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應急響應級別調整為III級後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3月25日,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級別由II級調整為III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疫情防控措施的實施主體調整為各市(州)人民政府。
通知要求,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後,省級層面將繼續保留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指揮體系,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和處理疫情防控工作重大事項。
通知要求,各市(州)要認真梳理前期出臺的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儘快終止、調整不適合當前形勢的防控措施。要紮實做好滯留在鄂人員返川工作,有人員回流的市(州)要落實屬地責任,主動加強與湖北方面對接,制定專門返鄉方案,嚴格落實人員排查、報告登記和分區分級分類精準管服措施。
嚴防境外疫情輸入是重點。成都市繼續落實好口岸地屬地責任,對入境人員實施「全流程」健康監測和防控管理。各市(州)要密切配合,按規定及時接返本地入境人員,並妥善做好集中隔離管理服務。
通知還要求,全面恢復經濟社會秩序。包括推動企業達產滿產,加快重點項目建設,有序恢復國內線下招商引資活動。全面開放公共文化設施和各類景區景點,全面恢復正常醫療秩序和居民小區(院落)常態管理。
同時要求,抓緊制定各類學校復學方案,指導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有序恢復全省教學活動。
通知要求各市(州)要按規定及時足額兌現關心關愛政策,加強對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的摸底排查、走訪慰問,通過發放臨時補貼、實施就業援助等措施,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記者 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