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沒想到我會引狼入室……」12月26日,一位身穿樸素衣服的女士眼泛淚花道;日前李女士發現30多歲馬姓女補課老師與她年僅17歲、雙胞胎兒子中的小兒子交往,她憤怒出言辱罵馬女:「不要臉、上了一個17歲的小孩」等語,因為這樣,李女士被馬老師給起訴。
30多歲的馬老師指出,日前李女士在馬路上侮辱她:「妳是狼師、不要臉」等,甚至誹謗:「妳今天上了一個17歲小孩」。
李女士辯稱,她的一對雙胞胎兒子,原本都在馬女任教的補習班補英文,今年初她發現,長子與馬女對話曖昧,後因長子拒絕老師,她就未再留意。
隨後她察覺小兒子與老師關係密切,追問後,小兒子默認,馬女在LINE中坦承交往,投訴補習班後,馬女籤字承諾:「不再有逾越教師本分之舉」也不會再接觸、聯絡。
她萬萬沒想到過了幾天,2人仍有聯繫,爭吵後小兒子離家出走,跑到馬女工作室,她請馬女開門,對方卻嗆說:「鬧夠了沒」,她一時氣憤才說「不要臉」等,但未妨害馬女名譽。
檢方調查,馬老師曾透過臉書對長子說:「哥哥不愛我了」等,另又對小兒子說:「我愛你寶貝」等,還有擁抱、親吻照,她確實有籤承諾書,並對李女士說:「我必須說我很認真的」、「感情我真的沒辦法控制」、「我今天願意為了表示尊重他的父母,跟他分開」等。
檢方認為,李女士指稱馬女先跟長子曖昧再與次子交往,並非無據,李女士出言指「你今天上一個17歲小孩」,是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為真;另外馬老師以教育為業,與學生互動可受公評,李女士批評未超出合理評論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