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格威】TC7:林前14 -保羅並非要求女性沉默,而是斥責 重男輕女的惡俗、以異教律法牢籠教會的企圖

2021-02-14 烈光七靈

舊造在基督i釘死,新造與祂同復活。十字架的工是完全的,並且它應將我們指向復活時發生的事。

女性應在教會中沉默無聲嗎?

【保羅】對哥林多人感到特別的關切和責任。他告訴他們,

林前4:15

他是他們的屬靈父親。林前7:1可以看出來這一點。

TPT(the Passion Translation熱情版聖經)將此節譯為:「現在,我要開始回答你們信中向我提出的問題。你們寫道,『男人應單身』……」 ——這是哥林多人在信中向保羅提出的第一個問題。他們想要他回答的其他幾個問題是:

林前7:25a「關於處女……」

林前8:1a「關於祭偶像的物……」

林前12:1 「關於屬靈的恩賜……」

林前14:34 關於女性在教會中是否可以說話……

林前16:1a 關於供應聖徒的捐輸……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哥林多人至少有六個疑問需要保羅幫助解答。

林前14:34

很多信徒設想這是保羅在傳達 神的不可更改的口諭、並且以為它應被各時代、各地的教會執行。這種設想,無論對於教導它的人、還是領受它的婦女,都是極其危險的。

彼後2:1-2

假定這是保羅的話,無異於假定女性在教會中開口是可羞恥的,且這樣的假定會影響一個人對天父的所是、及祂如何看待基督身體中的女性的認知。這既是玷汙人的,也是危險的,而且下文將證明,這是一個錯誤的假設。

林前14:34並非保羅在說話,十個原因:

這是哥林多人詢問保羅的一個問題,所以保羅在回答他們之前,先在此引述了他們的原話。

保羅在林前14:36-40節回應:「什麼?難道神的話單單從你們(男人)出來嗎?還是說,神的話單單臨到你們呢?若有任何人(男人)自認為是個先知,或自認為屬靈,那麼讓他承認:我寫給你們的話語是來自神的命令。」(這裡保羅很可能針對那些試圖將律法和言語灌輸給基督教會的猶太教徒。)「若有人(男人)是無知的,就由他無知吧。所以弟兄們,你們要切慕發預言,不要禁止說方言。這一切都要有尊貴、有次序地進行。(直譯自KJV)

經文顯示 每當保羅向哥林多人提到律法時,總會順帶指出其在舊約的確切出處(見,林前9:7-9;14:20-21)。但林前14:34b所提的「正如律法所說的」,整本聖經卻找不到這樣一條對應的「律法」。我們已在第五章詳實地證明了《創世紀》3:16的正確解讀,它絲毫沒有禁止女性在教會中發聲。那麼,林前14:34b的所謂「律法」只可能是來自《聖經》之外。很可能,這是指猶太人的口頭律法。這不過是那些想要把基督教會帶入猶太教的限制的嘗試之一。《the Oral Law 口頭律法》和《Talmud 塔木德》是兩本猶太傳統書,它們聲稱:女性應當沉默,若開口是可羞恥的。

德國大辭典編纂者【Schleusner舒勒斯訥】在其《希臘-拉丁-詞彙》中聲明「正如律法所說的」(林前14:34b)指的是猶太人的《口頭律法》,原話如下:「猶太人的《口頭律法》來自猶太傳統。《聖經》舊約根本不存在這樣的規條。」並且他引用【Vitringa維特林加】(荷蘭神學家)的話來展示:猶太傳統禁止婦女在會堂中講話。再想想!使徒保羅怎麼可能把猶太教的傳統引為「律法」作為對教會中某個爭議問題的最終回答?像主耶穌基督一樣,保羅恰恰花了許多的時間和精力來反對這些猶太傳統!

保羅在此警告人們不要聽從猶太寓言及人的吩咐(人的傳統)——它會使人轉離真理。在給哥林多的信的開頭,保羅已提到:從革來氏家的人聽說,弟兄們中間有紛爭。(見 林前1:11)

所以很清楚,林前14:34是保羅在引述那些想將基督教會猶太教化的人所教導的——他們說,「婦女必須在會中沉默,因為這是猶太口頭律法的要求。」

考慮到保羅所處的時代婦女受到的虐待的程度,他絕不可能把她們拖回律法之下,相反,他一定將她們帶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中。(見 羅8:21)

林前14:26-31保羅說「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 「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 (不限於男性)。

保羅在第36節斥責那些如此提問的男性說,「什麼?難道神的話單從你們出來嗎?或單臨到你們嗎?」 他顯然不認同「婦女當在會中閉口不言」那句話。

保羅一定記得《詩篇》68:11 「the Lord giveth the word: the women thatpublish the tidings are a great host. 主發話:出版/宣揚 福音的女性成了大群。(直譯自KJV)( 和合本是: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

保羅如此回應他們的《口頭律法》:「若有任何人(男人)自認為是個先知,或自認為屬靈,那麼讓他承認:我寫給你們的話語是來自神的命令。換句話所,保羅強調自己所寫的是來自神的吩咐,不是人(例如猶太教徒)遺傳的律法。

林前14:4b,保羅說,「發預言的,是造就教會。」保羅希望所有的信徒都發預言(14:4a)造就教會,顯然,這包含女性。

第14:35b節說,「女性在會中開口是可恥的。」 一位有著天父心腸的屬靈父親怎麼可能想要女性——或男性——感到女性在教會中開口是可羞恥的?一個高度重視神的純愛的使徒永不可能懷有這種態度。保羅親自聲明過:若無愛,我們什麼都不是。並且他吩咐哥林多人凡事要行在愛中(林前16:14)。倘若告訴正在努力相愛的哥林多教會信徒們說女性在會眾開口是可恥的,這必然使男性產生優越感,而敬虔的人絕不可能向父神的家釋放出這類話語。

可見,林前14:34-35保羅並非吩咐女性閉口。那麼,《提摩太前書》2:11-12呢?

和合本這裡的「女人」在KJV是「a woman 一個女人」。

提前2:7-15

在研究這一段之前,先強調一個很重要的事實:新約大部分是由保羅寫給羅馬教會、哥林多教會、以弗所教會、加拉太教會、腓立比教會、歌羅西教會、帖撒羅尼迦教會、腓利門教會的書信構成的。但當保羅寫信給【提摩太】和【提多】時,他不是寫給某個教會,而是寫給他所親愛的兒子們。(多1:4)

保羅稱【提摩太】為「我親愛的真兒子」(提前1:2;提後1:2)。

見於保羅及其所親愛的屬靈兒子【提摩太】之間濃厚的愛,保羅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不應當被視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不是用來訓練牧師的信,而是寫給兒子的很個人化的信。保羅深愛提摩太,並深愛以弗所教會信徒。證據在《使徒行傳》20:31

接著他又提醒他們:徒20:28

這是因為,保羅知道必有兇惡的豺狼出現……

徒20:29

徒20:30

保羅在以弗所花了三年之久,所以前往馬其頓時,留下【提摩太】監督那裡的工作,糾正需要糾正的一切(提1:3,4)。保羅在以弗所服侍時,又大又有功效的門為他敞開了(林前15:32)。透過保羅的生命,許多奇蹟發生,以致住在亞細亞的都聽見了主耶穌的話(徒19:10)。保羅的傳講如此大能,以致連銀匠的生意也陷入了危機。以弗所曾是全球對希臘神坻【阿特米斯】和羅馬神坻【黛安娜】的崇拜中心。但在保羅宣道後,很多人摧毀了他們的偶像和相關書籍。(徒19:17-20)

就這樣,保羅在亞洲攪動起一場強大的「地震」,隨後他讓年輕、善良、不成熟的【提摩太】擔任以弗所教會的領袖角色(林前16:10-11;提後1:2,4)。這兩封書信的核心是一位關切的屬靈父親在囑咐自己所親愛的屬靈兒子。我們讀到,「我的真兒子」,「按照你所領受的預言,打那美好的仗」(提前1:18-19),並且也讀到很個人化的事,如 提前1:20「 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3:6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3:14 「我指望快到你那裡去」 4:7 「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 4:12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 4:14「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借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5:1 「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 5:2 「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 5:3-5 幫助那真為寡婦的 5:11 辭那年輕的寡婦們 5:19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5: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 5:23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6:10-12 「你這屬 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6:20-21 「提摩太阿,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關於保羅和提摩太的親密的證據,還有 林前5:1-5,保羅提到一個與父親的妾發生淫亂的人,卻未提名字,只說「那人」。表明保羅對提摩太所面對的整個情況非常熟悉,而無需提及任何姓名,彼此就知道在說誰。

再一次,林前7:7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單身)。」——這是觀點或心願。但28節保羅說,「如果你結婚,也不算犯罪。」保羅沒有命令提摩太像他一樣,只是相當於簡單地說:「兒子,我願意你像我一樣不結婚。但你不是必須如此。」

這方面另一個例子見於 提後4:13 保羅告訴提摩太戴上他落在某地的外衣。他簡單地說,「願你帶上我的外衣。」

總之,這封信裡保羅表明他的生活實踐並給出對提摩太個人的建議。然而很多聖經評註者卻將其視為應該用於規範一切教會、一切婦女、一切時代的正式文件。如果這真的「教牧書信」,那恐怕要建議所有的牧師都用點酒了,即便他們沒有胃病……所以,再次強調:這是單單寫給提摩太的很個人化的、很特別的信件。


現在我們來看

提前2:11-12 (直譯自 KJV)「讓女人沉靜、順服地學習,但我不許某個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她只可沉默。」 (註:這與和合本經文泛指「女人」的意思大有不同。)

保羅是在向以弗所教會和全部的基督身體(教會)宣布說 婦女不可在會中說話嗎?正是在這同一個教會中,百基拉及其丈夫(亞居拉)進行了許多的教導。有趣的是,很多次,當他們被提及時,百基拉的名字被列在她丈夫之前,這表明她是那主要的教導者。正是這對夫婦將神的道更準確地教給了亞波羅(徒18:26)。

 並且,保羅提議過好幾位適合作同工、作牧者、或甚至作使徒(例如 Junia尤妮亞)的女性

提摩太不得不在一個充滿罪惡、驕傲、不道德的城市中領導一群人。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以弗所充滿肉慾。當時珍珠是最被看重的珠寶,佩戴珍珠被視為最虛榮的炫耀。保羅希望基督徒女性在生命中展示基督的品格,所以在第8-10節他描繪了男性、女性該如何祈禱的畫面:

下文斜體字摘自《為何不可以是女人?——重新看待關於事工中的女性的經文》一書(作者 大衛·約珥·漢密爾頓,洛仁·科寧漢,2000年美國YWAM出版),提供關於提後2:10的洞察:

提後2:10這節經文中,「profess」這個詞(和合本譯為「自稱」)是關鍵。原文中,這個詞傳遞「宣揚」、「聲稱」、「專長」的意味。事實上,它是新約中 通過為「messenger使者,傳訊息的人」加上前綴而形成的八個動詞中的一個。這八個動詞都與communication(溝通、交流)有關。保羅書信中用到了其中的七個:

你可以看出,「profess」這個詞及其派生詞直接關係到基督事工的核心。——你無法沉默地宣揚或聲稱任何事,也無法私下裡宣告或自稱什麼。當保羅說女性在教會中因稱屬神而應穿戴合宜時,他是在表明:她們參與在公共事工中,將福音的信息交流、傳遞給他人

提後2:11說到「(那個)女人應沉靜學道」,保羅使用了一個單數名詞來描述「那個女人」。提後2:8 則是複數的「男人們」,提後2:9是複數的「女人們」,提後2:10是複數的「女人們」,但提後2:11是單數的「那女人」,提後2:12是單數的「男人」和'「女人」。提後2:16 保羅用複數的「他們」(這個詞在現代希臘語可用於單數,但在保羅那個時代只能用作複數。)

上下文顯示,保羅當時是針對某個特別的女人說的。考慮到保羅未提姓名的那個女人,保羅在克裡特給【提多】的話大有幫助。就像提摩太被留在以弗所,提多被留在了克裡特以便「將那沒有辦完的事辦整齊」(提多書1:5),並對抗一群假教師,保羅說「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見 提多書1:11)。"(那個)分門結黨的人」(多3:10)顯然是領頭「將不該教的教導人」的人。保羅無需提及他的姓名,因為他和提多都很清楚克裡特教會的核心問題所在。或許,保羅沒有提及這些人——克裡特的分門結黨者,哥林多的亂倫者,以弗所教異端的某個女人——的姓名,是因為他指望他們得到恢復。他那牧者的心渴望這其中每個人與教會和好。他避開了他們的名字,以便他們悔改後容易些。這與耶穌給我們的幫助罪人悔改復原的原則一致。

保羅對提摩太提到要禁止這個女人發聲,卻不提她的名字,絲毫不奇怪。令人震驚的是,他卻提及了那些教導異端的男人的名字:許米奈,亞歷山大,腓理徒。——或許,保羅已經放棄他們了。

回到夏娃

另有一條線索表明,以弗所教會的確存在過一個傳異端的女人。保羅立即引夏娃作為論據來證明這個女人必須被立刻禁聲。保羅將其處境與夏娃的處境比較,說,

「不是亞當被引誘,而是那個女人(夏娃)被引誘」,英文並非引誘(enticed),而是受騙(deceived)——「不是亞當受騙,而是女人受騙」。——保羅提醒提摩太說,亞當犯罪時明知是在犯罪,但夏娃是因被騙保羅認為亞當罪責更重,因為他決定違背神的吩咐時心知肚明。而夏娃犯罪卻不是明知故犯,而是被騙的結果。這整段的核心主題之一是結束以弗所教會的迷惑——夏娃曾被騙,同樣,這一個該被禁聲的女人也是被騙了。兩人都是出於錯誤的信念而行動的。

事實上,為更好地反映希臘語原文,提後2:11應譯作「必須學習」而不是「應該學習」或「讓……學習」。它不單是建議,而且是命令。這是這整段中保羅給出的唯一一個直接命令。暗示,這個女人必須受到教導。——保羅期待提摩太確保這女人受到教育。對一個造成了巨大傷害的人(這個傳異端的女人)而言,保羅作出了多麼恩惠的回應!保羅意識到,像當時的多數婦女一樣,這女人的主要問題在於:她未曾得到受教育的機會。不論她是外邦人還是猶太人,她必定沒有受到教育。這使她更容易被假教義所騙。保羅懂得這一點,所以,他向她施以更多的恩惠,多過給那些男人(許米奈、亞歷山大、腓理徒)的。這三個人是明知故犯,所以保羅「將他們交給撒但」。但他卻將那女人交給一位教師。你更喜歡哪種?——對付迷惑的辦法是:學習真理。因此,保羅要求這女人受到教導,他打開了社會向她關閉的那扇門。這對保羅而言是一個革命性的立場——他全然與希臘人、羅馬人、猶太人的雙重標準(重男輕女)決裂。福音不單許可並且要求賦予女性平等的教育機會。


保羅進一步說到這女人應當如何學:「在沉靜、順服中」。這不是斥責,他不是在說她該坐下閉嘴。用於提後2:11和提後2:12節的名詞「沉靜、順服」與提後2:2表達「平安無事」的詞關聯。這裡的「沉靜」是指與律法一致、而不對抗以及與鄰舍和諧相處、無敵意的狀態,是「和平」的而非「爭執」的這裡保羅對這位婦女提出的要求,無異於他對以弗所教會任何信徒提出的要求。這與男人禱告時應具有的品格(無忿怒、無爭論)、女人禱告時應具有的品格(體面、合宜)是一樣的。

像拉比的學生一樣學習

事實上,「沉靜順服」是用於描述近東的模範學生的典型表述。「在保羅之前的時代、保羅所處的時代、保羅之後的時代,拉比們都認同:沉靜是虔誠的學者的可欽慕的特徵。」

結論:親愛的讀者,再一次,如果我們透過純淨的眼目來看,就能看到神對女性的心懷。祂的心顯然滿有憐恤、憐憫,祂渴望每個女人在這世上充分、完滿地實現她的潛力。而倘若我們以被玷汙過的眼目來看這些經文的話,我們看到的卻會是:一個憤怒的上帝將女性壓制在沉默中。——在研讀經文時,願聖靈軟化我們的心,打開我們對祂的思想和心的領悟。

我們深信,《Talitha Cumi (女兒,興起)!》這本書(全書21章,出版於2020),能改變世上每一位女性對神的認識和對自身的認知,並徹底激發天父在女性生命中預設的潛力、命定的價值。

【瑞格威】牧師的「Talitha Cumi (大利大古米)女兒,興起!」全天ZOOM在線(免費、英文)特會 改在1月2日CET時間舉行。請為其健康代禱。祝福每一位衷心的代禱者

(編譯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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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以色列婦人生女兒後不潔14天」談:神對女性智慧的愛
    這段經文,總給人一種舊約聖經支持重男輕女的感覺,乍一看確實如此。在今天這個時代,重男輕女是明顯不對的,是封建,是迂腐。但我們又相信《聖經》是無誤的,我們不願意也不敢質疑聖經,更不敢說聖經寫錯了。所以我們就需要不斷地去重新詮釋《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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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問題正是保羅在這裡要解決的。一、律法使人知罪(19-20)律法不能使人稱義,那麼,律法的正確用途是什麼呢?保羅『原是為過犯添上的』。在恩典之約裡為什麼要『添上』律法呢?保羅說律法是因為過犯才加上的,它不是永久的,只是暫時性的加上,等候亞伯拉罕之約的那位子孫基督來臨,並且律法是經中保設立的。
  • 【每日讀經】11月11日(林前2-3章)經文逐節解釋,一年通讀,對《聖經》認識更客觀、深刻和全面了.
    保羅有關他新工作方法的決定不是心血來潮,而是他去哥林多之前經過深思熟慮的。使徒在雅典曾用學術辯論和哲學來對付希臘異教的偶像崇拜。他的努力收效甚微。他回顧雅典的經歷,就決定在哥林多採用不同的講道方法。他打算避免學術討論和詳盡的爭辯,只講述耶穌和祂贖罪犧牲的故事(見《使徒行述》244頁)。  只知道耶穌基督。
  • 保羅書信丨教會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使徒保羅警誡歷代信徒「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 12]。主耶穌的心意是要教會的每一個肢體配搭事奉,切忌個人出風頭,不要求個人的榮耀,否則就極容易跌倒。保羅強調「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
  • 06不是徒然蒙了神的恩典(林前15:8b-11)
    【哥林多前書15:8b-11節】【林前15:8b】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林前15: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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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父親是個法利賽人,遵照他們祖宗嚴謹的《律法》,將他撫養長大。這位奉差遣為外,一直以法利賽人自居,甚至當他拒絕了猶太教的《律法》之後,邦人傳道的使徒仍是如此。他父親是羅馬公民,因此他也承襲了這種寶貴的公民身份。也許保羅這個希臘名字相當於希伯來的名字掃羅,所以他自幼就使用這兩個名字。那麼今天大家就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保羅的歷史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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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啟3:7--13從經文不難看出主對非拉鐵非教會是贊成的,沒有記載那眼睛如火球、兩刃利劍說。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說: ——。是指主勝過一切的,主把仇敵制服在他的腳前下拜!
  • 家醜可外揚——教會醜聞之我見
    教會與其溝通,並試圖內部解決該問題,但不成功。由此可見,常如武的問題並不是發生於一朝一夕之間,乃是長年積累的。常如武作為教會的長老,又掌管教會的財務,理當接受教會全體的監督,並在教會會眾有疑問時加以澄清。「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8:21)作為教會的負責人,不單是要向神負責,也要向會眾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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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林多前書 第一章哥林多前書簡介著者:使徒保羅(一1,九1~2)。他在寫本書二十五年前蒙召(徒九3~6,15~16),十四年前奉差到外邦作使徒(徒十三1~4,8)。著時:約在主後五十九年,保羅住在以弗所滿了三年時(徒二十31,林前十六8)。著地:以弗所(徒十九21~22,林前十六3~8,19)。
  • 闞清子發文反對重男輕女,新生力量如何衝破傳統固有思維的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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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有從雅各那裡(耶路撒冷)來的人來到安提阿教會,彼得特意與外邦人分別出來,不與外邦人一同吃飯。耶穌的親兄弟雅各在耶穌升天后,他的地位非常高,人們給予他很大權威,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住持,所給予他很大權威,以聖經沒有說「從耶路撒冷來的人」,而是說「從雅各那裡來的人」。耶路撒冷教會沒有因信了耶穌之後馬上徹底脫離律法,還是因著生活的慣性,繼續過著律法下的生活,因為律法已經深深印在當地人的信仰生活中了。
  • 林前14-3-方言禱告與悟性禱告
    林前14-3-方言禱告與悟性禱告(Jp文字組--beloved整理)分享題目:方言禱告與悟性禱告一起來禱告:天父,感謝讚美你預備這特殊的時間,讓我們在這裡來共同分享你的話語,當分享的時候,你來幫助我們、引導我們
  • 教會牧養的終結?
    明年是羅蘭·艾倫創作的小手冊《傳道方法—保羅還是我們?這是一個問題》出版100周年紀念,這本書在傳道學中具有裡程碑的意義,在書中,艾倫提出西方傳道方式和新約聖經中記載使徒保羅的傳道方式完全不同。使徒保羅和他的追隨者並沒有建立龐大的永久性的體系,也沒有在一個地方呆上十年甚至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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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裡的一些說法,如「舊約講律法,新約講愛。」「愛已經超越了律法,要愛人如己。」「不要講律法,要講愛,因為愛就完全了律法。」等等。這些聲音讓人隱隱的擔憂,因為這些說法,多多少少的已經對律法產生了忽視。甚至實際上已經廢掉了律法,因為對所謂「愛」的推崇,幾乎聽不到關於律法的聲音了。而對我們而言,律法,才是愛的根本!
  • 哥林多前書第13講——為哥林多教會而感恩(一)
    今天我們首先來學習為哥林多教會而感恩(一)——為曾經的恩惠而感恩       本書是保羅第三次旅行布道時寫於以弗所,保羅曾三次造訪哥林多:(1)教會建立時(徒18:1—17)(2)痛苦的見面(林前4:21、11:34、16:2—7)(3)哥林多後書之後到訪(林後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