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三人行必有我師焉」。這些俗語名言似乎像是人傳遞著一個道理,只要三個人在一起就可以攻無不克、戰無不勝。如果三個人可以將團結一致、其利斷金的精神用在完成正經的事情上,那自然是好的。
但如果三個人在一起做的卻是錯誤的事情,那這樣的行為理應馬上停止。在德國就有這樣的三個兄弟,他們從長相到體型都十分相似,若不仔細觀察,看上去幾乎覺得是一模一樣的。但正是有由於擁有著很高的相似度,才導致他們之後做出了錯誤的決定。
家庭富足,三胞胎各個生的優秀
三兄弟於1970年出生於德國的巴伐利亞,他們的父親是一位成功的銀行家,因此他們被看成是含著金鑰匙長大的孩子。由於是三胞胎,他們的父親也給他們取了三個非常相似的名字,分別是林勒、海勒和古勒。
他們三個不僅長相相似,脾氣也很相似,從小吃在一起、玩在一起、學在一起,兄弟之間的感情非常好。
也許是遺傳了他的父親優秀的基因,三個兄弟從小就表現出了過人的智慧。三個人在班裡都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名校畢業後也分別表現出了過人的才能。
老大林勒熱衷於信息技術,於是他開了一家網絡技術公司。老二海勒偏愛金融事業,因此他子承父業,開始在金融領域大展拳腳。老三古勒則成為了家裡的「全能王」,他即懂網絡技術,又懂金融,於是去了一家銀行工作。三兄弟分別在自己的工作上幹得非常出色,這也令他們的父母感到欣慰。
鬼迷心竅,老三被捕判刑七年
由於家境富足,從小就見多識廣,沒怎麼為錢發過愁的弟弟古勒養成了大手大腳的習慣。經常入不敷出的他並沒有因此而控制自己的消費欲望,反倒開始想方設法通過別的途徑獲得額外的收入。
在銀行工作的古勒擁有得天獨厚的條件,他注意到在銀行系統裡,有一位大客戶平常的消費記錄都很驚人,於是他將目標鎖定在了這個大客戶的身上。
古勒的手法很簡單,首先他利用自己精湛的計算機技術侵入了銀行系統中,將該大客戶的身份信息,重新拷貝了一份,並以此申請了一張新的信用卡。
古勒在得到信用卡之後,分別通過幾次轉帳將該大客戶帳戶上大約兩千萬馬克左右的存款轉移到了自己的這張信用卡上。古勒的這一舉動並未被人發現。他開始揮霍這些靠不勞而獲得來的錢。該大客戶很快就察覺到了自己帳戶上的異常,於是報了警。
通過警方的追查,再加上古勒在消費的時候並沒有刻意掩飾,警察很快就查到了這件事是古勒做得。由於金額巨大,且行為惡劣,古勒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本以為沒什麼大不了的古勒,卻受到了這樣的判罰,古勒此時才意識到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到底有多麼的可怕。想想深愛著他的父親母親以及他親愛的兩個哥哥,古勒悔不當初。衣食無憂、生活富足的他實在不應該利慾薰心,導致動此貪念,鑄成大錯。
大哥林勒前來探視的時候,看到弟弟滿臉抱歉、萬分痛苦的樣子,十分的心疼。他聽到弟弟句句都是對出獄後的憧憬,救弟心切的林勒在腦海中浮現出了一個去完美卻很荒唐的想法——就是代替弟弟坐牢。
兄弟情深,三兄弟輪流坐牢終暴露
再大膽的想法光靠林勒一個人是無法實現的,於是他找到了二弟海勒。與海勒說明了他的想法之後,海勒立即就同意了他的構想。
經過兩人精密的籌劃,大哥林勒帶著準備好了幹擾器進入了弟弟古勒所在的監獄假裝探視,在幹擾設備成功啟動並形成幹擾之後,二哥海勒則侵入了監獄的網絡系統,遠程控制該系統發出火警鈴聲。
隨著警報器發出了刺耳的聲音,那裡的犯人紛紛想往外跑,整個監獄瞬間亂作一團,場面一時無法控制,所有的獄警都只好跑去維持秩序。趁著這個時候,大哥林勒和弟弟古勒互相交換了衣服和位置,神不知鬼不覺地完成了「狸貓換太子」的把戲。
獄警回來之後看到一切正常,並沒有心生疑慮,這樣老大林勒就代替了弟弟入獄服刑,而弟弟古勒則代替了哥哥去管理他的網絡技術公司。
決定痛改前非的弟弟古勒通過信件以及電話的形式向大哥林勒取經,學習如何管理他的網絡公司。二哥海勒也經常在弟弟古勒遇到困難的時候給予很大的幫助,在大哥和二哥的支持下,再加上自己的聰明才智,大哥林勒的公司在弟弟古勒的管理下做的是風生水起,業績是蒸蒸日上。
五年來,三兄弟在輪流坐牢的情況下,也通過相互的扶持,將公司做大做強、聲名遠播。由於他們行事非常小心,所以並未被任何人發現端倪。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適逢正好輪到二哥海勒替弟弟去坐牢的時期,古勒在二哥的銀行上班時卻碰到了一起搶劫事件。歹徒拿著兇器威脅他們的時候,勇敢的古勒衝上去與歹徒進行搏鬥,並成功地將歹徒手中的兇器搶了下來。
古勒的行為得到了銀行上下的讚賞,使銀行避免了不必要的損失。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成為了大英雄的古勒卻被警察局傳喚。原因是當警察在調查兇器上的指紋,發現鼓樓的指紋竟然與留存在警方系統中一個罪犯的指紋相吻合。經過警方調查,古勒三兄弟輪流坐牢的事實被披露出來。
三胞胎輪流坐牢的這件事,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一部分人認為法院應該將其重判,因為他們藐視法律,他們的行為構成了詐騙罪。而另一部分人則認為,如果不是古勒的見義勇為,他們的行為並不會被警察發現,所以古勒不應該受到更嚴重的懲處。
最終,法院的判決結果是,針對三兄弟的越獄行為,鑑於古勒的英勇事跡,法院決定不予追究。古勒原先的的判決和刑期保持不變,古勒自己必須回到監獄完成剩下的兩年刑期。而探監一事,則監獄方面必須汲取教訓,防類似場面的再度發生。
不難發現,古勒雖然犯了重罪,但是其本性善良,並不是大奸大惡之徒。只不過一不小心走錯了路,才導致了牢獄之災。從古勒的見義勇為來看,實際上古勒已經痛改前非,監獄針對古勒的改造已經基本完成,古勒甚至比一個普通人都擁有更強的社會正義感。
人們很容易感性的認為古勒可以釋放甚至應該功過相抵,得到釋放。然而法律就是這麼嚴肅,容不得半點差池,程序正義更是必須得遵守。
如果判決釋放古勒,很可能是基於民眾情緒的法外開恩,而不是基於合規的法律程序。這種判決一旦成立,就意味著對法律和法律程序的褻瀆,是萬萬不可以接受的。