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戀13年,追討7000萬,周星馳的情話上公堂,「我養你」成笑話

2020-11-23 網易新聞

  今天一大早,「周星馳被前女友追討投資分成」登上熱搜,眾人都在圍觀看笑話。昔日恩愛情侶搖身一變成仇敵,雙方對峙公堂,吵得全國人民皆知。大人物的戀愛史,果然不止感情這麼簡單。

  

  13年的戀愛長跑,溫情的甜蜜承諾,如今卻變成一紙證書,被送上公堂。分手數載,於文鳳一直都在追討7000萬。那這筆金錢究竟有多重要,才會讓他們倆至今糾纏不清呢?

  

  雙重身份

  其實關于于文鳳追討7000萬的事情,在道德層面來看還是合理的。在周星馳事業做得風生水起時,作為「周星馳背後的女人」,於文鳳擔任其財務顧問,幫助他處理投資方面的生意。因為投資,星爺賺得盆滿缽滿,在投資界很有名氣。

  

  能做周星馳財務顧問,當然不僅是因為二人情侶關係,最重要的是,周星馳也看中女友的能力。畢竟在這之前,於鳳文處理的投資生意皆成績不菲。在於文鳳心裡,為男友打工,肥水不流外人田,她當然樂自其成。因此除了戀愛關係後,他們還有緊密的商業合作關係。

  

  當工作和感情攪合在一起,一旦其中一個出了問題,另一個自然而然也就破裂了。周星馳和於文鳳即便13年的感情,可終究還是走上陌路,那麼其中牽扯不清的工作自然也就出問題了。處於弱勢地位的於文鳳,一舉把對方告上法庭。

  

  事情是這樣的,在於文鳳幫周星馳處理的投資生意中,有一項物業市值已經達到8億。在交往時,周星馳口頭承諾給女友分10%的佣金,也就是8000萬。但在分手之後,周星馳僅給了對方1000萬,還稱這是饋贈,否認佣金這回事。

  

  分手後,於文鳳沒有計較周星馳的小氣,反而和對方依舊保持商業方面的合作。港媒報導關于于文鳳的戰績,稱其和周星馳13年的戀愛中,幫星爺賺了10億港幣,致使周星馳身價飆升到50億,名列富豪榜。可為何分手2年後,才和周星馳算起了舊帳呢?

  

  卑微的13年

  在和周星馳這段感情中,其實於文鳳是委屈的。感情方面,她對周星馳全心全意地付出,可卻始終得不到對方一句結婚的承諾,甚至連身份都得不到承諾。。但她為了愛情犯傻,所以才會堅持這麼多年吧。

  

  除了周星馳,得不到周星馳媽媽的認可也成了她的心病。周星馳媽媽嫌棄她,所以不顧媒體議論搬離他們住的地方。更是在兩人感情不和時,先一步傳出已經分手的消息。被人這般嫌棄,應該是於文鳳少有的經歷。

  

  工作方面,為了周星馳她一度放棄自己的事業,只想著幫助對方再升一步。她和朋友開餐廳、打理證券投資公司,甚至還做房地產生意,獲利22億。可放棄自己後,即便她總是以星輝老闆娘身份自居,可公司在周星馳和他姐姐手上,她沒有什麼直接利益。

  

  分手後,她有想過為自己活著,過得幸福一點。因此轉身就和創興銀行後人廖堯城在一起了,可13年感情始終割捨不下,當斷不斷地還待在周星馳的公司。她追尋愛情,周星馳也沒落下,沒多久就和名模傳出緋聞。

  

  因此兩年後,當哥哥詢問她和周星馳在一起得到什麼時,於文鳳迷茫了。13年的青春一去不復返,努力也隨之付諸東流,所有人都在看她的笑話,只是她自己不肯承認罷了。作為生意人,最好的回報就是金錢了。她想通過金錢彌補自己的過錯,也讓過去不會那麼不堪。況且那些錢,是她應得的。

  

  於是在2012年,她主動接觸周星馳,試圖要回剩下的7000萬被拒時,便一股腦地把其告上公堂。她沒有證據,只能靠著一句口頭承諾打官司,自然是一敗塗地。但於文鳳沒有放棄,一直上訴,堅持了8年。

  

  時至今日,關於他們倆的官司還在進行。兩人都找到知名律師,法庭上吵得不可開交。當年的甜言蜜語承諾被當成證據上了公堂,戀愛細節也成了法庭上事件的陳述,講給眾人聽。13年愛情,周星馳隱瞞的秘密戀愛,終究成了一場笑話。

  

  我養你啊,可笑

  有人懷疑於文鳳是在碰瓷,這麼多年過去了還要錢,肯定是沒錢花了故意找茬。但對于于文鳳來說,她應該不可能缺錢吧。自己那麼有本事,投資生意做得風生水起,怎麼會因為7000萬追討8年呢?有這時間,她早就賺下了。

  

  況且於文鳳家庭背景強大,父親也不為任由女兒為了7000萬出來丟人。在香港,於文鳳父親於鏡波被眾人譽為「隱形富豪」,1998年和周星馳在一起時就已經身價30億了。於文鳳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他們都是成功人士,各自創辦了公司,做得成績都不錯。

  

  身上貼著「富二代」「精英人士」標籤的於文鳳,最不應該在乎那7000萬。可是這筆錢對他而言,不僅是數字這麼簡單,那是他們情感的了結,也是自己應得的。靠本事賺的錢,乾乾淨淨,憑什麼要拱手讓給那個「負心漢」。

  

  現在周星馳58歲了,在他的感情史上,雖然於文鳳存在的時間長,可哪裡比得上朱茵、莫文蔚的名氣大呢?或許媒體盤點影響他的女人,自己都不一定有名字。可對于于文鳳來說,周星馳是整個青春,是時至今日糾纏了21年,周星馳對於他來說太重要了。

  

  在周星馳的電影《喜劇之王》裡,「我養你啊」成了最出圈的臺詞,多少女人聽了都會心動。可放在如今的場景裡,周星馳怕是再也做不到了。可做不到的又何止是周星馳,那些信誓旦旦的男人有幾個又能守住諾言的。

  

  愛你時,愛的天崩地裂,恨不得把命給你以證真心。不愛你時,什麼都是藉口,就連曾經愛你的地方都成了不堪,被對方鄙視。「我養你啊」早就成了最渣的情話,一個笑話罷了。說這句話的主人公都做不到,又何談別人呢?

  

  結語

  古話說「談錢傷感情」,如今看來倒是真理。再好的感情,一旦加上金錢因素,就變得混亂不堪。從道德一路上了法律,其中彎彎繞繞又怎麼能真的掰扯清呢?追債成笑話,錯把情話承諾當證據,愛情中失去自我的於文鳳早就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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