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聞訊 因喝酒而導致的各類糾紛和案件不勝枚舉,有人酒後大膽開車上路,有人酒後「口出狂言」尋釁滋事,而在杭州城南某工地上,工人萬某因為醉酒撒潑,一拳擊向玻璃窗戶,飛濺的玻璃碎片直接導致一旁的工友無辜喪命。
其實,這是一場本可以避免的慘劇。
5月26日那天晚上,萬某和幾個工友一起聚餐,席間,萬某喝高了。晚上9時許,萬某回到宿舍,隨後便發起了「酒瘋」,開始四處亂砸東西,不聽勸阻。幾位工友怕他出事,打電話叫來了萬某的在杭親屬,親屬趕到後將他拉出了宿舍。
可沒過多久,萬某以「要拿手機」為名,再次回到宿舍,酒勁未去,萬某又開始砸東西。正當工友們接連勸說時,萬某似乎更激動了,竟一拳砸向了一旁的窗戶玻璃,鋒利的玻璃碎片瞬間飛濺開來,直接割傷了一位正站在窗邊的工友的頸部,鮮血直流。
受傷的工友被緊急送往醫院。醫生檢查後發現,工友的左側頸部貫通傷、血管全層斷裂、氣管貫通傷,情況非常危險。在搶救的同時,醫院也報了警,很快,萬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6月18日,案件被移送西湖區檢察院審查逮捕。
檢察官在審查後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事後萬某也沒有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態度消極。6月19日,西湖區檢察院對萬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記者了解到,被害人一家都是農民,靠被害人外出打工賺錢養家,為給被害人治病,家裡已花去很多錢,經濟情況捉襟見肘。考慮到現實情況,西湖區檢察院將2萬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被害人家屬手中。
遺憾的是,雖經過一個多月的救治,被害人還是因傷勢過重不幸離世。
「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法律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承辦檢察官說,「萬某酒後撒潑,打破玻璃窗,玻璃飛濺割傷被害人,致其不治身亡。被害人的死亡和萬某的行為有因果關係,萬某應當付出法律代價。」
9月17日,西湖區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對萬某提起公訴。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過量飲酒不僅有害身體健康,還會使個人的意識、判斷能力降低,容易發生意外。喝酒切記要適量,莫因一時貪杯鬧出笑話甚至觸犯法律,那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