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高度發達的法治社會中,伴侶動物,乃至流浪動物的權益都會得到應有的維護。
近日在美國緬因州的人道主義庇護所中,這群流浪的狗狗們獲得新生!為什麼說是獲得新生呢。因為他們都是很長時間沒有被領養的狗,鑑於庇護所人滿為患的問題,許多狗會被安樂死。有太多的流浪狗,庇護所也沒有辦法全照顧到!但是當消息傳開的時候,附近的居民自發的組織起來,來領養它們,避免他們被安樂死!
這隻狗狗叫本尼,原本8個月大,他一直住在庇護所內,因為狗越來越多,狗滿為患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它被選擇安樂死!
但是奇蹟發生了。一個家庭來領養並拯救了可憐的本尼,他快樂的不能在快樂啦!!本尼的願望就是有一個充滿愛的家,就在這一刻變成了現實!
上圖為現場參與活動的愛心人士!
以前在中國臺灣,收容所的流浪狗倘若無人認養,12天後就得面臨安樂死。
導演九把刀曾監製過一部有關臺灣流浪動物的紀錄片——《十二夜》, 它是流浪動物的悲歌。在臺灣每一隻狗被捕捉進收容所後,法律保障這些狗狗有十二天的時間等待原主人找回、或被新主人領養。如果十二天過去仍沒有人出面領走狗狗,等待它們的,只有安樂死。
(一點信任,一個承諾,還有一個家;我願意,用一輩子來交換)
這些狗狗,既有流浪狗,也有不慎走失的寵物犬。殘酷的是,它們沒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機會,只要沒有人領養,時間到了,通通必須死!收容所,就像人類的監獄一樣。不同的是,進監獄的人都是犯了罪;但進收容所的狗,卻都是無辜純潔的生命。
臺灣《動保法》第12條修正:今年2月4日後,實行零安樂死!
今後只有罹患傳染病,或者重病經獸醫確認無法醫治的犬只,才可以實施安樂死。類似收容所園長難忍動物安樂死自殺身亡的悲劇也不會重演。
很遺憾,在中國大陸,針對虐待動物的行為、對於流浪動物的保護,還沒有任何一條相關法律法規。
內地的流浪動物處境更艱難,目前國際通用的針對流浪動物TNR,即英文Trap(捕捉)、Neuter(結紮)、Return(放回)政策尚且難以實行。流浪動物收容中心也是由愛心志願者在苦苦支撐下去。我們甚至沒有完善的法律來保護它們,如果流浪狗走丟了,還有被售賣、虐待的危險,或者乾脆將其宰殺……
臺灣這套流浪動物收容制度雖然也有很多漏洞,但相對於我們大陸的現狀來說,就好比是工業社會較之石器時代。但我們相信,總有一天我們也會建立起我們自己的流浪動物救助制度。
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 一定和這個國家對待動物的態度成正比!
我們無法幹預立法過程,但至少可以從自己做起。當你看到一隻小貓小狗被遺棄或者在路邊流浪時,你必須牢記的是:如果決定救下它,就必須對它的一輩子負責到底。
在動保的路上,任何一個小小的進步,都凝聚了無數愛心人士的執念。再次呼籲政府出臺《動物保護法》,流浪動物們的未來,還需要我們更多的關注和努力!
本期約稿主題:你家汪最讓你感動的事情是什麼!可以是視頻也可以照片,歡迎大家積極向小編投稿!(小楓微信號:1572163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