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自由了,住處已經幫你聯繫好了,你去了要配合社區的防控工作。」
「謝謝檢察官!我一定會好好配合的,真的謝謝你們!」
2月19日,在杭州市看守所門口,剛剛刑滿釋放重獲自由的小夥劉某,再三地向檢察官和看守所民警說著感謝。
事情要從幾天前說起。2月15日,杭州市檢察院派駐杭州市看守所檢察室收到一封來自湖北通城的信。打開來看,是通城縣一位老人的求助。原來,去年10月,老人的兒子劉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後在杭州市看守所服刑。眼看著兒子好不容易要刑滿釋放了,但卻正好趕上了全國抗疫的「節骨眼」:劉某現在既無法回湖北,又因為是湖北籍貫可能無法留在杭州,怎麼辦?
既要堅決擁護和執行疫期防控政策要求,又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在押人員的正當權利。放下信件,杭州市檢察院駐所檢察官鄭英先第一時間與杭州市看守所溝通。經了解,劉某原同事孫某某在杭州江幹區有一租住房,在確定劉某健康狀況良好的情況下,鄭英先建議看守所一方面積極做好孫某的思想工作,同意劉某居住,另一方面積極聯繫街道、派出所與社區進行溝通,商議如何妥善安置劉某。
「我出來了,你們放心!錢我還有,不要擔心我!」2月19日,在辦妥相關手續後,劉某通過看守所民警的手機第一時間聯繫上了遠在湖北的父親,報了平安。「現在我們把他送到他朋友這裡。」為了確保劉某與社區可以安全對接,當天,杭州市看守所派員用警車將劉某送往居住地。
「一定要吸取教訓,改過自新,做守法公民,讓你父母放心。」臨行前,鄭英先再三叮嚀,「我們檢察院給你準備了一些口罩和消毒用品,你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