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星都喜歡給《傳奇》代言?
大家好,我是阿遠。相信大家多多少少都看過傳奇這款遊戲的代言廣告,其中的代言明星不少是娛樂圈的大佬,有國內外著名的功夫巨星成龍,警匪港片主角的古天樂,甚至還有不少流量女星。其中張家輝的一句:「我是渣渣輝,是兄弟就來砍我」廣流網絡。
其實與其說是明星代言,不如說「明星被代言」,但在遊戲圈內,傳奇不單指一款遊戲,而是一個品牌,遊戲群裡有很多中小公司就是靠傳奇這個品類發展致富的,甚至很多遊戲周邊也靠它維持生計。這種遊戲公司通常不會主動找明星代言,而且直接生米煮成熟飯。
遊戲公司用許多明星的頭像等合成廣告,然後再根據數據觀察那款的效果最好,再做重點推廣。如會將張家輝,古天樂,宋小寶等人的頭像合成遊戲廣告,再根據各明星所推廣的效果來確定最終候選人,最後在市場上大批推廣。等到明星經紀公司發現之後,才會跟遊戲公司交涉或者發出律師函。遊戲公司當然知道是侵權了,但人家完全不慌,而是在代表人坐下來慢慢談條件。
一般的解決方法有兩種,第一是打官司,第二是和解。打官司肯定明星要贏,但遊戲公司最多是賠個上百萬,但是這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明星本身拍戲就比較忙,哪裡還有時間去管這些閒事呢?但如果是和解的話,遊戲公司直接給你幾百萬甚至還會給出一定的遊戲利潤提成,說兩句話就拿幾百萬,後者多麼的乾脆利落省事啊。
所以大部分明星都選擇後者,確定了合作關係後,遊戲公司會讓明星路上幾句話或者拍個小廣告。明星肯定不會去管遊戲怎麼玩,按照劇本念上幾句就完事了,明星在拿到錢後,遊戲公司也可以光明正大地打廣告了,明星也不會在乎其後續了,兩全其美,正可謂是妙哉呀。
真的不得不佩服傳奇公司的商業頭腦,吸金能力強就算了,找明星合作用的招數也讓別人沒理由拒絕,真的相當強悍,有數據表示,傳奇的月流水都是輕鬆上億,所以說,遊戲公司給明星的代言費真的是九牛一毛了,而且明星代言特別是這種大牌明星代言所創造的利潤更是超乎大家想像的,可能一個廣告就能回本了,更何況遊戲公司在各大平臺都投放廣告,月入幾億真的不是夢呀。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能賺這麼多,說明傳奇的市場就有那麼大,甚至還能發展成一個產業鏈,遊戲公司做遊戲,周邊的食堂小賣鋪都能帶動,畢竟每個人每天都要開支,這部分的消費又能支撐起幾萬人的生計了。
對於傳奇的廣告模式,真的叫人佩服,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是否贊成這種廣告推銷方式呢?除此之外,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呢?若有不同看法,歡迎在評論區域留言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