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的遼寧瀋陽男子白某平時在家中製造大量噪音,引起了樓下住戶李某不滿。一天兩人在樓內相遇發生口角,隨後白某持刀猛刺李某數刀,導致其大出血死亡。2020年7月,白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
55歲的白某家住遼寧瀋陽鐵西區。白某沒有正當職業,經常在家中發出噪音。因為其聲音過大,他和38歲的樓下住戶李某多次發生衝突。
2019年5月1日晚上8點,白某在家中聽見有人砸門,遂持刀出門,看到李某正往樓下走,便質問李某是不是他在砸門並隨其下樓,二人發生口角繼而在三層消防通道處廝打。在廝打過程中,白某持刀猛刺李某胸、腹部數刀,致李某因被銳器刺破心臟大失血死亡。廝打中,白某頭部受外傷。
殺人之後,白某自己撥打110報警,並被當場抓獲。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白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責令賠償死者家屬4.1萬餘元。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覆核了這起案件。白某的律師稱,被害人有明顯過錯,白某無前科劣跡,有認罪、悔罪表現,建議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白某因瑣事持械刺扎被害人身體要害部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並致一人死亡,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鑑於本案因民間矛盾引發,白某具有自首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近日省高院終審核准對白某的死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