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圖潛臺詞:誰才是K歌之王?——出自《K歌之王》
11月5號的消息說,有6000多首歌要從KTV下架,還是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通知的。
我承認我慌了,於是我迫不及待的找到音集協的網站,看一看到底是哪些歌。
作為一個十年前的麥霸,百科君有一個不好的習慣。
看見歌單排名,就會兩眼就發直,鏡片就發亮,指頭也不聽使喚,直接點動滑鼠,把歌單往下拉...心裡還默念:
嗯,這歌我會唱,那歌我會唱,這個我在行,那個以前很拿手.
於是我就不小心從下架的歌單裡點了三十多首歌,估計大家應該都喜歡唱。
不過強烈的職業習慣,還迫使我給分了個類:
(1)爸爸媽媽會傷心系列:
男神有費翔、毛寧、林依倫;女神有鈺瑩、蔡琴、葉倩文...
(2)80後青春肉包子打狗系列
忘了誰說的,青春總像肉包子打狗一樣有去無回。
年輕時唱的歌難道也要這麼去了?
在這個榜單中被涉及最廣的是歌手容祖兒,各位歌迷自動腦補吧,6000+的歌單上,1000+首/版本都是容祖兒或獨唱,或合唱的歌;或MV,或LIVE的版本...
其次呢,是TWINS,大概有380首/版本,耳熟能詳的《下一站天后》也在這個榜單裡。
隨後是謝霆鋒,有240首/版本。如果你羨慕過他1999年前後的巔峰顏值,那麼前後幾年的歌,基本都在下架歌單上...
還有就是「K歌之王」陳奕迅,一共154首/版本...K歌之王、十年都在列。
除此之外呢,上過金曲榜的歌曲還有很多,我稍微列幾個就好了:
比如信樂團的《死了都要愛》、《離歌》、《海闊天空》,開嗓必備神曲;
在比如周傳雄的《黃昏》,「唱不完一首歌,悲傷還剩下黑眼圈」,這句歌詞最適合此時的心情...
(3)經典電影配樂
下面這三首歌,光看名字你可能沒有感覺,或者沒有印象。
但是如果我說臺灣電影《海角七號》你可能就不會不曉得。2008年上映,它是臺灣電影票房史的No.1。
片中的音樂更是獲得了2008年臺灣金馬獎最佳原創音樂獎,其中就包括《無樂不作》和《國境之南》兩首歌。
插一句,後來票房超越《海角七號》的是《賽德克巴萊》,不過他們的導演都是一個人,魏德聖。
盤點到這裡,其實我們關心的是這些歌我們以後還能不能唱?下面說一下歌曲下架背後的問題。
1. KTV版權的現狀
音樂和MV都是各個音樂公司製作的。那麼你想開KTV,並靠這些音樂、影視資源盈利,那自然是要交版權費的。
但是在2008年之前,國內市場KTV版權這塊,是比較亂的。
擁有音樂版權的公司那麼多,我一個開KTV的,去挨家挨戶的交版權費,還是挺難,或者說挺感人的。
那要不就反過來?各個版權公司挨家挨戶去KTV收版權費?
剛送走一波,又來一撥...開KTV的是要被玩死的呀!
所以呢,2008年的時候,音集協成立。它等於是說做個中間人。
怎麼把KTV的版權市場盤活,且又合規呢?
音集協拉了兩個群,第一個群是音樂版權公司的群,等於是大家把IP都給我,我一起去要版權費,錢拿回來一起分!
第二個群呢,是KTV公司的群。大家都來我這買版權啊!否則不合規的呀,全國有且只有我一家。
但是呢,要能順利把這兩個群運作起來,他還需要兩個幫手:
第一個幫手是收版權費的服務公司,簡稱代辦。之前都是授權給天合文化集團去推廣KTV的版權,然後從各家KTV收費。
但是光有跑腿的小弟還不夠。為了讓各家KTV都用上音集協代理的版權,第二個幫手就是點歌終端機的製造商,簡稱VOD廠商。
VOD廠商把音集協代理的歌曲直接安裝到點歌終端機上,然後要求加入KTV公司群的各位,直接從指定的VOD商手裡買終端機就可以了。
於是,這樣一個B2B的產業聯盟,或者說KTV生態圈就算完成了。
終於,全國KTV都用的是音集協代理的版權了!
2. 那這次歌曲下架是因何而起?
官方給的理由是——版權問題。
白話的說法是,這些歌曲背後的公司都不是咱群裡的,誰要是接著用,等人家找上門來告你們侵權,我可不管。
群主提前提示風險,貌似沒有毛病。
那麼是誰那麼大膽子,不參與群主的大群,還去拿自己的版權告群友,然後還導致我們有些歌沒得唱了呢?
給你看名單上的權利方,大概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國內一些老歌的權利方,基本上就是爸爸媽媽那個年代的明星和歌手,這個和音集協後來的聲明是符合的。老歌,沒人唱的;
第二部分,是國內音樂綜藝的新勢力,比如《中國好歌曲》、《中國新歌聲》、《蒙面唱將猜猜猜》,這些綜藝節目產生的演唱作品;
第三部分,就是老牌的香港的英皇(3813首),臺灣業務頗多的愛貝克思(577首),所以為啥遭殃的是容祖兒、TWINS他們呢?
那麼第二、三部分真的是音集協回應中的,「大多是粵語歌」,「極少幾首流行曲目」麼?
非也,光我看上的流行曲目就有幾十首...
所以從這份名單上一看,此次KTV歌曲下架背後,明面上是版權的問題,但背後似乎看到的是KTV版權市場上,幾股版權力量的角力。
為啥這麼說呢?
如果VOD廠商的終端機上安裝了上述6000首歌,用了誰家的,那就給那些音樂的版權商,給新歌手、新聲音的製作方交版權費就好了,並沒有什麼問題。
即使英皇、愛貝克思再組一個協會或者聯盟,統一收費也可以啊。
那為啥要把音樂下架呢?看前文,因為VOD廠商是跟著音集協混的。
所以誰也別打著名門正宗、保護正版的「金字」招牌!下架的、在架上的,都是版權人,誰收版權費都是正當的。
只不過音集協的生態圈更大,掌握的是產業的上下遊。
光有版權的權利人,除了版權,啥也沒有。
3. 他們為什麼不跟音集協玩?
具體原因不知道。
但是本君給各位讀者扒到了兩組數據。
第一個是音集協公布的各個省市KTV的版權授權費
2018年仍然沿用2017年的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是KTV包廂裡的終端按天交錢。
算一下,如果你在北京開一個50間包廂的KTV,大概一天的版權費是550元,那麼全年無休的話,一年版權費要交掉是20w。
當然問題並不在這裡,而是這個收費標準自2008年音集協成立,就沒變過...
我突然覺得專利代理行業沒有那麼苦逼了,原來十多年不漲價的還有音樂許可費...
可不管專利還是版權,那不都是IP麼?還是個苦逼的行業...
第二個數據呢,是2016年音集協的版權使用費分配的公告。
總共收了多少版權費呢?1.6個億!不少了吧。
怎麼分呢,25%給天合文化集團當服務費,留4%給自己,這其中還包含利息、退稅啥的,最後54%的都屬於權利人。貌似還不錯啊~~
但是,這54%還得分,其中四成要給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別問我,我也不知道為啥。
只剩6成再分給權利人,這時錢就還剩下5300萬了,那麼多權利人一起分。
這還沒有完,這剩下的5300萬也是要按比例分的,要區分國內會員和國外會員,比例是28%:72%。
原本1.6億的大蛋糕被切了多少刀?自己算 !反正,我不好意思算了...
即便Hebe的《小幸運》在2016年KTV的點播率排名第一,但是可能到手也沒多少版權收入。
多年做IP的經驗告訴我,零零總總其實都匯成一句話,人家不入你的群,只是說明錢沒給夠...
4. 我喜歡的歌,還有沒有的唱了?
而此次事件究竟問題出在哪一方已經不重要了,作為消費者現在的問題是影響俺們去KTV的愉悅感!
在前文表格中可以注意到,每一首歌其實都是限定了版本,比如《K歌之王》有英皇公司版本的,有環球唱片的版本的;《下一站天后》除了英皇版本的,也有香港音像的版本。
總之,還能看著原唱歌手,跟著音樂,去KTV接著唱。
但是有些歌就沒那麼幸運了。還記得我點的那三十多首歌麼?我去中集協網站上查了一下。
比如陶晶瑩的《姐姐妹妹站起來》,信樂團的《海闊天空》,音集協的版權庫裡就沒有。
如果你以後還能在KTV裡唱到,「十個男人七個傻八個呆九個壞」,你應該猜到發生了什麼。
當然,還有些歌面臨的局面是,歌曲還在KTV的點唱機裡,但是只有翻唱版本,沒有原唱版本。
比如能把一堆人唱哭的《十年》。現在音集協代理的版權中,已經沒有陳奕迅的版本了,表演者全部是「翻唱」。
同樣消失的,還有信樂團版本的《死了都要愛》...我可能要換一首開嗓歌了。
正應了那句話,鷸蚌相爭,觀眾吃虧。
不過也就在11月5日,一直給音集協做小弟的第一幫手——天合文化集團,也被音集協取消了委託授權。
以後所有的KTV版權費都將直接收到音集協的帳戶。
現在不禁要問,究竟誰才是K歌之王?誰才是主宰K歌的王?
文末小AI:
就算所有KTV都關門了,我們還可以聽小嶽嶽說相聲啊,他唱什麼,咱也跟著唱什麼...
我是百科君,一個集才華與專利於一體的,麥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