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兩則被曝光的案件,形成了鮮明對比。
一則是:雲南昆明被劫持孩子的家屬發聲,現場下跪的不是孩子的父親,而是民警,民警向歹徒下跪,請求劫匪,以自己替換人質。
1月23日晚,美國華盛頓州塔科馬市,當地一夥兒飆車黨正在街頭玩兒「漂移」,警察趕往現場後,場面一度陷入混亂,此時,警車突然在人群中開啟,在一個平民身上碾壓而過。我們在昆明警方身上看到了責任心、使命感,卻在這個美國警察身上看到了殘暴、可怕。在國內,盡皆是對這個昆明警察的褒獎讚譽,在國外,則多數是對這個美國警察的批評辱罵。西北野戰軍還做了一幅對比圖,用昆明警察這一跪,呈現中美警察的區別:可能又會有人說,這是刻意引發中美對立、又引起了小粉紅的自嗨、個例不能代表整體。但燈火君要告訴你,這並不是引發中美對立、也並不是小粉紅行為、更不是個例,這是
清晰且無可質疑的事實。從數據上說,美國警察的殘暴程度,也遠遠高於其他發達國家,更不用提中國,在2020年黑人被跪殺事件後,CNN根據司法統計局(BJS)一份數據估計:從2015年6月到2016年3月的10個月裡,
有1348人可能因被捕而死亡,平均每月有135人死亡,也就是每天約有4人因暴力執法死亡。相比之下,根據英國警察監督機構數據,最近一段時間,英國只有13人在警方拘留期間或拘留後死亡。在澳大利亞,2015至2016年有21人在警察拘留期間死亡。美國警察頻繁射殺嫌疑人亦或者平民的狀況,多年來幾乎毫無改觀。而且類似這幾天發生的對比式事件,並非個例,其實非常之多。比如,2015年5月29日,廣西玉林市的一棟民房發生火災,有人員被困。消防官兵趕到時,大火已將二樓的木梯完全燒毀,救援人員只能從旁邊的民房樓頂繞進火場。(註:消防官兵曾經屬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2018年改制)楊科璋帶著三名消防員率先爬上樓頂,自上而下展開搜救。他雖然只有27歲,卻是個有經驗的老消防,沒過多久,他就在五樓一間臥室的衛生間裡發現了陳麗和她的孩子們。因為吸入過多的濃煙,一歲半的小女孩已經休克,再不轉移就會有生命危險,危急之下,楊科璋決定將小女孩先行轉移。然而當救援快要結束的時候,戰友們突然發現找不到了楊科璋和小女孩。原來,就在楊科璋的撤退路線旁有一個正在改建中的電梯井,遮擋井口的木板已經被火燒毀。濃煙中楊科璋不慎踩空,從五樓跌落。戰友們發現楊科璋時,他仰面躺在地上,
小女孩被他緊緊摟在胸前。由於楊科璋身體的緩衝,小女孩除頭部擦傷外沒有任何損傷,可楊科璋卻傷重不治。在生命最後一刻,他依然保持著抱孩子離開時的姿勢。為了保護小女孩,他在墜落的過程中依然沒有鬆手。而
「大姐我救你女兒出去,你放心。」竟成了他留下的最後一句話。而在2019年的美國,也發生過一起類似事件,1月13日,美國紐約皇后區一棟高層公寓樓發生火災,起火點位於11樓。癱瘓在床的戴維斯,和女兒瑪西亞被圍困樓中。在警員抵達後,瑪西亞認為外面火勢很大,在房間中等待消防員抵達之後的專業救援,會更加安全,但幾名警員直接將戴維斯從床上抱起,並要求瑪西亞自行撤離。結果,警員發現樓內果真火情惡化,走廊內煙霧叢生,三名救援人員做出了一個令人吃驚的決定:
直接把無法行走的戴維斯扔在走廊,自己則快速逃走。女兒瑪西亞隨後逃生時,發現母親竟孤零零躺在地上,她無力再把母親拖回尚還安全的房間,選擇在原地陪伴母親,等待大火撲滅後的救援。最後女兒險險被搶救過來一命,
戴維斯則在走廊窒息死亡。就連賑災場面,都截然不同,知友@天星艦水手舉了這樣一個例子:
2008年汶川地震後,馬來西亞《光明日報》有一篇文章說:
「向來對中國有偏見的西方媒體,實地採訪四川賑災時,驚訝地發現中國政府的賑災效率以及災民的自律,他們更驚訝的是,數萬解放軍進入災區救災,竟然沒有帶槍以及任何武器。
讓這些西方媒體感到驚訝的是,在像美國這個號稱世界最民主最自由的先進國家,在發生大災難時,軍警部隊進入災區一定荷槍實彈。美國紐奧良在2005年發生『卡特裡娜』大風災,當時因為怕暴民作亂,所以軍警人員荷槍實彈進入災區。」
下面兩張圖是美國士兵救助災民,宛如面前是暴亂分子:
下圖是解放軍在救助受傷的孩子,竭盡全力,甚至不惜付出生命:
中國警察與美國警察,幾乎呈現出兩種完全不同的面孔。我們已經熟悉了國內「人民警察」的稱呼,但在美國,這根本就不存在。相比中國警察,為什麼美國警察看起來如此兇殘且自私?注意了,美國是資本主義國家,接下來邏輯線就很簡單了:既然暴力機器存在的意義就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在資本主義國家,統治階級自然是資本家,公民之類的無產者,是被統治者,憑什麼保護你?根據這一邏輯線,美國自然而然設定了與之相關的法律: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美國警察
沒有保護公民的義務,並規定,美國警察
可以在第一時間基於自身的判斷,剝奪某個公民的生命。但,在公民生命受到威脅時,美國警察沒有保護公民的義務。就是因為他們在被培養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被灌輸保護公民的義務,在暴力機構眼中,美國公民更多的,是他們的工作對象——
需要時刻警惕發生畸變的敵人。為什麼明尼蘇達州,會發生警察壓迫黑人弗洛伊德到窒息而死的事情,好像警察絲毫不在乎對方的死活,好像他殺的根本就不是一個人,
而是一隻雞。出現這種狀況,不只是因為種族主義,更是因為,在美國警察眼裡,這些人本身就是他們的敵人。更何況,美國是合法持有槍枝的國家,2000年時,美國私人擁槍數量就達到了
2.59億支,目前美國私人擁槍數量已超過美國人口數,這不僅導致美國每年平民與罪犯持槍對峙案件超過250萬起,還導致美國警察有極強的自我危機感。
「敵人極有可能持有危及我生命的武器」,成為了印刻在美國警察腦中的意識。既然我又對這些敵人
沒有保護的義務,那自然就是先扼殺一切可能傷害到自身的危機。而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憲法規定人民當家作主,暴力機構既然是維護統治者的利益,那統治者就是人民,邏輯線也就自然而然,於是:在中國,「保護公民」被寫進警察守則,是每個警察必須遵守的責任,而且警察不具有剝奪某個公民生命的權利。所以你總是能看到中國警察不顧一切營救百姓的新聞,還經常能在輿論場上看到對中國警察的道德審判,但在美國,你看到的都是美國警察又槍殺了某某無辜公民的新聞。可能會有人覺得,美國警察的命也是命,他們這麼瘋狂就是因為美國槍枝合法,中國警察能這樣是因為自己也安全。
中國警察自身的安全真的更容易保障、美國警察更容易被槍殺嗎?實際上,根據美媒調查,從2004年到2013年,這10年間,
每十萬個警察中每年平均僅有7.3人被殺。2013年是歷史上警察被殺人數最少的一年,
一年中僅有27名警察被殺。但相比之下,從2015年6月到2016年3月的10個月裡,就
有1348個美國公民可能因警察暴力執法而死。
因為中國持槍非法,中國警察傷亡率又會比美國更低嗎?僅在
2017年,中國警察就因公犧牲361人,輔警因公犧牲126人,共487人,另外警察+輔警因公受傷+致殘6000多人。
2018年,有301名公安民警、141名警務輔助人員因公犧牲,1.2萬餘人因公負傷。
2019年,280名公安民警、147名警務輔助人員因公犧牲,11910人因公負傷。而美國目前擁有警察
約75萬,而中國擁有警察數
約為180萬。單純按數據來說,中國警察傷亡人數,也理應只比美國多
2.4倍而已,更不用談美國合法持槍的因素。但事實是:美國警察每年平均死亡人數在54人左右,而中國警方死亡人數,卻幾乎每年都超過400。它並不是簡單的高強度工作而已,甚至可能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為了保障我們這些平民的權利,他們不得不捨棄一部分對自己安危的考量,他們不會像美國警察那樣肆無忌憚,卻也讓自己更容易陷入危險的死亡絕境。比如這次的昆明警方,他們絲毫不顧及自己的安慰,請求劫匪,讓自己與人質互換,讓人震撼。而燈火君寫這篇文章,不僅想讓各位知道,我們能有如此和平安全的環境,是多麼來之不易,更想讓所有人知道:他們也有親人孩子、也會懦弱膽怯,他們不是無所不能的神,他們的犧牲並非理所應當。他們還是會在人民危難之時挺身而出,在國家需要時徵戰沙場;燈火君寫這篇文章,就是為了致敬平凡而偉大的中國人民警察,感謝每一個默默無聞的他們、感謝每一個負重前行的英雄。四千字長文,無論在看還是轉發,皆是支持。(點擊下方藍字即可參與抽獎)[1]《為什麼美國警察給中國人的總體印象很差?》SATPEDIA[2]《CNN數據調查:美國警察槍殺和監禁人數遠高於其他發達國家》海外網[4]《美國每年究竟有多少警察被殺?又有多少人被警察殺死?》譯天下[5]《如何評價中美「跪下的警察」對比圖?》天星艦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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