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看見宣璐的悼念微博,有點感慨,隨意發了個微頭條,沒想到評論區吵翻了天。有時一條評論竟然有90多條回復。看了那些罵焦俊豔的評論,我大概搞清楚了那些人罵她的理由,主要是認為她一面聲明不是高以翔女友,一面又故意穿高以翔同款,引導公眾認為她是高的女友,所以認為她在捆綁消費高以翔。
我真不明白,焦早在三月份就聲明了不是女友,和高以翔沒有任何關係,還要她怎樣呢?都正式聲明了,還說人家捆綁,還講不講理了?想逼死人是咋的?
至於衣服,我倒想說,首先,誰模仿誰,誰先穿誰後穿,這都很難說,沒準有時老高也在穿焦的同款,也未可知。另外,所謂穿同款也是個技術活,可不是買一件差不多的一穿就算同款。所以,下圖這個說買一件還買不到的,我只能說你太孤陋寡聞,你對同款存在某種誤解。
高以翔是誰啊?那是高七帥,行走的奢侈品。我只想說,如果有人想跟他撞衫,碰瓷同款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高剛去世時,我記得知乎有個網友考證了高焦的大部分同款,結果發現,19年後兩人各種同款數不勝數,但這些同款並不是普通的同款。有些是高代言品牌的新款,市面上買不到,有的就是YOYUU的衣服,有的是非常小眾的奢侈品牌。所以,明白了嗎?這個撞衫不好撞,這個同款不容易同。所以,絕對不是買件1.95米穿的大號衣服就能同款的問題。所謂同款,首先必須是同一品牌,有相同的設計元素,但款式又不完全相同,高以翔是怎麼定義同款的?他認為,如果一模一樣,就太過度了。
所以,搞出高級的同款絕對是個技術活。此外,還要看這衣服的難買程度,滿大街都能買到的衣服,那不叫同款。所以,高焦如此高級的同款,誰能解釋解釋?所以有的網友說得沒錯,先不說焦是不是故意穿同款,就憑她能拿出那些衣服,這本身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我今天說這些,不是想替高焦去證明什麼戀情,現在說這些都沒用了,我只想說,無知者不要太無畏,對自己不懂的東西,最好少發言,否則,只會暴露自己的無知,讓人笑話。
另外,下面這個評論,我只能說,說這話的人,你可真敢說。這可能是敢作敢當這個詞被黑得最慘的一次。不想說什麼了。
高以翔走了快一年了,對於那些卯足勁黑女同事的,我只想說,你們就消停消停吧。如果高焦之間確實像你們說的,之前沒什麼事的話,那以後也不會有什麼事了,因為高以翔不在了,你們再罵焦完全沒有必要;如果他們之間有什麼事的話,那也早已發生過了,你們現在再罵也沒用,事實還是事實,該發生的早發生了,你們現在就是再罵也晚了。而且不管你們怎麼罵,其實根本傷不了女同事一根汗毛,人家該拍戲拍戲,該代言代言,該上綜藝上綜藝,絲毫不受影響,所以你們就省省吧,何必白費那個力氣呢?
如果你們真愛高以翔,請把對付女同事的力氣,用來對付那些造成他悲劇的人。欺負一個弱女子,算什麼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