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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6章...
基督徒要留意一件事情,那就是如何「行善」。基督徒內在的生命一定會外顯。但是我們與非基督徒不同的是,我們的「行善」(包括傳福音)不求金錢與名聲的回報。「行善」若是自私、為己有所求的,那就不是高尚的,也算不上是屬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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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外在的彰顯 。人所追求的名利、地位、榮譽、與財富,沒有一樣不是外顯的。然而在這裡,耶穌指出了一條生命的道,生命之道不是從外面追求而得的 ,乃是在內裡培養的種子。耶穌至少在這一段信息中提到了四次「暗中」的光景 。施捨要在暗中進行,禱告要在暗中進行,禁食要在暗中。
這段聖經列舉了三個屬靈的操練,那就是:施捨、禱告與禁食。
這三個主題放在一起,有一句共同的話,也就是共同的原則,那就是「你父在暗中查看,必然報答你。」
這三件「暗中」的事,雖是行在暗中, 但主卻在明處報答 。我們常想如何得到別人的肯定、欣賞與認同。這往往成了我們努力的目標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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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上的成就,不是我們自己說的;屬靈上的成就,也不是由外面的表現來決定的;屬靈上的操練,是在內裡的,是隱藏的,是深遂的。
「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就是說要盡力作到不引人注目,甚至不讓自己心裡有正在作善事的意識。
這裡不是要我們作到完全不被人知道,這是不可能的,而是說不可有那種炫耀的心態。一個真正破碎自己的人,他所作的事,不但不故意讓別人看見,連他自己也不以為這是一件甚麼了不起的事。
神不是察看我們在人面前的表現,而是我們在暗中的生活行為。尤其在獨處的時候,獨處也是一種在「暗中」的生活,有人會依然行光明的事,也有人會因罪的引誘行在敗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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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的生命總是會隱藏自己的短處,而顯揚自己的長處;但屬天的性情會隱藏自己的長處,並且不故意遮掩自己的短處。
我們所尋求的,是從人來的賞賜呢?或是從神來的恩典呢?我們若被聖靈所充滿,我們當然會在 「暗中」行「光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