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到做設計,很多人想到的便是:藝術氣息,像大師那樣巧奪天工,追求精緻和美。但站在商業的角度來說,做設計其實跟寫文案是一樣的,不是看你的措辭多華麗驚豔,而是看你文字的洞察力和驅動力。好的設計也是一樣的道理,它是能夠幫助品牌解決問題的。它並不能像藝術家那樣隨心所欲地創作。
當設計變成一項有目的活動時,它需要設計師有很強的觀察力和理解力,對目標受眾接受能力的觀察力,對設計對象需求的理解力。然後基於二者的結合上把這種能力感受應用在設計中。
也就是說,好的設計同時也是需要研究人的需求和市場情況,也應該是參與到商業策略當中的。
就拿我們的餐飲設計來說,通常考慮的第一要素不是它的設計好不好看,而是它是否符合品牌定位,是否傳達出品牌所要傳達的一種文化內核。
就比如,我的餐廳定位是:東方特色美食。品牌內核是「東方、自然、時尚」。那麼在設計中首要考量的元素應該是東方,是否有一些能夠表現東方文化的山水、樓閣....,然後我的用色、我的輔助圖形是否有體現出內核「自然,時尚」。同時,元素的分配是否合理,當著重表現東方時,而設計上著重體現的是時尚和自然,那整個設計傳達出來的品牌內核就有點跑偏了。
其次,好的設計能夠為品牌帶來一定的流量和效益 (含空間和平面)。
為什麼那麼多品牌到一定時期都要進行改造升級?那是因為當品牌形象氣質符合時代審美時,更容易獲得消費者的喜歡、投資者的青睞。而餐飲品牌的話則更有利於拓展連鎖,入住高端shopping mall。
特別是餐飲品牌容易面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狀況。如果你剛起步,沒有品牌形象設計,這個時候做一個優秀的品牌形象建設,先把外在形象設計好,再去不斷的積累內在,不斷做到表裡如一。你要知道,人都是視覺動物,習慣並且更願意去從外表先入為主,再去不斷的探索內在。所以好的品牌形象設計能夠吸引更多人的目光去關注你,為品牌帶來充足的曝光和流量、甚至是效益的轉化,能夠起到一個積極的引導作用。
再次,一個好的設計,還應該是有設計美感的 ,按道理美感應該是最基礎的,但如果在重要因素進行排名的話,我覺得美感應該排在第三位。就像文字一樣,首先要做的是打動消費者,激發他們的購買慾望,其次再去考慮對文字優美使用的駕馭能力。設計也是一樣,不能本末倒置,為設計而創作。
所以,總結下來就是,好的設計應該是:
1.能夠符合品牌定位,準確傳達品牌內核
2.能夠為品牌帶來流量曝光和效應
3.具有設計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