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安網1月12日訊(通訊員 喻沛智)1月11日上午,君山法院巡迴法庭走進柳林洲望城居委會,當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獵案,當地群眾十餘人旁聽庭審,以鮮活的案例警示大家:野生動物是受法律保護的,違法狩獵是要付出代價的。
君山區柳林洲是洞庭湖候鳥回歸遷徙的必經之地,然而附近有些居民法律意識淡薄,利用南遷候鳥的回歸期在禁獵區域內非法狩獵。
經審理查明,2020年11月23日,被告人吳某在君山區某村內使用高壓氣槍非法狩獵,先後獵殺4隻斑鳩。在案發現場當場抓獲,經鑑定,被告人吳某使用的高壓氣槍認定為槍枝,系禁止使用的工具,被獵殺斑鳩均為「三有」保護動物珠頸斑鳩。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使用禁用的工具高壓氣槍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非法狩獵罪。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綜合吳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和認罪悔罪態度,判處拘役一個月,沒收高壓氣槍等作案工具,上繳國庫。
君山法院分管環境資源審判副院長劉柳表示:當地老百姓對捕殺鳥類的違法性還存在模糊認識,我們採用"巡迴法庭+普法講座"模式,將開庭和普法地點設在當地居委會,公開庭審,將法律知識送到村民身邊,通過以案釋法,達到警示教育作用,增強村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意識,呼籲大家共同愛鳥、護鳥,保護環境。
【來源:湖南長安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