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春市已進入復工復產時期,交通運輸秩序基本恢復正常,為了給復產復工車輛和人員提供交通保障,長春交警做足「功課」,開足「馬力」,優化服務,精準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有人以為,
交警這麼忙
應該沒時間查處違法行為,
你們可錯了!
吉A***40、吉A***60,
你們引起了長春交警的注意!
3月5日凌晨,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治安巡邏大隊治安科配合皓月中隊在皓月大路與西新大街交會處抓獲了2臺「百噸王」。車牌號為吉A***40的大貨車核載為31500千克,實載174950千克;車牌號為吉A***60的大貨車核載31500千克,實載167890千克,兩臺總重量均超過100噸!
面對民警的詢問,兩名駕駛員都承認了超載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扣留該車,並當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的,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
3月10日早7時,九臺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迎賓路巡邏時,發現車牌號為吉A***77的大貨車滿載貨物,有超載嫌疑。經檢查發現該車輛不但涉嫌超載,還存在改型違法行為。貨車核定載質量31噸,實際總質量為59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員王某將面臨罰款25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長春交警接連兩天
查處兩起毒駕違法行為!
3月9日16時40分,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淨月大隊民警在生態西街福祉路口發現一輛吉AL***8黑色越野車異常,經查詢發現該車顯示車輛註銷狀態。民警要求駕駛員於某出示駕駛證。
經查發現該駕駛員有吸毒史,民警當場控制駕駛員及車輛,在其車內發現自製吸食毒品工具以及疑似毒品若干,隨即將駕駛員帶至福祉大路派出所進行尿樣檢測。
經甲基安非他明檢測試劑盒檢測,於某尿液檢測樣本成陽性。民警對其涉嫌吸食國家管制類的精神藥物或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交通處罰。目前,已將涉毒人員及疑似毒品移交福祉大路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3月10日上午,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大隊民警在西雙陽大街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捷達車號牌異常,存在「套牌」的違法嫌疑。民警隨即對該車進行檢查並對駕駛人進行盤問。
經初步調查,男子姓翟,車輛所懸掛的吉A3***1號牌確為套用其他機動車的號牌,且該車未按照要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而隨後的調查中,民警發現翟某還有吸毒史。
經檢測,翟某冰毒檢測為陽性,證據面前,他最終承認自己在3月6日吸食過冰毒並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隨後,翟某被移交雙陽區公安分局北山路派出所併案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翟某被處以罰款69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3日行政拘留。目前該案後續工作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隨著企業復工復產,公路上車輛逐漸增多,有不少駕駛員抱著僥倖心理超限通行。針對此情況,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及時調整治超策略,採取不定時、不定點的治理方式,持續開展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集中整治,形成治超執法的高壓態勢,切實提高道路運輸安全。
心存僥倖,
最後只會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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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長春晚報微信綜合整理自長春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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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