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導讀
投資項目後評價(PostProjectEvaluation)是指在項目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或運營一定時間後,通過對項目實施過程、結果及其影響進行調查研究和全面系統回顧,與項目決策時確定的目標以及技術、經濟、環境、社會指標進行對比,找出差別和變化,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提出建議,通過信息反饋,改善和指導新一輪投資管理和決策,達到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
廣義的項目後評價還包括項目中間評價,是指從項目開工到竣工驗收前所進行的階段性評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某一時點,即對建設項目實際狀況進行的評價。
項目後評價是投資項目周期的一個重要階段,作為項目管理周期的最後一環,與項目周期的各個階段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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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目前我國投資項目後評價制度性文件基本形成,按照國資委的要求,項目後評價工作已在央企中全面開展;以國家、各省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後評價工作,也正在規範有序地進行。非國有企業投資行為可以參照政府和國有企業已經形成的規範性運作機制展開工作。相關政策依據如下:2004年7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在加強和改善投資的監督管理內容中提到,完善重大項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2005年5月,為了規範後評價工作,推動投資項目後評價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了《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後評價工作指南》(國資發規劃[2005]92號)的通知。2008年,為了健全政府投資後評價制度,規範後評價工作,提高政府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加強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管理辦法》(發改投資〔2008〕29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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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後評價的分類
隨著社會經濟活動中投資方式多樣化,後評價也產生了多種類型。根據不同的分類依據,有不同的分類方式,常見的分類方式主要按項目類別分類。目前比較常見的後評價類型包括工程項目後評價、併購項目後評價、貸款項目後評價、規劃後評價等。不同類型的後評價關注點有所不同,如某政府公益性項目後評價工作中,後評價更為關注項目對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的影響。又如貸款項目後評價,更加關注的是資金的安全性,項目償還債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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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後評價的目的
項目後評價主要目的是服務於投資決策,是出資人對投資活動進行監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也可以為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完善在建投資項目,提高投資效益提供幫助。特別是公共資金投入,需要有效的監督,其核心目的仍然是為出資人保證資金合理使用和提高投資效益服務。通過項目後評價,可以及時反饋信息,調整相關政策、計劃、進度,改進或完善在建項目;可以增強項目實施的社會透明度和管理部門的責任心,提高投資管理水平;可以通過經驗教訓的反饋,修訂和完善投資政策和發展規劃,提高決策水平,改進未來的投資計劃和項目的管理,提高投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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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後評價的作用
開展項目後評價,回顧項目前期決策成功的經驗及失誤的原因,評價前期工作的質量及決策的正確合理性,能夠促使和激勵參與項目可行性研究、評估和決策的人員增強責任感,提高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和水平;通過項目後評價反饋的信息,及時發現和暴露決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吸取經驗教訓,提高項目決策水平。
集合多個項目後評價總結的經驗教訓和對策建議,作為政府進行宏觀經濟管理的借鑑,有關部門可參考這些建議,合理確定和調整投資規模與投資流向,修正某些不適合經濟發展要求的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以及過時的指標參數和技術標準等。
銀行系統的項目貸款後評價(信貸後評價),通過對貸款條件評審、貸款決策、貸款合同的籤訂、貸款發放與本息回收等運作程序的回顧,分析風險防範措施及效果,可以發現項目信貸資金使用與回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明確主要責任環節;還可了解資本金和其他配套資金到位與項目總投資控制情況,及時掌握項目產品市場需求變化與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完善銀行信貸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措施。
項目後評價對項目業主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工作、管理效果進行分析,剖析項目業主履行職責的情況,總結管理經驗教訓。這些經驗教訓既是對被評價項目業主管理工作的檢驗總結,也可通過行業系統組織後評價經驗交流,為其他項目業主提供借鑑,為提高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水平發揮作用。
項目後評價涉及評價時點以前的生產運營管理情況,從生產組織、企業管理、財務效益等方面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提出可持續發展的建議與措施,對企業優化生產運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起到推動作用。
項目後評價涉及分析評價資金使用情況、企業生產經營狀態,分析成功或失敗的原因和主要責任環節,可以為出資人監管投資活動和測評投資效果提供支撐,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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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進行後評價的項目
國有企業及納入其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企業,凡是需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投資項目,原則上都應當進行項目後評價,以下項目必須進行後評價:
1.單項投資額達到投資主體總資產10%以上或投資額10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單項投資5000萬元為限;
2.境外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投資的項目;
3.金融類產品投資的項目;
4.對區域經濟社會、行業或企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5.市國資委認為應當進行後評價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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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評價及延伸服務
前文所說的後評價主要是指項目投資後評價,其延伸服務還包含項目績效評價和財政績效評價。項目績效評價是指回顧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分析項目的績效和影響,評價項目的目標實現程度,總結經驗教訓並提出對策建議等。財政績效評價是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也稱政府支出績效評價,是指運用一定的評價方法、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對政府部門為實現其職能所確定的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以及為實現這一目標所安排預算的執行結果進行的綜合性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