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認命是相信緣分,緣分很奇妙,有的人談著談著,就分了,分手後也沒覺得太遺憾,有的人分了,很痛苦,很接受不了。
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門,在一起過久了,你可能會煩她,她怎麼這麼多毛病啊,但是當初,也許你愛上她的,就是她的「缺點」。
首先,倆人談得來是最重要的,性格相近,才有好感,你說話她愛聽,她說話你也不反感,夫妻啊,就是互補的人。
你的缺點她能彌補,她的不足你能補足,可以一起過下去,覺得彼此很合適,算了,不等再遇到更好的了,這輩子,就這樣從了吧。
結婚後,一年兩年三年,對彼此越來越熟悉,熟悉到一天能知道她喝幾杯水,貓進被窩,她幾時打呼嚕幾點起床,她喜歡把髒襪子藏在哪裡,太熟悉了,就容易產生反感。
有時候覺得,咱倆合適嗎?吵架的時候又說,不合適,離婚,走出二裡地,反覆想想,我能去哪兒呢,有她在的地方,就是家了!
日子要一天一天過,婚姻要一天一天熬,熬到老了,相視一笑,問這輩子你後悔嗎?後悔,不也這樣過了一輩子嘛。
我們和一對夫妻吃飯,酒過三巡,對面哥們說,我覺得你們之間沒愛情了,我和媳婦面面相覷,特別尷尬。
也許,我們的對白太直接了,以至於對面剛結婚的夫妻,覺得我們沒愛情了!我就想對他說,小夥子,你還太嫩,你懂啥是愛情?
有的夫妻是甜蜜,整天你儂我儂,其實誰沒那個時候,我和媳婦戀愛了七年,都比不少人結婚的日子長,都和結婚早就沒啥兩樣了,有一天,媳婦求著我說,結婚吧,我說不先買房了?她說,等不起了,先結婚再說吧。我很驕傲。
跟一些新認識的朋友吹牛,他們居然不信,愛信不信,就是這麼走過來的,感情若在久長時,又豈止朝朝暮暮。
剛戀愛時,抓手都覺得浪漫,剛結婚時,誓言地久天長,結婚多少年後,你難免厭煩,厭煩的是沒有新鮮感的日子罷了。
要啥新鮮感啊,離婚,舉步維艱,你還得再找個合適的,真有合適的?沒有,都是在爭吵中熬過來以後,要麼成了炮灰,要麼成了炮灰,也要湊合過。
湊合過,就是說現實早已經把兩個人的命運捆綁在一塊了,口口聲聲說沒愛情的人,如果沒有愛情,是不會再往下過的。
有的口口聲聲說多愛你的,也許經不起一點現實打擊,沒到時候呢,經歷了一些事情,他們就懂了。
有時候想離婚,可怎麼也離不了,也許是因為自己膽小,但再想想,算了吧,繼續好好過吧,沒她不行,也許,這就是命。
如果你信命,其實就是說,你信愛情,你珍重彼此的感情,一切來之不易,是誰陪你走過了青春,人這一輩子,不能太混蛋太無情太冷漠,人家對你好了這麼多年,人家沒嫌棄你貧窮就嫁給你,人家樂意跟你過一輩子,人家,多好啊!
有的人說,完全是因為我優秀我漂亮,對方才愛我,不跟你過,以後我過得更好,哥哥我姐姐我還缺人愛慕?切!
不信你試試,你一百個看不上愛你的人了,覺得別的男人更優秀,覺得別的女人更出彩,不信你試試,愛你的人,願意剝掉所有面具活著,不愛你的人,在不愛你的時候,就懶得跟你裝了。
你應該討好的人,不是那個充滿新鮮感的人,而是彼此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後,還能對你一直很好、不離不棄的人。
和誰結婚,是命中注定,如果倆人都過了很久很久,就一直過下去吧,很久以後,才是天長地久,人都差不多,精心打扮的模樣,也渴望舒適的港灣,掙了再多錢,還是渴望換一顆真心,不願意過一輩子的,只因為喜新厭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