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推理類的故事,《名偵探柯南》與《福爾摩斯》我相對還是喜歡福爾摩斯一點。原因在於兩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吧。
打個比方,在《福爾摩斯》的一個故事中,一位女子要結婚了,但是我們都知道,人都不是完美的,誰都可能會有一段不願讓別人知道的秘密。這些秘密一旦曝露,會對當事人造成很大的傷害。但恰恰就是這些不好的過去被一個男的(以下暫且稱之為A)給抓到了。原來A一直以收藏別人信息為生,等別人即將飛黃騰達的時候,A就給當事人寄出當年的「醜事」,藉此敲詐。
前面說的這位女子也遇到了這樣的煩惱,可由於A開出的金額太高了,女子根本就出不起,於是她選擇求助於福爾摩斯。
於是福爾摩斯找到A,表明來意,結果落了個不討好。還被A趕了出來,說委託人要是有時間還不如去籌錢。
可是福爾摩斯答應了委託人,不能食言啊。於是,在幾次商量無果,而最後期限將至的時候,福爾摩斯選擇了個沒有辦法的辦法——去偷!
那晚,A獨自在家。福爾摩斯在查到東西就藏在A房間的保險柜中之後,他與華生躲在了A家裡房間的窗簾後面,準備等A離開房間後伺機動手。
就在他們一切準備就緒,只欠東風的時候,衝進來一個不認識的女的,對著A就是一頓大罵!福爾摩斯和華生在偷聽他們談話後得知,原來這位女士也和福爾摩斯的委託人一樣,遭到了A的敲詐,因為沒有付得起錢,結果一些不好的秘密被公布了,弄得現在這個女的失去了一切。A此時還嘲笑:誰讓你不給錢的。
此時,女士突然掏出了一把槍。顯然A沒料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就在A還在反應的時候,女子扣動了手槍的扳指,A應聲倒下,一命嗚呼。
等女子走後,華生與福爾摩斯從窗簾後面出來。本打算來偷的,現在可以正大光明地拿了。
罪有應得,華生與福爾摩斯就離開了。第二天,福爾摩斯和華生的警察好友與他倆聊天,問他倆知不知情,兩人都裝不知道。小編也認為,這樣的人打死了算了,幫社會除了一害,否則不知道會有多少人被A敲詐。但是如果此案放到《名偵探柯南》裡,柯南肯定會繼續追查下去,把最後的元兇找出來,即使這個死者再壞,殺人者出於多麼「正義」的原因,他也不應該傷人性命。這就是江戶川和夏洛克的區別。
當然,這和兩者所處的時代以及兩國文化還是有一定關係的。「柯南」被創作出來的時候已經是當今社會了,當今社會肯定是法治社會。法治健全的情況下,什麼都需要審判,一個人根本沒有資格決定他人的生死。而當時的英國還存在著「騎士」精神。所以對於兩者間做法的區別還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