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觀點:
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電石渣錯峰產能置換或深化
2020年12月28日,工信部和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的通知》(下稱「《通知》」)。由於2016年的351號文在2020年底到期,因此《通知》是對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政策的延續和改進,在供給端調控的力度和規範性上進一步加強。我們認為主要有兩方面值得關注:
1)推動全國水泥錯峰生產地域和時間常態化。其中遼寧、吉林、黑龍江、新疆每年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每年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每年自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其他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在春節、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動期間開展錯峰生產。從錯峰周期來看,與351號文基本一致,參考意義更大,實際執行過程中產能或環保壓力較大的地區預計仍將加碼差異化錯峰政策。
2)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都應進行錯峰生產。此條要求是相對於351號文最大的變動之一。首先是明確了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組織電石渣熟料生產線與當地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溝通協調,通過「錯峰置換」參與錯峰生產。在繼新疆地區開創電石渣錯峰產能置換並取得良好效果後,內蒙古的電石渣錯峰產能置換方案也於2020年3月正式落地,預計短期內華北地區供給端就將迎來改善。隨著《通知》將全國各地電石渣熟料產能納入潛在錯峰範圍,預計中長期電石渣產能錯峰置換將進一步深化。從PVC產能分布來看,除新疆、內蒙古外,山東、西北地區、華北地區也有可觀的電石渣熟料產能,供需格局有望迎來加速優化。另外,《通知》還明確了承擔供暖任務的生產線,應當在非採暖季、非錯峰生產期間補足錯峰時間;有全年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生產線可以不進行錯峰生產,但要適當降低水泥生產負荷。總體來看若政策執行到位,錯峰生產力度會強於「十三五」時期。
玻璃:庫存維持低位,高景氣度2021年有望持續
2020年12月國內浮法玻璃企業庫存下滑明顯,下遊剛需訂單良好,原片供應緊張。12月底原片價格已上升至近幾年高位,下遊在成本壓力下控制接單並消化備貨,加上多地加工廠意向提前放假,導致部分區域原片生產企業月底出貨速率出現下滑,庫存小幅回升。但整體看,當前企業庫存仍低,且供需偏緊格局延續,預計下遊提前放假對價格影響有限。
投資建議
1)水泥:推薦海螺水泥、塔牌集團,建議關注冀東水泥、祁連山;2)玻璃:推薦旗濱集團,建議關注福萊特;3)玻纖:推薦中國巨石,建議關注長海股份;4)減水劑:推薦蘇博特、壘知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