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投標供應商的授權委託人可以不是該企業的人嗎?
A:可以。
政府採購相關法規中沒有對供應商的授權委託人進行限制,只要滿足招標文件中對於授權的要求就可以。但要注意的是,不要幾家供應商委託同一家公司或同一個人,將被視為串通投標。法律依據為《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其投標無效:(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A:由
採購人,
採購代理機構保管。《
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二條明確,採購人、
採購代理機構對政府採購項目每項採購活動的採購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採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採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採購文件包括採購活動記錄、
採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覆、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六條也規定,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招標採購檔案,妥善保存每項採購活動的採購文件。
Q:詢價採購項目中,採購人覺得供應商所報價格高,提出讓商家再報一次,可以嗎?
A:不可以。74號令明確,參加詢價採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詢價通知書的規定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不可以再次組織報價。法律依據為《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
Q:進口設備佔總金額比例20%,需要審批麼?
A:只要是進口產品都需要進行報批。是否屬於進口產品以《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第三條來判定:本辦法所稱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如果不是上述方式,可認為不是進口產品。如果上面所說的部分進口設備是獨立的產品,那麼就應該審批。如果進口產品是以零件的方式存在,然後進行的組裝,組裝後的產品沒有經過海關,那麼就可以認定其不屬於進口產品。
Q:中標供應商放棄中標後,應該由誰來作出中標結果無效,重新採購的決定?
A:由採購人決定。法律依據為《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 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拒絕與採購人籤訂合同的,採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採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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