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夏天,都會有熱愛冒險的新婚夫婦來到坦尚尼亞的塞倫蓋蒂國家公園度蜜月,他們可以睡在被大象和長頸鹿環繞的豪華帳篷裡,也可以在被落日餘暉塗抹成金黃色的稀樹大草原上享受晚餐,用這種浪漫的方式,開啟他們童話般的幸福生活。
而在塞倫蓋蒂群山的另一邊,婚姻有時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54歲的蘿比·馬蒂克(Robi Matiko)和26歲的布西娜·薩米爾(Busina Samir)已經結婚兩年,但是她們並不同床,也不戴婚戒。這兩個女人生活在塞倫蓋蒂以北數公裡的地方,靠近肯亞的邊境。每天清晨,她們日出而作,一起下田耕地,到了晚上,她們一起做飯,給她們的四個孩子洗澡。第五個孩子即將到來,但是即便布西娜挺著個大肚子,她依然不會停止下田勞動。
在坦尚尼亞,同性婚姻屬於違法。在過去的兩年時間裡,坦尚尼亞政府加緊了 對同性戀的迫害。但是馬蒂克和薩米爾的關係不一樣,她們不是戀人,也不是性伴侶,相反,她們結婚是因為庫利亞部落一項名為 「nyumba ntobhu」(「女人屋」)的傳統。這項傳統允許沒有男性子嗣的老年寡婦和有兒子(或者可能要生兒子)的年輕女性結婚。如此一來,這個兒子就能繼承老年寡婦的土地,延續她的血統。
村長穆維塔·萬布拉·恩薩比(Mwita Wambura Nsabi)告訴我們,這項傳統從古代起就一直存在於庫利亞部落,只是在過去很少實踐。但隨著庫利亞部落人口不斷增長,「女人屋」 現象變得越來越普遍。「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我們見證了越來越多女人屋的出現,」 恩薩比說,「這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我們不會指責她們。」
「而且這種現象還將繼續增加。」 他預測道。
馬蒂克和薩米爾的婚姻也許和你想像中的婚姻完全不一樣,但它卻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婚姻一定是關乎愛情嗎?還是關乎互相支持、互相幫助?
和非洲以及中東的許多國家一樣,根據坦尚尼亞的傳統法律,女性是不能擁有或者繼承任何財產的。在農村地區,沒有地就意味著沒有飯吃,更別說掙錢。沒有地就意味著沒有家,永遠只能依靠男人。
對於很多坦尚尼亞的農村婦女來說,婚姻是獲得庇護的唯一方式。馬蒂克和薩米爾所在的庫利亞部落有著悠久的歷史,恪守嚴格的父系傳統,比如 女性割禮 和一夫多妻制。女孩子們通常 十三歲就結婚,她們的禮金是九頭牛。
身懷第五胎的薩米爾。本文照片均由瑪爾塔·馬提奈茲和卡門·威德爾提供
光是結婚還不能提供長期的庇護。一旦丈夫去世,女性就有危險。很多非洲部落的規矩是:寡婦是婆家這邊的財產,婆家人可以決定她的命運。很多時候,婆家都會要求寡婦嫁給家裡的其他成員,比如亡夫的兄弟、表兄弟或者叔伯。
過去,馬蒂克和婆家關係很好,但自從丈夫在1998年去世後,她就開始感受到來自婆家的壓力。他們不停地向她要錢去磨玉米。後來他們的要求越來越多,甚至想要分走她亡夫的莊稼地。
百分之八十的坦尚尼亞人 依靠農業為生,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在土地所有權問題上男女享有平等權利,「但是在這些法律出現之前,我們早就有自己的傳統,」 坦尚尼亞土地所有權研究和資源機構的項目經理比薩·法比安(Beatha Fabian)解釋說,「所以法律在執行上面臨著挑戰,因為在我們國家,大部分時候按照傳統,男女並沒有平等機會。」
在坦尚尼亞的農業勞動力中,女性佔了 51%,但只有 19% 的土地所有人是女性。「大部分時候,下地幹活的其實是女性。從數據上來看,她們才是最高產的人,」 法比安補充說,「問題不是使用權,而是所有權。」
2007年1月,馬蒂克的小叔子因為土地問題和她產生糾紛,並用一塊石頭砸斷了她的右腿和幾根肋骨。「當時我傷得很重,一個月的時間裡我只能待在家裡,祈禱傷勢能痊癒。那時沒有人來幫我,我也去不了醫院,」 馬蒂克一邊揉著右腿一邊告訴我,「但是實在疼得太厲害了,最後我決定去找巫醫,看看他能不能治好我的腿。傷倒是治好了,但不是很成功,因為我現在還是會腿疼,不能跑步,也不能長途行走。」
馬蒂克和薩米爾已經結婚兩年
馬蒂克有四個女兒,但她們都嫁出去了,那現在誰來照顧她呢?這就是 「女人屋」 發揮作用的時候了。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古老的傳統還幫助解決了庫利亞部落女性面臨的另一大難題 —— 家庭暴力。庫利亞部落所在的瑪拉區有著坦尚尼亞最高的家暴率。根據政府和聯合國數據,78%的瑪拉區女性 遭受過自己丈夫的性虐待、暴力攻擊或者精神虐待。
薩米爾正是這些女性中的一員。在嫁給馬蒂克之前,她嫁給了一個二婚的男人。對方強迫她幹活,卻又不給她飯吃。「哪怕你有小孩,你也要帶著小孩下地勞作,不去就要挨打。」
薩米爾要擺脫這樣的家庭,而馬蒂克需要人來照顧她,於是兩人各取所需。現在她們已經結婚兩年了。「在和她結婚之前,我過得非常孤獨,但是現在和一家人在一起,我感到非常開心。」 馬蒂克說。
「現在我不需要再忍受煎熬了,」 薩米爾說。她們現在共享收穫的糧食,並用這些糧食來餵飽自己的家庭。很快,家裡就會迎來第七個成員。
馬蒂克、薩米爾和她們的孩子
「女人屋」 給許多沒有任何權利的庫利亞女性提供了安全和幫助。然而,不是所有的同性夫妻都像馬蒂克和薩米爾這麼幸福。
35歲的蘿比·伊斯特(Robi Ester)嫁給蘿比·維勒瑪(Robi Werema)已經快十年了。她們生活在維多利亞湖以南一個名叫尼亞康佳(Nyakanga)的小山村。在這裡,糧食枯萎得很快,收成一向不好。維勒瑪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出生的,她說:「我可能80歲,也可能100歲了。」 在她們長達十年的婚姻中,伊斯特和兩個男人生了四個小孩,一個男孩三個女孩,
在 「女人屋」 婚姻中,年輕的女性是可以和其它男性發生性關係的,懷上的孩子則屬於年長女性的家庭,而孩子的生父對這些小孩沒有撫養權。
伊斯特可以尋找自己的男性伴侶,並決定什麼時候分手。她前兩個小孩的生父暴虐成性,「他愛酗酒,問題很多,」 她說,「每次喝酒回來他就會打我,我再也受不了了,我說 『讓我好好過日子,我不想再挨打了』,我要求他離開。」
兩個月後,她找到了另一個男人,「他是一個很成熟的人,思維清醒。」 伊斯特說,他們在一起生了兩個小孩,但他已經有一個妻子了。伊斯特習慣了被村裡人指指點點,「他們說和女人結婚的女人會勾引其他女人的丈夫。」
蘿比·維勒瑪和她的妻子蘿比·伊斯特
但是伊斯特並不願意嫁給一個女人 —— 她純粹是被家人逼的。他們家有八個小孩,伊斯特排行老六。對於貧窮的家庭來說,女兒往往都是經濟負擔。嫁女收禮金是維持家庭的一種方式。而為了娶伊斯特,維勒瑪給了他們家五頭牛。
伊斯特試過逃跑,但她爸爸把她抓回來,還用自行車鏈條抽了她一頓。她的膝蓋上至今還留著傷疤。回想起那些日子,她的眼眶溼潤了,「剛嫁過來的時候,我們連房子都沒有,就住在一個小棚子裡面。以前我是睡在那個筏板上的,我連衣服都沒有。真的太苦了。」
為了養家餬口,伊斯特同時打著好幾份工:砍柴、釀酒、賣煎魚。伊斯特不希望自己的女兒 —— 或者其他任何女人 —— 嫁給女人:「我是這個家庭唯一的支柱,我要照看我的小孩。如果這個女人(維勒瑪)病了,也得由我照顧。如果我的孩子病了,還是由我照顧。」
蘿比·維勒瑪在理髮
在應對庫利亞女性面臨的問題上,「女人屋」 只是一個不完美的解決方案,並不能給每個人帶來幸福婚姻。它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女性依然不能擁有自己的土地,這就意味著她們在經濟上必須依賴男性。
很多的非政府組織和學者都對 「女人屋」 婚姻持批判態度,因為這種婚姻還是延續了女性嫁給男性時面臨的問題。「在這種婚姻中,年輕女性沒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她們始終一無所有。」 瑪拉區寡婦兒童援助中心的律師埃曼紐爾·克利夫斯(Emmanuel Clevers)說,「對方奪走她們的孩子,這些孩子不屬於她們,她們也得不到任何可以維繫自己生活的東西。「
克雷弗斯還指出,有些時候,年輕的女性會被年長的女性強迫與其它男人發生性關係,這就增加了感染 HIV 和其他性傳染疾病的風險。「因此一個男人可能讓女人感染上重病,並導致女方死亡,如此一來,她的孩子將無父無母,無人照顧。」
伊斯特是被家人強迫嫁給維勒瑪的
最後,伊斯特的兒子維勒瑪將會繼承蘿比·維勒瑪的土地,以及伊斯特用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搭建的兩座磚泥小屋。現在,伊斯特的兒子已經十七歲了,每天早上,他都會幫助自己的媽媽砍柴,然後拿去村裡的集市上賣。一捆柴只能賣不到一美元。「他還年輕,很多事情我都在教他。」 伊斯特說。
伊斯特很怕維勒瑪沾染酒癮,「這裡的男孩子一覺醒來就喝酒,」 伊斯特說,「他們和朋友一天到晚在一起喝酒,回到家裡就向自己的媽媽要東西吃。」 伊斯特說,只要他們願意,甚至可以把自己的媽媽趕出家門。
隨著太陽落山,伊斯特房子周圍的玉米地都染上了一層金黃。她把鋪在柏油路上晾曬的玉米收拾好。伊斯特和另一個女人的婚姻並沒有像其他庫利亞女性那樣獲得童話般的幸福結局。但是如果她有得選的話,伊斯特也不會嫁給男人,她說:「我寧願不結婚。」
夢想起自己的獨立生活時,伊斯特面露微笑,眼睛裡閃閃發光:「我會在家裡做我的小生意。我會找一塊地,種玉米賣錢,釣魚賣錢,然後用錢來養我的孩子。」
// 作者:瑪爾塔·馬提奈茲(Marta Martinez)
// Translated by: 英語老師陳建國
// 編輯: 大月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