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無肉令人瘦,無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醫。」自古以來都默認,文人不僅要提筆寫得出一手好文章,更是要講求體面、講究風骨的,小到吃肉種竹,大到家國忠義。
但民國時期,一批文人於國家生死存亡之際搖身一變成了文化漢奸,他們當中包括大名鼎鼎的周作人、胡蘭成等,全都被供養在汪偽政府宣傳部長林柏生的麾下,用筆墨為日本侵略者塗脂抹粉。
作為統領的林柏生,當年也曾是嶺南大學三大才子之一,在校時他思想十分激進活躍,常在同學們中進行演講來謳歌革命,也是因積極參與罷課活動而被學校開除的。
這樣一個革命、進步的學生,他怎麼成為了一個大文化漢奸,又怎麼臨死仍在寫「革命救國,科學救國」,最後只能落得一個被槍斃二十分鐘的、不體面的下場?
「豔電」現在要是數文化漢奸的大名,林柏生的名字可沒有他的好友胡蘭成響亮,即便胡蘭成之所以能當上漢奸,其實是由林柏生介紹給汪精衛的,不過林柏生之所以能在史冊上留下不堪的一筆,也絕非浪得虛名。
1938年12月29日,林柏生代汪精衛發表聲明,明確其支持對日妥協的政策,公然說日本「尊重中國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即汪精衛叛國投日的「豔電」。
「豔電」的「豔」字,來源自每月29日在電報記日方法「韻目代日」中被稱為「豔」,這封聲明不僅將曾經「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汪精衛,牢牢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自詡為「林則徐再世」的偽國民政府宣傳部長林柏生,同樣也罪責難逃,成為了永遠的民族罪人,這個「豔」字,從此多了層諷刺、諂媚的意味。
除了起草「豔電」,作為汪精衛左膀右臂的林柏生還幹過不少賣國求榮的事,嶺南大學大才子的才華全用在了禍國殃民的事上:一是大力推動、宣傳「清鄉」,發動「新國民運動」愚弄無辜百姓;一是為反英、美大造輿論;一是借禁菸而大賣煙土,實在是罄竹難書。
所以人們心中最有名的文化漢奸胡蘭成,在從日本引渡回國公審時尚能僥倖逃脫,但林柏生只能是死罪難逃。
在審判法庭上,林柏生極盡詭辯之道,說自己沒有幫助敵人進攻國土、勾結敵人,也沒有爭城奪地、分裂國家、變更政體,更沒有把整個國家送給敵人,他始終死不認錯,連執行死刑都花了二十分鐘,有人甚至稱讚其意志堅定,但林柏生的意志真的那麼堅定嗎?
「志大意不堅」要說林柏生的性格,其實在禁菸事件上體現得最為明顯,汪偽政府各個部門都撈得盆滿缽滿,而宣傳部卻是個清水衙門撈不到什麼油水,連接濟日暮窮途的好友胡蘭成時他也只掏得出15元時,林柏生便把眼光瞄準在了煙土生意上了。
在汪精衛的允準下,林柏生組建了一個類青年團的組織,穿統一青色制服、配槍,在上海竟然有三千多青年參加,讓他們進行反毒運動,將煙館的煙土和煙槍全都繳來付之一炬,林柏生此舉本質上是向煙館敲詐索要「保護費」,並非真的禁菸銷煙。
但學生們哪知其詭計陰謀,把煙館砸得稀爛,於是日本人便出面幹涉,林柏生很快停止了這個運動,恢復煙土專賣牌照,後來自己也搞了個牌照來賣煙。
從一個熱血青年,到利用新一輩青年的熱血來為自己斂財,林柏生的巨大轉變恐怕擔不上意志堅定的讚美,林柏生此生唯一堅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追隨汪精衛,包括他引以為傲的禁菸,也不過是擺擺樣。
在被嶺南大學開除後,林柏生經人推薦任上了汪精衛秘書,此後一直追隨汪精衛左右,逐漸成為汪精衛親信,認汪精衛老婆陳璧君為乾媽;汪精衛對他也青眼有加,送他到蘇聯留學,在汪偽政府滿面春風做高官,汪精衛所有投日賣國的活動裡。
林柏生都是最為賣力的一個,汪精衛敗退法國,他跟隨汪精衛到越南,也有他的身影,汪精衛落魄時他緊緊跟隨,汪精衛風光時他搖旗助威,可以說汪精衛從當年熱血革命的青年淪為大賣國賊,少不了林柏生的出力,而林柏生的風光與落魄也離不開汪精衛。
林柏生的性格其實和汪精衛很相似——「志大意不堅」,他對汪精衛的耿耿忠心其實說得上是一種自戀行為,林柏生找到了一個與自己極為相像的人,把自己少年時對革命的失意寄托在了少年得志的汪精衛身上,並拼盡全力去輔佐汪精衛,他有強烈的革命情結,但缺乏革命的魄力和決心,所以一直對革命念念不忘,直到臨死時仍在寫「革命救國,科學救國」。
但林柏生卻沒有學會以汪精衛為鏡子,照一照自己的模樣,汪精衛身上的懦弱虛偽、自私矛盾在林柏生身上也展現得淋漓盡致,所以汪精衛投日他起草電報,所以汪精衛媚日他積極尋找御用文人,所以他最後只能在汪精衛死後匆忙地尋找退路,卻於事無補只能一步步追隨汪精衛邁進墳墓。
二十分鐘白先勇小說集《臺北人》中,有一短篇名為《冬夜》,兩位老人感懷當年「火燒趙家樓」的激情歲月時,回憶起曾經共揮斥方遒的朋友:
「只是人生的諷刺也未免太大了,」吳柱國欷歔道,「當年陸衝還是個打到『孔家店』的人物呢。」
「何嘗不是?」餘教授也無奈何地笑了一下,「就拿這幾個人來說:邵子奇、賈宜生、路衝、你、我,還有我們那位給槍斃了的日本大漢奸陳雄——當年我們幾個人在北大,一起說過什麼話?」
……
「我倒是跟他們提起:賈宜生割開手指,在牆上寫下『還我青島』的血書,陳雄卻穿了喪服,舉著『曹路章遺臭萬年』的輓聯,在街上遊行——」
「運動風波」的火種燃亮了整個時代,也為這群熱血青年們的人生,塗抹上最為瑰麗的一抹色彩。只是風華正茂一過,他們就被逐出了伊甸園,鮮血、夢想、激情與他們的世俗生活漸行漸遠,火炬燃盡後便只剩下黑色的灰燼唱輓歌。
有的人體面地留下一個蒼涼的背影,自此消失在歷史的塵埃中,有的人卻如「穿喪服」明志的陳雄一般,改頭換面再來時,穿上的卻是侵略者的傀儡服飾,把正氣壓成了媚骨。梅思平如是,汪精衛如是,林柏生也如是。
林柏生說梅思平驗屍時「衣服被任意撕毀」,人都死了,誰還在意衣服?可林柏生在乎,他所在乎的不僅僅是衣服,他在乎的是能不能死的體面,不想自己也落得梅思平那樣狼狽的下場。
衣服是用來遮羞的,林柏生想用衣服遮住的,是那些他不願意捫心自問的問題,他在法庭上自問自答說並未把國家送給敵人,說得理直氣壯,但他不敢問自己:他林柏生對得起一個文人的氣節和風骨嗎?對得起真正的文人的體面嗎?——這才是他真正在乎的東西:體面。
所以他寫遺言要寫「春去春來有定時,花開花落無盡期,人生代謝亦如此,殺身成仁何所辭」,人之將死也不願意真實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依然要把自己的死合理化為就義,把自己的罪責「體面」了;上刑場時,他請求不要捆綁,從服刑的照片也可以看出,其神色舉止沒有一絲慌亂,他不想丟掉用盡手段「曲線愛國」獲得的體面。
只是,臨死了才想要一個真正的體面,也太遲了。林柏生在走向行刑牆角時,法警朝著他的頭腦勺開了一槍,他隨即轉身躺倒在地,嘴中血沫向外噴湧,不停地嘶吼;五分鐘後,見他仍未斷氣,法警再對準他的前額補一槍,腦漿迸濺,卻仍有喘息,持續了一刻鐘才斃命。
林柏生自己肯定也沒能想到,他所想要的體面人生,最終是以二十分鐘的狼狽不堪結束的,到真正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生命代價時,什麼體面也顧不上了,只有痛苦的哀嚎。
他的人生曾有過無數個二十分鐘,留學的二十分鐘,禁菸的二十分鐘,起草「豔電」的二十分鐘,當日本傀儡的二十分鐘,宣講「東亞新秩序」的二十分鐘……
林柏生一生到死都想保持一個體面,所以他想用過去那麼多個二十分鐘,來換取最體面的這最後的二十分鐘,只是惡花結不出好果,以國家、民族、人民的受困受難來換取的體面,不過是一堆虛榮的泡沫。
當國家都要遭受奴役侵略時,妄想著委屈偷生、賣國求榮來保全自我的體面,是何其幼稚愚蠢,林柏生的命運悲劇,不過是咎由自取罷了。
林柏生(1902年-1946年10月8日),字石泉,廣東信宜人,抗日戰爭時期汪精衛政權的重要人物,汪精衛妻子陳璧君的乾兒子。民國35年(1946年)10月8日以漢奸罪在南京被處決。——引用自頭條百科
文/史海觀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