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幾位媒體朋友採訪關於一房二賣的事情,主要集中在兩個項目上,一個是廊坊大廠的,一個是深圳的。在這裡將以前寫的一房二賣的文章給大家再分享下,希望各位購房人能提高警惕:
1.一房二賣屬於典型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從法律上來說,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雖然不多,但確實曾有開發商就因一房二賣而受到刑罰的處理。
2.一房二賣屬於極其惡劣的違約行為,開發商應當承擔根本違約的法律責任。
3.開發商鋌而走險出現這種情況,往往和開發商資金鍊斷裂,或者急需資金或者房價大規模上漲有關係。
如果是資金問題,購房人可能會面臨房錢兩空的風險。
4.基於上述情況,建議:
(1)首先要判斷能否拿回房子,過戶、交房、房款支付情況、合同籤署時間都是衡量標準。一般情況下,過戶優先。
(2)如果房子不可能拿回了,比如二賣已經過戶了。遇到這種情況要當機立斷,立刻提起解除合同之訴,要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3)提起民事訴訟的同時,最好提起財產保全,以提高未來執行成功率。
(4)遇到這種情況往往和開發商轉移房款有關係,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房屋沒有徹底完工之前,購房款必須用於房屋的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可以通過信息公開的方式申請下這個項目的資金監管情況,對於違法挪用行為可以請求相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如果不調查處理,則屬於行政不作為,可以提起相關的行政訴訟。通過相關部門給開發商施加壓力。
(5)提起刑事報案,雖然立案可能性不大,但是可以作為施壓的一種手段,而且報案的時候務必要求公安機關給一個報案回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