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金融科技最熱關鍵詞,非數字貨幣莫屬。從頂層設計總體部署,到各地試點多點開花,過去一年來,我國數字貨幣最新進展如何?用戶認知度有多少?如何影響市場機構?又存何難點與挑戰?12月8日,由北京商報社、北商研究院出品的《解碼央行數字貨幣》(以下簡稱《報告》)正式發布,從地方試點篇、監管篇、個人篇、支付篇、機構篇、場景篇、資本市場篇、清算篇、跨境篇、全球篇十大角度出發,全景解碼央行數字貨幣,並對後續走向進行分析預測。
此外,《報告》還開展了《央行數字貨幣調查問卷》,對千餘位調查對象進行調研。在1019張有效問卷中,超五成調研對象了解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超七成調研對象表示,央行後續若推出數字貨幣App,將會進行下載使用。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既是一個新事物,也是一個新規則。
試點有望繼續擴圍
從部分前沿領域先行先試,到面向公眾開放體驗,我國數字貨幣研發試點速度,已經走在世界前列。
目前,我國數字貨幣試點主要採取「4+1」模式,包括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館進行內部試點測試。其中,深圳、蘇州地區主要採取發放數字貨幣消費紅包的方式,調動市民參與的積極性;成都則圍繞太古裡商圈地理位置與商業條件,形成試點商戶聚焦效應;而北京則將依託冬奧會這一典型場景,將在跨境支付領域取得探索突破。
據官方披露的信息,截至2020年8月底,全國共落地試點場景6700多個,覆蓋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領域;累計開立個人錢包11.33萬個、對公錢包8859個,交易筆數312多萬筆,交易金額超過11億元,支持條碼支付、刷臉支付和碰一碰等多元支付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多地試點全面鋪開,這一數據仍將不斷刷新。其中,僅深圳地區10月開展的數字貨幣紅包試點中,就有4.76萬名中籤個人成功開立個人錢包領取紅包,使用紅包交易6.28萬筆,交易金額876.4萬元。數據顯示,部分中籤個人還對本人數字錢包進行充值,充值消費金額90.1萬元。儘管試點活動結束,但深圳中籤個人的數字錢包仍可正常使用和充值;同時,參加活動的3000餘家商戶已完成數字貨幣系統改造,活動結束後仍可以正常接受數字貨幣付款。
目前,在多地試點過程中,包括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多家商業銀行,主要作為指定運營機構,負責在央行的額度管理下,根據客戶信息識別強度為其開立不同類別的數字貨幣錢包,進行數字貨幣兌出兌回服務。
此外,參與方還包括京東數科、拉卡拉、國網雄安金融科技集團、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滴滴出行、美團點評,以及華為、小米、OPPO、vivo等手機廠商,憑藉各自在支付應用創新、場景拓展、基礎建設等不同領域的優勢,通過合作的方式參與數字貨幣試點。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從多個數據來看,深圳地區數字貨幣試點活動可以說是超預期完成,後續這類試點也將有序擴圍到其他熱點城市,如可在北京、上海、杭州在內的京津冀、長三角等數字經濟發展較快的城市率先試點使用,並通過零售場景不斷向外延伸。
六大個性設計吸睛
隨著數字貨幣試點進展不斷,相關話題熱度也隨之暴漲。但對大眾來說,有多少人了解央行數字貨幣?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接受程度如何?
對此,《報告》推出了《央行數字貨幣調查問卷》,從大眾對央行數字貨幣的認可程度、生活中的便利性、運用場景等多個維度進行了調研,反映了1019位調研對象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真實看法。
1019張有效問卷中,共有532位調研對象了解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佔比高達52.21%,有726位調研對象表示,央行後續如果推出數字貨幣App,將會進行下載使用。
不過,目前仍有不少大眾困惑,為什麼要選擇數字貨幣?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有何區別?根據《報告》,目前,在千餘問卷調查對象中,使用電子支付方式的人數佔比高達76.25%,有828位調研對象認為電子支付較為方便快捷。相較其他國家來說,中國電子支付的普及程度可謂世界第一,支付寶、微信兩大支付巨頭的加持也早已讓「電子錢包」這一概念深入人心。
針對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的區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曾解釋道,微信支付、支付寶和數字貨幣並非一個維度。其中,微信支付、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貨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在電子支付場景下,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的錢包裡裝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而數字貨幣發行後,消費者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只不過錢包裡增加了央行數字貨幣。
在既有支付方式盛行下,央行數字貨幣又將如何讓受眾接受、選擇數字貨幣?根據《報告》,數字貨幣的多個獨有設計特點,或將成為吸引大眾使用的關鍵。
《報告》指出,除了以廣義帳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帳戶鬆耦合等兩大特點外,央行數字貨幣還具有其他六大個性設計。
一是雙離線支付,可像紙鈔一樣實現滿足飛機、郵輪、地下停車場等網絡信號不佳場所的電子支付需求;二是安全性更高,如果真的發生了盜用等行為,對於實名錢包,數字貨幣可提供掛失功能;三是多終端選擇,不願意用或者沒有能力用智慧型手機的人群,可以選擇IC卡、功能機或者其他的硬體;四是多信息強度,根據掌握客戶信息的強度不同,把數字貨幣錢包分成幾個等級,如大額支付或轉帳,則必須通過信息強度高的實名錢包;五是點對點交付,通過數字貨幣智能合約的方式,可以實現定點到人交付,如民生資金,可以發放到群眾的數字錢包上,從而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的可能性;六是高可追溯性,在有權機關嚴格依照程序出具相應法律文書的情況下,進行相應的數據驗證和交叉比對,為打擊違法犯罪提供信息支持。即使腐敗分子通過化整為零等手段,也難以逃避監管。
「頂層設計」立法開路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央行數字貨幣試點全面鋪開,由於部分公眾對央行數字貨幣測試階段信息仍存模糊,不乏有「李鬼」乘虛而入,假冒的數字貨幣錢包魅影閃現的背後,也顯示出數字貨幣時代依然面臨防偽防假的問題。數字貨幣這場革新,必然要伴隨監管和規範的同步推進。
央行副行長範一飛此前撰文介紹,數字貨幣的研發發行基本符合我國法律框架。同時,貨幣具有數位化特徵,並不完全適用實物現金流通監管規則,需擬定專門針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要求,做好數字貨幣流通環境建設,同時隨著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逐步成熟,及時完善相應法律法規。日前,央行行長易綱再度表示,央行數字貨幣還處於初始階段,需要制定複雜而完整的法律和監管框架。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23日,央行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首次在「頂層設計」寫入人民幣數字形式,為發行數字貨幣提供法律依據;同時,《徵求意見稿》為防範虛擬貨幣風險,也提出一系列禁止行為: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貨幣在市場上流通。
目前,我國數字貨幣整體監管思路是:維持央行在數字貨幣發行中的中心化管理地位。其中包括:統籌管理數字貨幣額度,制定統一的業務標準、技術規範、安全標準和應用標準;同時統籌管理數字貨幣信息,通過掌握全量交易信息,對數字貨幣的兌換、流通進行記錄和監測分析;此外還將統籌建設數字貨幣發行基礎設施,實現跨運營機構互聯互通,確保數字貨幣流通穩定有序。
當前,相關立法條文和監管框架正在醞釀,未來數字貨幣發展與監管如何平衡,便利和安全如何兼顧,在這個創新事物的起步階段也埋下了問號,需要監管和市場在實踐中共同找尋答案。《報告》提到,後續,技術建設、人才儲備、系統可靠、方案成熟、場景適配、用戶體驗等多方面,亦是監管需要關注的重點。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劉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