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到單位入職都需要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特別是公務系統和企事業單位,不僅僅是本人的,還要求父母的,一些大點的單位也需要這個證明,要求當然沒那麼嚴格,只需要本人的就可以,那麼這個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到底怎麼開具,需要什麼手續,今天我們就說一下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出具。
孫Sir說: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是由戶籍地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如果你是集體戶口,那麼由你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考上公務員或者企事業單位後,你考上的單位會要求這個證明並且出具介紹信,你拿著相關表格到派出所開具相應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很多單位現在都會要求你父母也要有相關的證明,其實類似於政審,如果你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比較好辦,如果不在一起,那你就要跑兩個派出所。
對於很多企業單位,一般會只要求你個人的證明,你帶著單位的介紹信就可以去派出所開具,但是有一些是集體戶,這種就比較麻煩,你需要拿著介紹信先去戶口所在單位(一般是人才交流中心)出具一個現實表現證明,然後拿著再到派出所來。
這個現實表現證明就是你戶口在這個單位掛靠期間,你的情況,有了這個公安機關就會出具,當然有的地方要求沒那麼嚴格,不過近兩年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要求越來越多,出具手續也越來越複雜。
那麼公安機關是如何出具這個證明的呢?通過公安系統!一般一個人從出生後就會進入公安系統,隨著你的成長,你的履歷會越來越完善,相應的你的情況公安機關都會掌握,如果你有違法亂紀行為,你就肯定無法開具這個證明。
打個比方,你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被法院判刑,這個肯定不能出具。如果你因為某些事情行政拘留過,這個也不可以。但是如果你犯了某些錯誤,但是並不嚴重,例如行政罰款或者警告這種就不影響。一般來說只要是經過法院有了判決都算前科,如果不經過法院只是公安機關內部處理就要看具體情況和你的違法行為。
這兩年隨著法治理念的普及,很多單位都會要求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才可以入職,在這裡還是奉勸各位遵紀守法,因為你的一個行為很可能影響到你的一生,甚至是你的下一代,法治社會還是依法解決問題。這裡是孫Sir觀社會,關注你身邊的事,如果喜歡請關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