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防止疫情在泗洪發生和擴散,根據國家、省、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我縣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後,從武漢回泗洪,或去過武漢以及途經武漢來泗洪的所有人員,應主動到社區、村(居)登記,並進行體溫檢測。未發熱的,應當居家進行醫學觀察不少於14天,不要隨便外出;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必須由120救護車轉運到縣人民醫院或縣第一人民醫院發熱門診診治。
二、全縣廣大居民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強個人防護,春節期間不要大規模聚餐,減少到人員密集場所,主動配合衛健局做好醫學觀察和追蹤排查工作,對刻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各企事業單位要自行先行排查,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廣大居民應不信謠,不傳謠,主動向衛健局和社區居委會反映疑似病源,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減少或取消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
五、廣大居民要積極做好個人防護工作。1.加強鍛鍊,增強體質,提升抵抗力;2.堅持每日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儘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氣流通不佳場所,必須前往時,佩戴有效防護口罩;3.接觸公用物品後,用肥皂或洗手液採用六步洗手法搓洗,流水衝淨;4.無防護時,不與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者接觸;5.避免接觸野生動物,避免食用或飲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動物產品,包括奶類、蛋類和肉類;6.無特殊事項不要去湖北。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諮詢聯繫電話:泗洪縣衛生健康局88352977、86302861、86308120。
泗洪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1月24日
遏制疫情人人有責!轉發擴散!
來源:掌上泗洪
原標題:《泗洪縣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