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類考試開始「蠢蠢欲動」,2020多省公務員考試公告也在陸續發布中,趁著備考還有時間,今天為大家整理了法基+公安+行測+面試的小測試題。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考試需求,測試一下自己知識的把握!
一、公共基礎試題(公共基礎是針對輔警公安法檢書記員等考試的試題)
1、人民警察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________天,應當予以辭退。
A.10 B.12 C.15 D.20
【答案】C。
解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第三條規定,人民警察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辭退:……(5)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 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故本題答案為 C。
2、人民警察有________情形的,應當予以辭退。
A.因公負傷致殘並被確認喪失工作能力
B.患嚴重疾病或者負傷正在進行治療
C.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服從其他安排的
D.違反規定收取費用,但正在哺乳期內
【答案】C。
解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第三條規定,人民警察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辭退:(1)不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條件,未按規定程序招收的;(2)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3)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服從其他安排的;(4)因單位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名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 的;(5)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故本題答案為 C。
二、公安專業試題(公安專業是針對國省考等考試的試題)
3、(多選)下列選項屬於外事警察職責的是:
A.發現和處理來華外國人的違法犯罪活動
B.保護外國人在我國的合法權益
C.保護外國人在我國的人身、財產安全
D.對我國公民出入境進行管理
【答案】ABCD。
解析:外事警察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對進出我國國(邊)境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和我國公民進行管理的人民警察。主要職責:(1)依照國家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規,對我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入出境、居留、旅行進行管理;(2)對我國公民和外國人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3)發現和處理外國人的違法犯罪活動;(4)保護外國人在我國的合法權益和人身、財產安全。故本題答案為ABCD。
4、(多選)公安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對公安民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公安民警職務、級別、工資以及辭退、獎勵、培訓的依據。下列選項中不屬於對公安民警獎勵類型的是:
A.通報表揚 B.嘉獎
C.晉升警銜 D.晉升職務
【答案】ACD。
解析:《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人民警察個人或者集體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給予獎勵。獎勵分為:嘉獎、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ACD不屬於獎勵的種類,選項B為獎勵的種類。故本題答案為ACD。
5、(多選)巡邏民警遇有下列哪些人可以實施盤查:
A.遇到警察目光閃爍躲避
B.外貌特徵與通緝令所提供的嫌疑人有相似之處
C.有攜帶違禁物品的嫌疑
D.衣帽穿著與自身氣質不符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查巡邏、盤査。通過觀察識別有下列情況的人員應列為盤査對象:(一)身份可疑人員;(二)行為可疑人員;(三)體貌和面部表情可疑;(四)攜帶可疑物品的人員;(五)帶有明顯犯罪跡象的人員;(六)其他異常的人,比如同行人員關係。A選項屬於面部表情可疑,正確;B選項身份可疑,正確;C項攜帶物品可疑,正確。D項個人穿著問題,不屬於可疑情況,D錯誤。故本題答案為ABC。
三、行測試題
6、 5年前甲的年齡是乙的3倍,5年後甲的年齡是乙的年齡2倍,甲現在是( )歲。
A.20 B.25 C.35 D.65
【答案】C。
解析:設乙現在的年齡為x,則5年前甲乙年齡差為2(x-5);5年後甲乙年齡差是x+5。根據甲乙年齡差不變,有2(x-5)=x+5,解得x=15。甲乙年齡差20歲,甲現在是35歲。
7、已知四名運動員的平均體重是79公斤,其中甲、乙、丙三名運動員的平均體重是87公斤,則第四名運動員丁的體重是( )公斤。
A.71 B.63 C.55 D.47
【答案】C。
解析:方法一,因為四名運動員的平均體重是79公斤,所以四人總共的體重為79×4=316公斤,而甲、乙、丙三人的平均體重是87公斤,所以他們三人的總體重為87×3=261公斤,所以第四名運動員丁的體重為316-261=55公斤。
方法二,此題也可以用盈虧法,四人平均體重為79公斤,前三人平均體重是87公斤,每人比平均體重重了8公斤,共重了24公斤,要想保持平衡,第四人要比平均體重輕24公斤,即79-24=55公斤。
四、面試小技巧
【熱點背景】
近段時間,對治理行人闖紅燈,許多地方有過不少新的措施,如湖北省大冶市在市區路口設立「噴水」裝置,遇行人闖紅燈,會噴出一道水霧,並提示行人不要通行;濟南的人臉識別系統會公布闖紅燈行人的住址、籍貫、工作單位等信息,還會被通報到單位罰款10元。在廣州一地鐵站,有市民因為過馬路不遵守交通規則,被交警罰看交通安全宣傳片,如果趕時間也可以選擇發朋友圈說明自己違反交規情況併集齊20個贊,或將朋友圈截圖發到10個微信群就可放行。
【模擬試題】
對於交警部門頻出奇招,利用大屏直播,噴水,發朋友圈的方式整治行人闖紅燈的做法,你怎麼看?
【中公解讀】
社會上行人闖紅燈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甚至被稱為「中國式過馬路」,儘管法律禁止了那麼多年,但並沒有止住它的出現。可見治理這一不文明現象,僅有一紙法條是不夠的,還需嘗試更多樣的方式,治標治本。毋庸置疑,闖紅燈需要嚴加整治,如果現行管理手段和處罰規定無法有效解決這一問題,那就說明確實需要管理和立法創新。為此,各地交警的探索創新和主動作為值得肯定。
一直以來,受制於一定的道路交通條件和公民交通素養與法治意識上的不足,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等現象可謂屢禁不絕,甚至成了一種獨特的街頭「景觀」,不僅有礙觀瞻、有失文明,而且嚴重擾亂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還常常引發各類交通事故。
通過發朋友圈自爆集贊的方法,讓違法者在朋友面前丟了臉面的同時,也能對點讚者起到警示的作用。這樣的處罰行為,看似搞笑,但從不斷下降的闖紅燈人數來看,卻著實起到了寓教於樂的效果。利用現代科技直播行人闖紅燈,是無法律、無約定的懲戒教育手段。儘管其結果很理想,但這不僅不是現行法律明確的措施,也不是教育交通違法行為人的公平手法。
儘管行人違法闖紅燈違法的,也應該受到懲處,但並不意味著公權部門可以運用任何手段,對違法闖紅燈的行人在法律處罰以外採取隨意的方式進行處罰,以達到制止行人闖紅燈的目的。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直播行人闖紅燈等做法,要經得起法律的檢驗。交管部門依法整治交通違法行為,要重結果,也要考慮程序合法。但是也亟需實踐檢驗完善和法規跟進保障。不能總是於法無據甚至隱私風險等副作用明顯,好心辦壞了事,想作為倒成了亂作為。
這是因為,一方面,行人違法通行現象多發而隨機,僅靠交警現場執法難以一一制止並及時查處;另一方面,現行法規規定的警告或5至50元罰款,不僅力度不夠,而且很難一一當場查處並執行到位。同時行人闖紅燈缺乏有效的追溯機制,對其違法若是不能現場查處,事後也很難追究。
要想解決這類問題應秉承的原則是,首先要鼓勵創新,並立法賦予執法者必要的自由裁量權,明確自由裁量的量和度,為管理創新提供法律支撐、劃定法治紅線。其次是應加強調查研究和試點實驗,將各地行之有效、切實可行的創新舉措及時完善規範並用法規「正名」固化,為推廣應用打下堅實的法制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