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二醫生殖醫學中心擁有第二代試管嬰兒技術,這是在顯微鏡下進行單精子注射受精。南都記者 譚慶駒 攝
出臺於2001年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前者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後者只是對精子買賣等做了規定。而它們其實並非法律,對地下機構非法操作震懾力有限。所以,儘管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曾大力掀起多次打擊專項活動,但收效甚微。而中國去年底通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刪除了草案中的「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以及買賣精子、卵子」條款。
另一個背景是,官方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目前不孕不育患者已超過4000萬,不孕夫婦呈年輕化趨勢,全國平均每8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面臨生育方面的困難,不孕不育率攀升至12 .5%到15%。
技術已很成熟 門檻降低
誠如中介介紹的那樣,地下試管嬰診所可以供卵、供精,可以代孕、鑑定性別,無需任何證明材料,只要給得起錢,就能進行試管嬰操作。
「試管嬰技術經歷了30多年的發展,技術上已經非常成熟,已經談不上什麼太多高科技的東西。熟練的醫生有了一些常規設備的支持,都能進行類似的操作。技術門檻一降低,地下診所也就能隨處開設了。」輔助生殖醫學專家、廣醫三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劉見橋表示,這些黑診所和大醫院之間唯一的差別就在於內部流程上的管理和質量把控,以及對病人負責任的態度,正規醫院要嚴謹得多,大醫院要是出了試管嬰不是親生的鬧劇,後果可想而知。
廣東28家正規機構
每家都人滿為患
據悉,目前經過廣東省衛生計生委批覆的試管嬰兒操作機構一共有28家,絕大多數集中於廣州市內。這個領域執行嚴格的準入審批機制,和國內其他省市區比較,一個省份28家醫院開展試管嬰的配置已經是很多的了。但由於不孕不育患者數量眾多,加之全面開放二孩政策後釋放出來的大齡生育意願,使得這28家正規機構每家都人滿為患。
「如果是單純從接納能力上看,流向黑中介的那些不孕夫妻,28家醫院是能夠接納的。但關鍵是很多嚴重違反倫理和醫學常規的操作,我們肯定不會去做,比如代孕。」劉見橋教授表示,代孕行為讓孩子一出生就有兩個媽媽———一個生育他的媽媽,一個遺傳學上的媽媽,這更是禁忌中的禁忌。在正規的生殖醫學中心,進行試管嬰技術是需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以及符合明確的手術指徵的。此前還需要提供計生證明,現在簡化了一點。
「地下試管嬰操作機構和中介也就有了騰挪的空間和餘地。市場龐大,正規醫院又操作不了,那就只能轉為地下,而且越禁越多。」劉見橋說。
分析
精子庫時常告急 供精緊張
供精試管嬰被醫院視為燙手山芋
供精試管嬰,目前省內只有廣東省計劃生育醫院一家可以操作,其擁有省內唯一的精子庫,只是由於捐精者太少,患者往往需要排期很長時間。地下中介、診所,則正是看中了這一空當,以每捐獻一次精子收費一萬元的價格牟利。
除了精子庫本身時常告急、供精緊張之外,為免發生倫理危機,輸出的每一份精子都要求100%進行隨訪,很多醫院都不願接這樣的燙手山芋。其他諸如能夠進行遺傳病篩查的三代試管嬰技術,執行的是更為嚴苛的準入制度,目前全省只有中山一院具有國家衛計委給予的資質。即便擁有資質,也只能對有明確家族遺傳病史試管嬰進行操作,絕對不能應用於性別鑑定領域。
公立醫院很少開展供卵服務
將近一半不孕夫妻需供卵,但供卵規定嚴苛來源有限
據生殖醫學專家介紹,由於女性卵巢衰竭、卵巢功能低下發病率很高,這部分不孕症夫妻如想生育,不得不使用健康女性提供的卵子。
「自然人群中,有1%的孕齡女性會患上卵巢早衰,卵巢功能下降的疾病。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人群,這部分人群要生育孩子,往往就需要進行供卵。」輔助生殖醫學專家、廣醫三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劉見橋表示,「在我們中心的患者中,有將近一半的不孕夫妻患有或輕或重的卵巢衰竭、功能下降的疾病。而那些需要進行供卵操作的患者,由於知道公立醫院一般不開展供卵服務,根本就不會登公立醫院的大門。」
劉見橋所在的醫院,每年新增操作試管嬰超過6000例。還有差不多10 %以上的卵巢早衰病人,因為該院暫時沒有開展供卵服務,而流失到了地下診所。「這一塊市場非常龐大。有正規生殖中心曾計劃有限度開放供卵服務,短短一天時間排隊的就達到五六百人。」
據悉,這樣的供卵行為,在正規、有資質的醫療中心內,經過倫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也是可以開展的。但健康供卵會有非常嚴苛的規定,比如為免出現子代倫理悲劇,類似的供卵需要在供、受雙方完全不知道姓名等信息的情況下開展;供卵者提供的卵子不能讓超過5人以上懷孕……
公立醫院不願開展供卵服務,一方面是因為人手不足,沒有足夠的人員去協調供卵者和接受者之間繁瑣的事務性工作和費用問題;另一方面則是公立醫院的供卵來源非常單一有限,只有其他試管嬰操作女患者在卵子多餘、願意捐獻的情況下提供。「只要有卵子多餘的患者不願捐獻,就失去了這一方面的來源,不像黑中介那樣能夠到處花錢購買。」
如果是男方因素導致的不孕不育,有無精、少精、弱精、精子畸形等情況必須進行供精時,也同樣遵循這一原理。
如果一個供卵或供精者到處散播自己的生殖細胞並導致懷孕,其子代相遇的機率就會大大增加。「搞不好就是言情影視劇裡的狗血橋段,男女朋友驟然成了同一個爹或同一個媽的兄妹。」有專家向南都記者表示,目前正規醫療機構在進行類似操作時往往慎之又慎。而地下診所就沒有這方面顧慮,倫理風險大大增加。
法律專家
開試管嬰地下診所難以入刑違法成本極低
「相對於試管嬰技術的快速發展和進步,我國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領域的立法是明顯滯後的。因為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很難將地下黑診所、中介的行為和刑法扯上關聯。這一違法行為很難入刑,違法犯罪的成本相對於極高的收益而言無疑是極低的。」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廣東省衛生法學會副會長楊會林說。
國家衛計委明確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進行商業化的供卵行為,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但這一規定僅僅是部門規章性質,其對違反者的處罰最多也就是吊銷醫師執照。
地下診所、黑中介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由於在買賣卵子問題上我國相關立法尚不完善。為避免類似事件反覆出現,應當儘快建立卵子庫,同時及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增加相應懲罰手段。
「至於中介機構提供供精、供卵交易和代孕行為,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為犯罪行為,最多也就是涉嫌非法經營罪。」楊會林表示,卵子取得必須在醫療機構進行,若醫療機構非法從事卵子交易,則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才會被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是一些無證的私人進行,或者醫生在非指定機構進行生殖輔助手術,則涉嫌非法行醫罪。
由於這些診所往往游離於法律監管之外,患者的權益是很難得到保護的,「比如在黑診所操作試管嬰時被割傷卵巢是很難舉證和維權的。卵巢受損本身就可能是多因素造成的,黑中介完全可以推得乾乾淨淨。最後受損的還是患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