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改標準名稱
標準名稱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再制乾酪》調整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再制乾酪和乾酪製品》。
2.擴大標準範圍
根據再制乾酪市場的現狀,我國約三分之一的產品中乾酪使用比例在15%-50%之間,因此,為適應行業發展和市場需求,徵求意見稿中新增了「乾酪製品」的要求。
3.修改再制乾酪術語定義
3.1 刪除「乳化鹽」的描述
乳化鹽主要是由檸檬酸鹽、磷酸鹽、乳酸鹽等組成,在再制乾酪加工過程中分散蛋白質和脂質並獲得均勻乳化的體系。不同添加量和成分配比的乳化鹽能夠得到不同物理特性和感官特性的再制乾酪產品。經行業調研發現,目前國內外對乳化鹽均沒有明確的定義和標準,也難以制定統一的使用標準。因此,徵求意見稿中刪除了原定義中關於「乳化鹽」的規定。
3.2 調整乾酪使用比例
結合再制乾酪行業發展現狀,以及消費者的品質需求,將再制乾酪中主要原料乾酪的使用比例由大於15%調整為大於50%,以提高再制乾酪的品質,將「原料」修改為「原輔料」,同時在標準中明確「再制乾酪也可稱為再制奶酪」。
3.3 新增「乾燥」工藝
鑑於市場上以有分裝產品,為適應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增加了「乾燥」的工藝,即再制乾酪可以是粉狀產品。
4.修改感官要求的表述
由於再制乾酪及乾酪製品的種類繁多,其色澤、滋味氣味、組織狀態均不相同,無法統一描述,因此將感官要求改為具有該類產品的正常色澤、具有該類產品特有的滋味和氣味、具有該類產品應有的組織狀態更為合理。增加了對粉狀產品的狀態要求。
5.刪除理化指標要求
經過行業調研發現,原標準的理化指標已無法滿足當前行業的現狀和發展需要,脂肪含量指標與GB 28050中脂肪的聲稱不匹配,另外原標準所參照的CAC標準中脂肪和最小乾物質乾糧並非一一對應,且不是強制性指標,而原標準確實一一對應關係,這一規定偏離了行業現狀,同時限制產品的創新和行業的發展,因此,刪除了理化指標要求。
6.修改微生物指標要求
放寬要求,將指示菌酵母、黴菌刪除。從國際法規上來看,國際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對再制乾酪中的黴菌、酵母並沒有採取限量指標,而是通過過程控制來進行管理。目前我國最新修訂的 GB 1269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製品良好生產規範》中對再制乾酪生產過程中黴菌酵母及菌落總數等都有嚴格的控制,可以保障產品安全。因此《徵求意見稿》中刪除了對黴菌、酵母的限量要求。
鑑於修訂中的GB 29921已經納入乳製品品類要求,原標準中的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改為「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的規定」。
徵求意見稿中還增加了對微生物限量指標「不適用於添加活性菌種(好氧和兼性厭氧)的產品」的說明。
7.新增產品標籤標識要求
為便於消費者認知和選購再制乾酪及乾酪製品,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對產品標籤標識的要求,包括標識「乾酪使用比例」,及標明「再制乾酪」或「乾酪製品」,標示運輸和貯存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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