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墨江一村幹部受處分期間「我行我素」不思悔改被開除黨籍)
長期離崗,外出不報備,不履行請銷假手續,多次缺席省、市、縣脫貧攻堅調度視頻會議……在全縣立下「軍令狀」決戰脫貧摘帽的緊要關頭,這位國家級貧困縣的村幹部「反其道而行之」,嚴重違反工作紀律。
9月24日,經墨江縣紀委監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給予墨江縣壩溜鎮長寨村村委會副主任李曉哩開除黨籍處分。此前,他因多次違反工作紀律,在不同時段內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和留黨察看1年的處分。
多次違反工作紀律
自2010年4月任村委會副主任以來,李曉哩主要負責村委會文書、財務、安監、衛生等工作,在上報相關業務數據和財務報表時,5次出現推延,其間,經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談話提醒仍未改觀。
在2018年兩次脫貧攻堅動態管理工作中,他參與入戶調查工作,但對調查情況表格的填寫不及時不認真,影響全鎮工作進度;2018年12月18日至19日,鎮政府召開建檔立卡戶「明白板」填寫工作會議,他接到通知後直接將電話關機、不回簡訊,無故缺席會議。
2019年1月24日9時,壩溜鎮召開省級扶貧開發成效考核迎檢工作會議,會前,鎮黨政辦已提前通知李曉哩會議時間、地點,會前,長寨村委會主任再次電話提醒其按時參會,但是他無故遲到,造成會議延遲半小時才得以召開。會議開始時,相關領導提醒他注意遵守會議制度及會議紀律,他未聽勸告並直接離開會場,無視工作紀律和要求。為此,壩溜鎮紀委對其予以立案審查,2019年3月24日,經鎮黨委批覆,給予李曉哩黨內警告處分,處分影響期限自2019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3日。
懺悔反思停在嘴上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特別還擔任著村黨總支委員、村委會副主任,沒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這是我堅守黨的組織紀律不嚴、落實工作紀律不強、作風改進不徹底、從嚴治黨要求不落實的表現,與鎮黨委、長寨村黨組織和人民群眾對我的期望相距甚遠。」收到處分決定後,李曉哩作了深刻反思。
然而,他只是把懺悔反思停留在嘴上。
2019年9月初開始,李曉哩以身體不適為由經常不到崗履職,9月15日,他以生病為由請假到墨江縣城看病,請假起止時間為2019年9月15日至9月18日。但在請假期間他沒有在墨江縣城看病,而是私自離開普洱市轄區前往玉溪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直到2019年10月1日才返回墨江縣城,期間沒有電話報備。墨江縣紀委監委第五紀檢監察室接到問題線索後,依紀依規啟動程序。
經查明,2019年9月份,李曉哩請假兩次,共請假5天,其餘25天都未能到村委會履職。2019年10月8日,墨江縣紀委監委給予李曉哩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此後,李曉哩在未辭去長寨村委會副主任職務的情況下一直未到村委會履行職責,不參加黨組織的活動,2020年以來未交納黨費,其在受處分影響期間不但不思悔改,且故意違紀,嚴重損毀了黨員形象,屬於從重、加重處分的情形,遂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來源 / 雲南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