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事項名稱 | 設定依據 | 索要單位 | 公告媒體 | 費用承擔主體 | 調整方式 | 調整實施的時間 | 備註 |
1 | 營業執照遺失公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當地主要媒體 | 申請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對營業執照遺失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委託媒體刊登作廢聲明,改為在審批部門官方網站免費發布公告 | 2018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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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註銷公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當地主要媒體 | 申請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不再要求申請人委託媒體刊登註銷公告,改為在審批部門官方網站免費發布公告 | 2018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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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公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當地主要媒體 | 申請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不再要求申請人委託媒體刊登減資公告,改為在審批部門官方網站免費發布公告 | 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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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遺失補證 |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遺失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立即在原發證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登載遺失聲明。自登載遺失聲明之日起滿1個月後,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補發。原發證部門及時補發《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補發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限與原證一致。
|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報紙 | 企業 | 調整為新化縣政府門戶網站免費公告 | 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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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經營許可證》遺失補證 |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 |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縣級以上主要媒體 | 管理相對人 | 調整為新化縣政府門戶網站免費公告 | 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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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餐飲經營許可證》遺失補證 | 《湖南省小餐飲經營許可和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辦法》(試行) |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縣級以上媒體 | 管理相對人 | 調整為新化縣政府門戶網站免費公告 | 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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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遺失《藥品經營許可證》強制登報 | 《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企業遺失《藥品經營許可證》,應立即向發證機關報告,並在發證機關指定的媒體上登載遺失聲明。發證機關在企業登載遺失聲明之日起滿1個月後,按原核准事項補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報紙 | 丟失《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行政相對人 | 調整為新化縣政府門戶網站免費公告 | 2021年1月1日 |
聯繫人: 劉茜 電話:0738-3521915
備註:1.費用承擔主體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調整方式為予以取消、調整為網上免費公告或進一步降低申請人強制登報負擔。如強制登報的費用改由政府財政負擔的,應在此項中載明。
3.調整生效時間為取消、調整為網上免費公告或進一步規範強制登報辦理流程實施的時點。
4.此目錄應同時在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等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