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林媛媛
為展現山東法院服務保障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新成效,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示範作用,省法院開展了「全省法院系統2020年度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評選活動。活動期間,各中院推薦報送案例共計百餘篇,初步篩選了20篇,經過網絡投票和專家評審,最終評選出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俱佳的10篇。其中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與香港大海實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入選。
基本案情
三井物產株式會社(以下簡稱三井株式會社)系日本國國籍公司,香港大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大海公司)系在中國香港註冊的公司,為山東大海集團有限公司的關聯公司。三井株式會社和香港大海公司因買賣合同而產生糾紛,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香港大海公司應支付三井株式會社745萬餘美元。由於香港大海公司的主要財產地在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轄區,故三井株式會社於2020年2月,通過網絡向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並申請凍結了香港大海公司在新三板上市的子公司的股權。
審理結果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利用網上法庭、微信會議等方式,多次組織連線當事人進行遠程調解,並實名認證籤署筆錄。在主持調解過程中,法庭了解到,三井株式會社的一家關聯公司欠香港大海公司170多萬美元,且香港大海公司擬對該關聯公司申請仲裁或者司法措施。針對這一情況,法庭促使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香港大海公司將前述債權轉讓給三井株式會社,抵頂部分債務,並在籤署和解協議之日支付55萬美元,剩餘債務分期還清,三井株式會社同意解除對香港大海公司子公司的股權查封,並將一半的股權變更為質押擔保。
典型意義
該案從執行立案、主持調解、籤署筆錄、和解協議全部在線上開展,極大降低了解決商業糾紛的耗時和費用,提高了司法效率。全面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既解決了三井株式會社和香港大海公司之間的糾紛,同時也解決了香港大海公司與三井株式會社關聯公司的矛盾,實現了調解一案化解兩案的效果,彰顯了我國營商環境的改善,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