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0月10日——2003年12月30日,梅豔芳的一生。
梅豔芳,家中幼女,上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很小的時候父親過世,母親經營「錦霞」歌舞團維持生計,日子過得緊緊巴巴,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四歲半時她就跟姐姐登臺表演幫忙分擔。
梅豔芳沒有什麼學歷,也沒學習過音樂和表演,一切不過都是天賦使然,歌舞團遇到了火災母親欠了債,不算是巨款,但也確實無法再供養子女讀書,梅豔芳早早就輟學,賺錢的方式就是唱歌表演。
1982年,19歲的麥豔芳參加了第一屆香港新秀歌唱大賽,獲得了冠軍,籤約華星唱片公司,進入歌壇,做了藝人,終於不用走街串巷去小舞臺演唱。
梅豔芳從1985年開始,連續五年奪得《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最受歡迎女歌星」。
服裝設計師劉培基把梅豔芳包裝成「男兒」,將她跟一眾女星區別開來。
梅豔芳,很喜歡唱歌,作品多、歌迷多,演唱會開得非常密集,但上座率極高。
1985年12月31日至1986年1月14日,梅豔芳在香港紅館舉行了首次個人演唱會《百變梅豔芳盡顯光華演唱會》,連開十五場,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個唱的場數記錄。
1987-1988跨年,梅豔芳在香港紅館創下連開二十八場演唱會的紀錄,贏得「梅廿八」的稱號。
1990年梅豔芳在香港連開三十場個人演唱會,隨之而來了「梅三十」稱號。
至今,292場演唱會的記錄,還是華語女歌手的記錄,無人超越。
除了是歌手,梅豔芳也是一位難得的好演員,她只出演過一部電視劇,1984年《香江花月夜》,她在劇中扮演了一個人生非常曲折的歌女,也許正是這個原因才讓她願意接演吧,很多人說阿梅真的是天涯歌女。
《胭脂扣》,「如花」
《川島芳子》
《半生緣》,顧曼璐
《男人四十》
演過搞笑片、反串過男裝,但也能出演文藝片,梅豔芳的「百變」早已深入人心。
梅豔芳在香港演藝圈的地位極高,是香港演藝人協會的創辦人之一及首位女會長。
她帶出來的「徒弟」和後輩很多,這份「知遇之恩」,沒齒難忘,郭富城、陳小春、謝霆鋒等藝人初出茅廬時,得到過梅豔芳言傳身教,都尊稱梅為師父。
2003年11月,梅豔芳回到她最愛的紅館舞臺,舉行了最後一場演唱會——「梅豔芳經典金曲演唱會」。她身穿婚紗,
一曲終了,轉身再見。
你是花一朵,開在紅塵中,阿梅如花,花似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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