身份取消。殊不知,對比其他國家的「移民監」來說,新加坡PR沒有嚴格的居留要求,已經算是非常友好了!不相信的話,就來一起了解一下這些主要移民國家PR基礎知識吧~

英國

五年內每年住滿半年即可申請PR,維持PR身份的居留要求是每兩年入境一次英國

美國

獲得美國綠卡後,申請人需要每半年入境一次保留PR身份,同時每年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超過183天

加拿大

加拿大保持PR身份需要五年住滿兩年,而根據法律規定,以下3項途徑可以滿足居留要求: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為加拿大政府機構或公司在海外工作(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也被視同為在加拿大居住)。

澳大利亞

要保留澳大利亞PR身份,必須在五年內住滿兩年。如果不能滿足此居留要求,必須滿足下列的兩個條件之一,才可保留PR身份:證明你和澳大利亞有必要的經濟、文化、僱傭聯繫,並且該聯繫對澳洲有益;或家庭成員有一人持有有效的回頭籤證。

紐西蘭

紐西蘭的永久居留權獲得流程為RP轉變為IRRV(Indefinite Returning Resident Visa),在拿到PR後的第一個兩年內每年住滿184天可申請IRRV,從此再沒有居留要求,並且無論中途離開紐西蘭多長時間,也永遠擁有隨時進入紐西蘭的權利,是真正意義上的永久綠卡/永久PR身份。

由於篇幅限制,這裡就不再贅述其他國家的PR相關政策了。綜上可以明顯總結出一定規律,那就是除了紐西蘭外,大多數熱門移民國家即使是成功獲得PR身份,也不是萬事大吉,還需要採取相應的行動,比如達到居留時長,來維持PR身份。沒有嚴格居留要求的新加坡PR,是不是非常符合你的心意呢?但正如前文所提到的REP被拒的風險,成為PR以後仍然需要注意如何保持這個「並不永久」的永久居留身份,否則有可能續籤失敗,即使空有PR名頭也不能在新加坡繼續生活哦。

結束語

李顯龍總理曾提到,新加坡公民和PR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能夠和諧地融入社會

掌握能力和技能

為經濟做出貢獻

把心放在正確的地方

李總理表示,新加坡不單是一座城市或經濟體,也是一個完整的國家,新加坡公民和PR擁有相應的權利,不僅是這座島嶼的居民或員工,還必須效忠新加坡,履行身為公民和PR的責任!所以,我們既然選擇了在新加坡工作和生活,就必須在在這裡多多居留呀,這樣才是一個真正的PR~

相關焦點

  • 籤證、永居、綠卡、入籍和移民這些都是啥?
    此時屬於長期籤證,亦是臨時居留而非永居或入籍。藍卡的有效期通常是4年,一般在21或33個月時已經可以申請永居。主申請人拿到藍卡後,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當地人是相同的,包括主申的配偶和子女可以隨遷,配偶可以自由選擇工作,子女可以享受當地免費教育、領取兒童津貼等。
  • 外國人永居實施對國內有什麼影響?
    2020年2月27日,一份關於外國人永居管理條例意見稿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永居門檻低」、「超國民待遇」、「低端人才引進」等言論充斥在各大論壇。近年來,中國引才、出入境政策持續創新,中國永居制度改革步步緊隨。想要更好地了解今年年初發布的《外國人永居條例》的內容的話,就讓我們先看看中國關於外國人居留法案的演變進程。
  • 五問外國人永居條例
    外國人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推薦,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的外國人,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比如,此前的籃球外援、現在的北控主帥馬布裡就拿到了「中國綠卡」。第二個途徑是推薦制。
  • 北大學者王錫鋅:有沒有外國人永居條例,超國民待遇都會存在
    2月27日,為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管理,司法部公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下稱《永居條例》)徵求意見稿,條例總計六章、五十三條,通過司法部官方網站公開向社會各界人士徵求意見。外國人永久居留並不新鮮。早在2004年,公安部就通過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實行永久居留制度。
  • 外國人永居條例爭議,官方最新表態!
    外國人永居條例爭議,官方最新表態! 推薦閱讀↓↓↓(點擊查看詳情)記者7日從司法部獲悉,近日,司法部、國家移民管理局在京聯合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
  • 港漂7年,香港永居身份拿還是不拿?這些新福利會給你答案!
    不是在香港連續居住滿7年,申請永居會被拒嗎? 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在福利上有什麼區別? 到底要不要申請香港永居?
  •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反對《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
    最近在微博上,幾乎每個官方新聞下方都會出現反對《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的評論。《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是27日在網上公示的,本意是想吸引外國人能方便地在中國生活,沒想到在微博上招致大家的一致反對。
  • 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綠卡)介紹
    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介紹:很多在國內的外國人,會申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文名Foreign PermanentResident IDCard,俗稱「中國綠卡」。是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的憑證。除了多年自由出入境中國的待遇以外,持有中國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享有的福利還有很多:1.如外籍人員符合辦理中國永久居留證申請條件,其家屬也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辦理中國永久居留證;2.在國內辦理金融方面業務享有中國公民同等權利、義務和統計歸屬;
  • 外國人永居條例:應對全球人才大變局的「中國方案」
    其中,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建設是重構我國新時代的國際人才戰略框架、實現人才政策「二次開放」的重要抓手。事實上,1985年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便專門制定了關於外國人永久居留資格的法律條文,2004年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進一步探索落實相關法律規定,2013年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率先為外國人籤證的籤發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管理提供了配套法規。
  • 永居條例:「超國民待遇」憂慮下的中國綠卡之爭
    中國司法部近日發布《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在社交媒體上引發各種討論。 根據2010年的人口普查數據,我國登記在冊的外籍人員超過59萬。推出政策試圖規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管理,但學者指出,條例凸顯了人口、戶籍、民族三大政策的不合理性,成為民眾怨恨的宣洩口。
  • 5問外國人永居條例:為何制定該條例?如何防騙綠卡?
    跨國「騙婚」或假結婚、假「專家」問題如何避免?申請中國「綠卡」門檻是否將降低?2月27日,司法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徵求意見稿)》一經發布即引發廣泛關注。
  • Tips:澳洲永居和澳洲國籍的差別在哪兒?
    不過別擔心,當陪審員是有錢拿的,雖然錢可能不多。每個州規定的陪審員工資有所不同。 5、持澳洲護照免籤全球170多個國家 澳大利亞護照的免籤國多達170個國家,澳大利亞護照也因此成為出國旅行的最佳護照之一。
  • 2020寧夏省考申論熱點:外國人永久居留權
    這種缺憾,不但有違《條例》的立法初衷和要求,而且還會削弱甚至喪失《條例》應有的科學性、完整性和可行性,甚至還會對永居我國的外國人的權益保護、行為規範、相關事宜處理等產生負面影響,進而可能出現民眾擔心的所謂「永居條件失準」「社會公平失衡」「競爭秩序失序」等社會問題。
  • 外國人永居權要開門立法
    來源:北京商報全文共1067字,閱讀大約需要3分鐘近一周來,輿論對於《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的討論熱度不減,並衍生出了多個版本的話題,反對和批評佔了多數,有情緒化表達,也有中肯見解。從這層意義上講,相較於聽之任之,對外國人永居權立法,以法律制度加以規範,合乎時宜,也順應民意,既是為了吸引外國人來華,也是為了儘量平衡化解人們的種種擔憂。其必要性,毋庸置疑。因而,關鍵問題不在於該不該立法,而在於該怎樣立法?該立怎樣的法?
  • 我的外國朋友為什麼對永居條例無所謂?
    最近《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草案的意見徵集在網上引起了不少討論,有人擔心外國人多了會擠佔自己的發展機會,有人憂慮外國人多了會引發治安上的困難,更有人拿「血統純正」做文章,甚至引出了「若執行,著漢服,墜高樓」這樣聲嘶力竭的悲壯宣言。
  • 關於「外國人永久居留」 這9個常識要知道
    1、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身份仍是外國人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是吸引和服務外國人來華創業投資、工作生活的重要手段。2004年8月,公安部會同外交部發布施行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標誌著我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制度正式建立。
  • 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正在徵求意見中……
    ,第十二條明確了國際傑出成就的外國人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途徑。低門檻的結果可能就是時政新觀(公眾號)說的「一人永居,全家永居,子子孫孫都永居。鏈式移民,禍害無窮。」屆時,人人都可當移民「中介」,只要願意和對方結婚,可以把人家一大家子都領過來,但這樣真的好麼?我們以前是不是把姿態放得太低了?
  • 不在香港常住,還能拿永居身份嗎?
    (統計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而在香港投資移民7年投資期滿後,怎樣才能從臨時居留身份轉換成永久居留身份,並且順利取得香港護照呢?),申請人可申請轉為:● 無條件限制逗留籤證(unconditional stay)● 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 繼續續期注意:1、極少人選擇第三種,因為前兩者其中一種獲批後,投資便可自由支配。
  • 胡錫進:外國人永居條例,需細化到不留可鑽的空子
    《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27日在網上公示後,引起大量議論,其中很多表達了擔心和反對。那些反對聲主要是認為該條例對獲得永居權的限定條件過於寬鬆,還擔心這一條例不會吸引高素質人才來華,反而會讓非法移民更方便地轉為合法永居。
  • 《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引激烈爭議,我們應如何看待
    直到網絡上出現了一則關於《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的消息,中國從官方到民間的輿論圈便如同一個被點燃的火藥桶,迅速「爆炸」了。事情的起因,是2月27日司法部發布的一則「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表示將就《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向全社會廣泛徵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3月27日前對該法案提出意見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