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爆料稱香港法院已正式公布周星馳與其女友於文鳳兩人之間的案件,最終結果是於文鳳敗訴。很多人不知道為什麼於文鳳會在分手後狀告周星馳,索要7000萬巨款,難道背後有什麼隱情嗎?
其實兩人熱戀的時候,於文鳳曾擔任公司財務顧問,雖說月薪是2萬港幣,但雙方也達成10%分成口頭協議,男女之間戀愛的時候起碼是甜蜜的,但長達13年的愛情長跑最終無結果。
但分手後於文鳳跑來要曾經承諾過的10%的分成佣金,這筆佣金包含投資物業「天比高」與大埔比華利山豪宅等利潤分紅,算下來也有7000萬港幣了,但周星馳表示那只是戀愛中一句情話。
畢竟談戀愛的時候給的承諾多了,且也分手了,沒必要兌現。但於文鳳對此承諾很當真啊,絲毫沒有放棄的意思。把周星馳告上法庭,官司打了長達8年時間,看來也是很麻煩啊。
當結果出來後,不少網友開始討論,表示戀愛期間的話沒必要去當真,聽聽而已!
其實於文鳳並不缺錢,據說為了這場官司還組建了律師團,8年的律師費算下來也是一筆巨款了吧!於文鳳曾放言不希望周星馳好過,曾提到周星馳不信婚姻才導致感情的破裂,但要求拿回投資分成並不是為了達到逼婚的目的。
其實看得出來於文鳳要的不是那7000萬,也是為了那口氣。她自己心裡放不下吧,畢竟最好的年華給了周星馳,卻沒有得到一個名分,連曾經的協議也被周星馳稱為是當時的情話而已。當時兩人在一起後,周星馳的媽媽一直不同意,曾對外宣稱兩人已分手,可能在周星馳媽媽眼裡,朱茵才是最合適的那個人吧。
如今周星馳依舊是孤獨一人,而於文鳳和創興銀行的太子爺廖堯城感情甜美,現在的周星馳也已58歲了,他曾在某節目中表示年紀大了,沒有機會了。星爺應該很遺憾吧,一直沒有能夠相伴到老的那個人,希望以後他能遇到那個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