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體記者陳航 實習生劉琦
「每晚快10點了,廣場上還有嘈雜的聲音,家裡老人和孩子無法正常休息!」12月14日,本報接到市民黃女士打來的熱線電話,稱州城清江橋頭喜福匯家居廣場上,每晚廣場舞音樂此起彼伏,聲音很大且持續時間長,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日常生活。
接到電話後,本報記者進行了採訪。
居民——
噪聲擾民達3年之久
當晚大約8點,記者來到喜福匯家居廣場,發現不少中老年人跟隨著勁爆舞曲,跳著廣場舞。
「我去年搬家過來就是這個情形,我都被吵習慣了。」住在附近的居民覃先生介紹。他說,周邊較多居民深受廣場舞噪聲困擾,苦不堪言。
喜福匯家居廣場地處城市中心地帶,佔地面積較大。該廣場的廣場舞團隊有4支隊伍,幾支隊伍一起跳舞時,整個廣場附近音樂聲此起彼伏。
邱女士每天飯後會帶著3歲的女兒到廣場上玩耍一陣子。剛開始,邱女士對崇尚健康、酷愛舞蹈的老人表示認可,但每次回到家中,直到她和孩子躺下,音樂聲、吵鬧聲仍未停止。「小朋友聽到吵鬧聲就激動得睡不著,我擔心睡眠不好會影響她身心健康。」
據了解,該處廣場舞每晚7點30分開場,夏季晚上9點30分結束,冬季9點結束。但老人們常常會延時到晚上10點左右,這種情況已持續3年。
城管——
超過80分貝會派人勸導
「知道解決這個問題很難,但我們只是想讓聲音小一點,不要影響我們正常生活。」附近居民魏先生表示,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和跳廣場舞的市民協商,定一個合理的時間和音量。
12月15日,記者撥打「12319」城建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該廣場本是供居民休閒遊樂的,並未明文規定禁止跳廣場舞,且未明確規定哪個時間段播放音樂屬於擾民,只有當聲音超過80分貝才屬於擾民。
「之前多次接到廣場舞噪聲擾民的投訴電話,一旦聲音超標,我們會派人前去勸導,但沒有權力強行制止。」工作人員說。
律師——
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可罰款
湖北硒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昱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劉昱說,廣場舞在居民小區發生的擾民糾紛,居民均可撥打110求助。
【來源:恩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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