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感覺應該屬於是意外事件,畢竟換做任何一個司機,都不可能提前預判到視野盲區的醉漢,開車的人也不能一步一停車,更不可能長4隻眼睛去觀察。
01、醉漢臥倒在車庫入口,路虎司機不小心對其碾壓
2019年夏季的一個夜晚,河南三門峽案子王某開車回家,他駕駛路虎車左拐準備進入地下車庫,沒想到車輛剛過升降杆,就感覺顛簸了一下。隨後,王某立馬下車查看,他發現了車輪下躺著一位醉漢,渾身散發著酒氣。於是,王某立馬喊來了小區保安,同時叫了救護車、報了警。
警方查看現場之後,立即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王某拘留。在6個月之後的審核過程中,檢方認為是王某沒有判明道路情況,應該負刑事責任。而王某的家人則堅決不服,認為頂多只能經濟賠償。
02、王某母親為兒子辯解伸冤
根據事發時的監控顯示,醉漢李某是在小區內閒逛,不慎被車庫的升降杆絆倒,然後他就向前趴倒在地,沒有再動彈。過了10分鐘左右,王某剛好開車進入車庫,升降杆抬起,王某駕駛的車輛碾壓到了李某,隨後李某不治身亡。事後法醫鑑定,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398.6毫克/百毫升。
針對此事,王某的母親李女士稱,自家兒子跟這個李某並不認識,他們也是事發後才知道李某是這個小區的住戶,他們往日無讎近日無冤,沒有理由去針對李某。並且自己兒子開車時沒喝酒、沒有違規、擁有駕照,只是實在無法提前預測到地上躺個人。
再加上當時光線非常差,李某是躺在了司機的視野盲區,換做是其他任何人都想不到地上有人。而且,地下車庫一直貼有安全提示「地下車庫嚴禁任何行人進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後果責任自負」。
此外,偵查人員的模擬實驗是提前預知地上有假人,並且找到最佳的試驗位置,才能從側面車窗裡隱約看到一個白點,難道自己的兒子需要長4隻眼睛?一邊搖下車窗盯外面?一遍看前方視野?對於李某的事兒,他們表示同情和遺憾,也願意出錢賠償,但是希望自家兒子可以早日獲得自由。
03、個人觀點:醉漢主責,車庫管理人員次責
我個人認為車輛視野盲區內的這種事件,應該屬於意外,司機不應當承擔責任。這就跟有人喝醉了或者想不開了,自己去臥軌一樣,難道火車司機要擔責呢?另外,車庫正常來說應該有監控,還有值守的保安。一個醉漢躺到了車庫入口處10分鐘左右,卻沒有人在監控面前值守,沒有及時解決安全隱患,這是車庫管理人員的失職。
希望此事可以早日落下帷幕,王某可以得到應有的判決,同時我們也要提醒身邊之人,少喝酒,莫因貪杯丟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