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阿朵
江歌死後,劉鑫公開露了兩次面,一次是在視頻上,與江歌的母親面對面;一次也是在視頻上,不過這次江歌的母親只聽到了她的聲音——她是未到庭的證人。
她又提到了內褲。劉鑫,江歌被殺案最重要的現場證人,她每一次露面要證明的真相似乎都是她自己的清白,而能證明這一點的,似乎只有一條髒了的內褲。
視頻中出現在江歌媽媽對面時,她已逃避了若干時日。當終於面對面來談這事,談為什麼是她先進屋?
她的理由是:內褲。
她說,那天她是和江歌一起回家的。她說她來了例假,內褲和褲子髒了急著換,所以先衝進了屋。
在視頻上看到這裡時,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月經,內褲,髒了的內褲。這本都是女孩子最介意的隱私,劉鑫為什麼要這樣在大庭廣眾之下提起?因為這是事實?
事實是:劉鑫先衝進了屋。她和江歌之間由此隔了一道門。這道門成了生死。
門外,江歌在遭受血刃;門內,劉鑫說她在換內褲。她說她聽到了江歌短促的一聲「啊」,提著退了一半的褲子衝到門口。
法庭上,劉鑫再次提到了內褲,提到了褪了一半的褲子,她的記憶如此清晰。
報警電話錄音裡清楚地留下了門鈴和她的聲音的,對那句「門關了,你不要按了」,她指正說,她的原話是「怎麼把門關了,你不要鬧了」。褲子都顧不得提了,都報警了,都叫著救護車了,卻還說,以為是江歌在和她鬧。
她說,透過貓眼她什麼也看不清,透過那道薄門她什麼也沒聽見,她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關於最重要的案件事實,她卻說她當時很緊張,很混亂,記憶也不清楚了。
她在撒謊。扯著一條骯髒的,與案件事實無關緊要的,內褲。
陳世峰不是省油的燈,他一把扯下她的內褲,說:她懷孕了。——懷孕之說,意在指劉鑫撒謊:懷孕了怎會有月經?
這話本意也不全在此,陳世峰當然知道既然分道揚鑣,懷孕了也會打掉,與月經和髒內褲沒多少關係。提到這些不過與提到劉鑫的裸體相片、視頻是一個意思:你已和我濁為一體,看誰還會要你?!
陳世峰更大的惡意,在於他居然說那把殺人的刀是劉鑫遞出來給江歌的。他說,他和江歌都愣了,然後江歌就遵命拿刀殺他,他反抗並奪刀殺了她。他的用意很明顯,一方面想洗清自己謀殺的故意,另一方面把輿論矛頭再次引向劉鑫。
這故事的弱智,與劉鑫的髒內褲不分彼此。
劉鑫憤怒地提著髒內褲,髒內褲已不能遮羞。
庭審過程中,檢察官和律師好像都沒有問過劉鑫:是否換了乾淨的內褲。因為這與案件事實實在沒有多大關係。
劉鑫頻頻提起內褲,不過是在表明,這麼隱秘的事都能坦誠,那她所說的都是實話。這是一個愚昧女人表達忠誠的慣用方式,袒露隱私。
然而,關鍵問題上她沒有說實話。
她說她沒關門,她說她開門開不開,門從外面很快地關上了。可以想像是江歌和陳世峰「肉搏」,抵在門上了。
可是之後呢,她報了警,坐在玄關等。她說她很害怕,沒敢出去,就一直坐在玄關等,也一直沒關門。
門外在兇殺,你很害怕,你不敢出去,你沒關門,你卻居然還能安坐在玄關等?
劉鑫撒謊。分明在撒謊。不合邏輯不合常情地撒謊。
美國電影裡警察常會對嫌疑犯說: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一切會成為呈堂證供。
不知在日本是否也這樣?
在這個案件中,劉鑫是否已從陳世峰的威脅裡聽出了對江歌的殺意,並因此回家先急著躥進了屋裡?只有劉鑫知道了。
當然,在這個案件中她還不是嫌疑犯,她只是個證人。她若保持沉默,只留下報警錄音裡的慌亂和對「姐姐」的擔憂,我想,我會對她會更多同情,和設身處地的理解。
事實上前一段時間日本網站關於案情的敘述中,有一種說法是,江歌劉鑫回家在門口遇到陳,他們拒絕陳進屋於是在門口爭吵。在這樣的情況下,江歌將二人分開,劉鑫進屋關門,她在外阻攔勸解,這似乎很合中國人的處理方式。在這樣的情況下,之後劉鑫知道事情惡化不敢開門,似乎也還說得過去。
然而劉鑫令人失望,她明顯地扯謊。如果說之前對她的人肉和萬眾詛咒我還能冷靜,還希望大家多給她一些善意和理解,那麼現在,對於這我亦感無法理解,唯有深深嘆息了。
關於內褲,有一個比較有名的故事,與聖人王陽明相關的。
據說,王陽明在廣西剿匪時,想以心學喚醒一個匪徒蒙昧的良心心,結果這個人玩冥不化,他只得作罷,說:天這麼熱,把外衣脫了吧,我們隨便聊聊天。土匪想都沒想,就脫了。過了一會王陽明又說,把內衣也脫了吧。土匪想,我死都不怕脫個內衣算什麼,就也脫了,光著膀子。又過了一會,王陽明說:把內褲也脫了吧。這一次土匪不幹了,王陽明說:原來,你還有羞恥之心啊。沒錯,內褲是人的底限,是羞恥之心。
江歌案中,它卻不幸成了可鄙的隱喻,隔著那扇門,唯一知道真相的劉鑫呈現的只是一條內褲,它沾滿血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