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虎毒不食子,但就在前幾天,凱裡警方接到一女子報警稱自己的孩子在 11 個月大的時候被拐賣了,該案件當即引起凱裡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隨著警方調查不斷的深入,令人氣憤的真相浮出水面,賣掉孩子的不是別人,正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2020 年 11 月 12 日,吳女士急匆匆的來到凱裡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稱:自己的親生兒子大約在 11 個月大的時候被人拐賣了,現在算起來孩子已經有兩歲多了。請求公安機關幫忙查找並解救。
接到報警後,凱裡市公安局黨委和刑偵大隊對此高度重視,本著 " 民生就是最大的警務 " 的觀念,立即安排具有豐富偵查經驗和打拐經驗的偵查員對該案進行偵查。
調查中,偵查員經過兩天的線索排查及採取技術手段,迅速確定了嫌疑人現在貴陽居住。刑偵大隊重案中隊民警放棄周未休息時間,驅車前往貴陽展開偵查工作。在貴陽市貴安新區公安局思雅派出所的大力協助下,於 11 月 16 日下午,將涉嫌拐賣兒童的嫌疑人李某豔(女,40 歲,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黨武鎮龍山村人)、吳某友(男,43 歲,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黨武鎮龍山村人)及李某豔的姐姐李某(女,43,貴州省凱裡市大風洞鎮孫家寨村孫家寨組人)三人,依法傳喚到貴安新區公安局思雅派出所進行訊問,進一步查明了涉嫌拐賣兒童的犯罪嫌疑人範某偉(男,36 歲,湖北省洪湖市瞿家灣鎮漢沙漁場人,現住: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小碧鄉多彩貴州城溫泉小鎮)的真實身份。
(一家人團聚落淚)
同日 20 時,犯罪嫌疑人範某偉被依法傳喚到貴安新區進行訊問。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歸案後,拒不交代犯罪事實,辦案民警耐心對幾人進行政策教育和思想工作。經過艱苦細緻的審訊,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均交代了拐賣收買兒童的犯罪事實。
經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範某偉因與報案人吳女士在生育一男孩後,二人產生矛盾,犯罪嫌疑人範某偉在吳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孩子抱走。此後又通過嫌疑人李某作為中間人,將孩子私自送給李某豔、吳某友夫婦收養,並收取了夫婦二人支付的 " 報酬 "36000 元人民幣。
現犯罪嫌疑人範某偉於 11 月 17 日被凱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1 月 19 日,報案人吳女士向凱裡市公安局刑大隊重案中隊贈送 " 匡扶正義千裡尋人,恩重如山萬民讚頌 " 錦旗一面,表達了對刑偵大隊辦案民警的感激之情。
來源:凱裡公安、心動 930
編輯 胡亞妮 / 編審 李楓 / 籤發 黃震
【來源:ZAKER貴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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